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三

拆了鳥籠設下雷區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拆了鳥籠設下雷區

2017-11-30 06:00

「公投法」為什麼重要?人民受夠了代議政治的暴力,透過公投法可以把權力直接拿回到手中,人民可以自己當立法委員。但把「公投法」放在「公投─制憲─入聯」的脈絡中,則公投是完成台灣成為正常國家最有合法性及合理性的程序工程。中國國民黨之所以立「鳥籠公投法」,就是閹割公投法,使黨國體制永遠壓在台灣人民頭上。
那麼要問的是,民進黨執政了,為什麼公投法在立法院擺爛了一年多還不能進院會?民進黨的如意算盤是用「兩可」偷渡「兩不可」。「兩可」是什麼?一個是「投票年齡降到十八歲」,一個是「公投連署門檻下降」;「兩不可」又是什麼?一個是「不可修憲」,一個是「不可變更領土」。然而,民進黨不排審的原因,據說卡在投票門檻上。老實說這不是「公投法」的核心議題,門檻只要不是高到不合理的地步,是可以協商、讓步的,不要在次要問題上打轉而讓民進黨轉移了公投的重點,也就是說,不要為了戰役而輸掉戰爭。
公投法最重要的戰爭厥在國家定位。民進黨「公投法」修正版本中明文規定「有關憲法修正案之公民投票,應依憲法修正程序為之。」(第三十一條第四款)憲法修正程序見增修條文,修憲權只賦予立法院,人民不得置喙;尤其第十二條即是鳥籠條文,連立法院也基本修不成,明顯「違憲」!何況增修條文的修憲程序,完全背反主權在民的實質意義,也剝奪了「人民的權力」。
這裡再強調一次,「憲法」本文第十七條:「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權力」,不容立法院全碗捧去,再說,依增修條文,修憲須經立法院「提議」及「決議」,人民有而且只有成案後的「複決」權。我們固然不否定立法院有修憲權,但不過是修憲的「一個」管道,而不能是「一且唯一」管道,人民的修憲權必須還諸人民。
因此公投法修訂的法源,非明列憲法第十七條的人民創制權不可,否則大法官可以祭出增修條文,指修憲及變更領土專屬國會,人民無權過問;即使有公投法,人民也不能修憲。一旦創制權入法,就表示人民有修改並制定法律之權,不受增修條文的掌控。那麼再問,創制權包不包括憲法之修改?「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可,而增修條文第一條、第十二條也不能為否定的依據。
政治會變成魔術,一旦權力在手,就可以把大象變成空氣;「公投法」就是例子;國民黨把公投法變成鳥籠,民進黨打算拆了鳥籠卻又設了雷區。但是誠如《自由中國》被封前的最後社論題目〈大江東去攔不住〉。台灣要成為正常國家,是擋不住的民主浪潮,民進黨不要妄圖用「兩可」挾帶「兩不可」。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

習大大的「兩岸」跟屁蟲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習大大的「兩岸」跟屁蟲

2017-11-23 06:00

中共十九大的重要成就,就是打造習近平加冕封號成為「新時代的領導者」;早有媒體指出習近平要做毛澤東第二。習近平把自己擺放到與「舊時代」的毛主席同一位階,過去是「毛主席萬歲」,今天是「習主席萬歲」,這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習主席既已萬歲,北京外國語大學黨委書記韓震在《求是報》(按,像不像蘇聯的《真理報》!)上的文章〈中國才是當今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當然不是「笑話」!果然,台灣的《風傳媒》馬上如響斯應的刊出石之瑜的文章〈中共的民主自由超過民進黨〉,乖乖,今天台灣的「教授」要與中共「黨委書記」隔海唱和,一個明捧、一個暗讚,有趣!
不必多談,只引一個重點,看看韓、石兩人對民主的「基本精義」的闡釋有多雷同。
石之瑜的文章在揚共批台,抨擊民進黨。他說:「民進黨的基本決策壟斷程度非常高,甚至比共產黨高,跟是否投票產生並無必然關係。」再看韓震說法:「民主更不等於『一人一票』,其存續發展的前提條件是社會基本穩定和存續發展」。石之瑜認為「一人一票」下,民進黨執政比共產黨壟斷程度還高!石之瑜的下一句話更有趣,他說:「台灣人民擁有(的)權利,壟斷者可以隨時建立新規則,選擇性的加以限制或侵犯,甚至比不上大陸人民的權利來得穩定。」與韓震全力支持習大大的「穩定壓倒一切」,豈不是完全相同?
石之瑜是小小咖,鬧笑話也就算了,黨國之子馬英九到今天還抱著「化獨漸統」的骨罐子不放,才叫可憐。NHK說:台灣年輕人早已天然獨了,馬英九竟說:「兩岸要不要統一,應該由兩岸人民來決定。」馬英九是特務出身,一向反直選、反民主,不贊成用「一人一票」的方式產生市長、總統,今天不得不自己打臉說:「台灣是自由社會,想不想與大陸統一,人民有投票權」云云。即使馬英九也得承認「投票」是最後依據。那麼要問的是,中國人民有自由投票權嗎?沒有自由投票權的中國人民如何與有自由投票權的台灣人民共同做政治決斷?更何況台灣的「公投法」正在補正中,中國人民有公投法嗎?
儘管台灣人民有投票權,馬英九仍祭出黨國的最後壓箱寶—他們的憲法—來呼應習大大的「祖國統一」。馬英九表示「台灣獨立」不可行,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不允許云云。這裡有兩個問題,先說小的,再說大的。小問題是,台灣人民投票的法源來自中華民國憲法,中國呢?中國人民早就否定了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是一邊一國,已沒有「共同」的憲法基礎,如何共同決定?其次,中華民國憲法是外來殖民憲法,所謂的「中華民國憲法」其實比「中國是最大民主國家」的笑話還大。在韓震、馬英九、石之瑜們的跟屁聲下,烘托台灣當務之急三件事:公投、制憲、加入聯合國。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Ko should stop clowning around

Ko should stop clowning around

By Chin Heng-wei 金恒煒
Taipei’s “novice” Mayor Ko Wen-je (柯文哲) really outdid himself with the shamelessly clownish performance he put on last week.
While answering councilors’ questions at a Taipei City Council session on Monday, Ko, who was a physician before becoming mayor, not only avoided giving straight answers, but put on an act worthy of the crafty character Wei Xiaobao (韋小寶) in Jin Yong’s (金庸) novel The Deer and the Cauldron (鹿鼎記), treating the solemn council chamber as a stage for stand-up comedy.
Ko mocked Kaohsiung Mayor Chen Chu (陳菊), who some reports say is thinking of competing in the next Taipei mayoral election.
Taking a sideways swipe at Chen, Ko said: “Taipei people are very sophisticated.”
What about the mayor of Taipei? Let us have a look to see just how sophisticated he is.
People have been questioning the text of Ko’s speech at the Taipei-Shanghai City Forum in China at the beginning of July.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DPP) Taipei City Councilor Chou Po-ya (周柏雅), in particular, has been asking Ko to come clean.
Although Ko said in a September interview that he had sent the text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before attending the forum, his speech in China bandied about ridiculous pronouncements such as “the two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belong to one family” and “share a common destiny.”
Even i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did not authorize Ko to make such statements, he still got its agreement and support.
However, then Ko turned around and criticized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saying: “They waited until there was a problem and now they are using this to attack me.”
What actually happened? Taipei City councilors not only want answers for themselves, but also for the people they represent.
Strangely, Ko had already agreed in a question-and-answer session at the council on Oct. 2 that he would reveal everything about the speech, but when it came to the session on Tuesday last week, he beat around the bush and refused to spit it out.
Ko’s clownish approach was most evident in his response to a question from Taipei City Council Speaker Wu Pi-chu (吳碧珠).
“Mr Mayor, on a previous occasion you already agreed to entertain the councilor’s question, saying that you would provide an answer,” Wu said.
Ko disingenuously said that Chou had not specified by what date he wanted a reply. It is not difficult to see how unsophisticated the mayor really is.
Two other shields that Ko threw up were even more flabbergasting.
One deflection was to turn around the question by asking a questioner: “As a member of the DPP, do you want to make relations between me and the DPP even tenser?”
He even said he wanted the DPP council caucus to handle the matter.
Apparently Ko has never heard of US political scientist Robert Dahl’s maxim that “political conflict, not harmony, is the hallmark of the modern democratic state,” which should tell him that tense relations between a mayor and councilors are inevitable in a democracy.
For a mayor to openly order the minority party caucus to muzzle its councilor’s questions — who does he think he is?
Evidently, Ko knows nothing about the essence of democratic politics or the checks and balances inherent in a democratic system.
Ko has said that the lawyers in this generation of politicians are going to be replaced by a generation of doctors.
While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doctors getting involved in politics, problems arise when they have not even learned the ABCs of democracy.
s Chou kept pressing Ko with questions, the mayor came up with a new deflection that had to do with “state secrets.”
“This question has to do with state secrets ... so I cannot just say whatever I like, and it does not really have to be discussed here, in public,” Ko said.
Picking up on Ko’s contradictions, Chou reminded Ko that he always talks about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There is a nobler sentiment, which is to shoulder the burdens of the nation, and I make my political judgements accordingly,” Ko said in a nonsensical response.
Ko said there are many things that should not be discussed in public. Yet, if they cannot be addressed in public, then the response he gave on Oct. 2 — promising to reveal all — must have been a lie and a mere delaying tactic.
Besides, why on earth would the text of Ko’s speech for the twin-city forum be a “state secret”? Which article of the Classified National Security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國家機密保護法) could possibly apply to his speech? If anyone but Ko himself had classified it as a state secret, who might that have been?
What a load of nonsense.
Samuel Johnson’s remark should not be forgotten: “Patriotism is the last refuge of the scoundrel.”
As soon as Chou exposed Ko’s deception about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the mayor scurried into a self-spun “patriotic” cocoon by talking about “the state.”
Considering Ko’s statement that “the two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belong to one family,” which state’s interests is he really concerned about?
In the medical field, Ko is an expert in resuscitation, but what really needs resuscitating is his feeble comprehension of democracy.
Chin Heng-wei is a political commentator.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金恆煒新書發表 評論胡適與殷海光(經濟日報)

金恆煒新書發表 評論胡適與殷海光

2017-10-22 20:15中央社 記者葉素萍台北22日電
作家金恆煒今天發表新書「面對獨裁:胡適與殷海光的兩種態度」;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說,胡適原是自由主義者,後來卻向獨裁者蔣介石低頭,殷海光完全相反。
金恆煒在新書揭露曾任中央研究院院長的胡適與已故台大教授殷海光對於吳國楨案、雷震案、反攻大陸問題的不同態度,並批評胡適「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說法。
金恆煒今天舉行新書發表會,他在會前受訪指出,在那個時候,不管是胡適、雷震、殷海光,基本都是蔣介石的犧牲者,只是每個人表現的態度不一樣。
至於為什麼選胡適與殷海光為題材,金恆煒說,在「自由中國」雜誌社裡面,只有殷海光公開與私下挑戰過胡適,其他人對胡適有抱怨,但沒有人敢寫成文章,這是殷海光與「自由中國」那些主筆不一樣的地方。
金恆煒說,自由主義集團的舞台是「自由中國」,從1950年到1960年,是蔣家勢力開始建構的時候,也是自由主義對抗蔣家政權的開始,最後當然是蔣家政權全面勝利,自由主義、自由中國一敗塗地。
金恆煒在新書發表會提到,有中研院院士的朋友認為這本書對胡適評價太低,但是,他寫書之前,沒有預設任何評價,所有東西都是從史料一步一步推展出來。
出席新書發表會的陳師孟提到,胡適原先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在面對獨裁者的考驗時,卻放棄過去的理念,走向了獨裁。
陳師孟認為,「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胡適這三個關都沒有通過;胡適在美國時,是靠國民黨、蔣介石的接濟活下去;蔣介石要胡適接中研院院長,胡適馬上向蔣介石低頭;看到「自由中國」在司法、警總、特務逼迫之下,胡適也放下原先理念而投降。
陳師孟說,胡適原本是很優秀的知識份子,通不過考驗,變成獨裁者的捍衛者、附庸者;相反的,殷海光原本是法西斯主義者,對蔣介石崇拜得不得了,但看到蔣介石失去民心,人民在蔣介石政權下受苦,因此轉變成反抗威權。


國史館長吳密察則說,現在動不動都用自由主義的詞掛在這些人的頭上,是不是對的?「我們用自由主義把民主主義包在一起,卻沒有把它分清楚」;吳密察並問,如果胡適今天還在,民主選舉,國民黨選輸,胡適有辦法接受嗎?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胡適可能不是民主主義者。

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柯文哲需要民主葉克膜!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柯文哲需要民主葉克膜!

2017-11-16 06:00

沒看過所謂「素人」市長如此賴皮、撒潑的。醫生出身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議會面對總質詢,不但不敢實問實答,還玩弄宛如金庸筆下的韋小寶伎倆,把莊嚴議會當成搞笑舞台耍弄。柯文哲貶損傳聞北上參選的陳菊市長說:「台北市民水準很高。」台北市長水準有多高?我們來看看。
民進黨市議員周柏雅針對「雙城論壇」講稿疑雲,要柯文哲說清楚講明白。柯文哲九月接受電視訪問時強調他去雙城論壇之前的講稿送國安會,言下是在中國的發言,什麼「兩岸一家親」、「兩岸命運共同體」等等荒腔走板的論調,即使不是中央政府授權也是獲得同意或支持,但柯反批總統府:「等到出事了,就拿這個攻擊。」到底真相如何?不僅市議員要了解,做為代議士的議員也應為市民追求答案。
怪的是,柯市長十月二日接受質詢已答應要和盤托出,到十一月十四日總質詢又左推右推,堅不吐實。柯文哲的撒潑尤見於回應議長的提問:「市長你之前已答應議員(要回答)了。」柯文哲反指周柏雅沒有「押日期」,沒說什麼時候要。這個答法完全是江湖無賴的賴帳口吻。台北市長的水準夠不夠嗆?
柯文哲的另外兩招擋箭牌更叫人瞠目結舌。一個是反質詢:「你做為一個民進黨員,要讓我跟民進黨關係更緊張嗎?」甚至要「黨團」處理。渾不知「現代民主國家的標記,並非政治和諧,反而是政治衝突。」(民主理論大師Dahl語)市長與議員有緊張關係是民主政治的必然,其次,市長敢公開命令反對黨黨團扼止黨籍議員質詢?什麼跟什麼啊!柯文哲似乎完全不了解民主政治的真諦,也不了解民主體制的制衡運作。柯文哲曾自豪說醫生世代要取代律師世代云云,醫生從政不是問題,沒有民主ABC的基本素養才是問題。
在周柏雅逼問下,柯文哲又祭出「國家機密」當幌子,表示「這個問題涉及國家機密,…不是我說怎樣就怎樣,也不一定要在這裡拿出來公開講」。周柏雅以柯文哲的矛再打柯文哲的盾,祭出他一貫強調的「公開透明」與「全民參與」來反駁,柯文哲竟然使出無釐頭招式:「還有更偉大的情操,替國家扛下一切,我有我的政治判斷」,又說,很多事情不能拿到檯面講云云。「不能拿到檯面講」,所以十月二日要和盤托出的答詢是騙人的,是緩兵之計;這是謊言之一。謊言之二是,「雙城」講稿為什麼屬「國家機密」?我們有〈國家機密保護法〉,雙城講稿合乎哪一條?又有誰將之列為「國家機密」?一派胡言。此外,不要忘記盧梭的教言:「愛國主義是惡棍的最後庇護所。」一旦「公開透明」的謊言被揭穿,就躲入自家織就的「國家」庇護所中,更何況「兩岸一家親」又屬於哪一個「國家」的利益?
柯P需要民主葉克膜!(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11月10日 星期五

我的狐狸大哥

我的狐狸大哥

  我的大哥恒杰(戴熹)是一隻狐狸;不折不扣的狐狸。
  英國思想史家以賽柏林(Isaiah Berlin)引用希臘詩人的詩句:「狐狸知道很多事,刺蝟只知一事,最重要的一事。」在柏林筆下,普希金(Aleksandr Pushkin)是十九世紀最大狐狸。狐狸之為大,他是詩人、劇作家、小說家、文學批評及理論家、歷史學家。我大哥作品的觸腳之多,更甚於普希金。這本文集就是證明。
    當然,我大哥沒有寫過戲劇,但他翻譯了很多法國的戲劇,如尤乃斯科(Eugene Ionesco、讓阿諾衣(Jean ANOUILH 等在他主編的《歐洲雜誌》上。他赴法留學時原本打算作畫家,在法國時一度想拍電影,電影沒有没有心想事成,因為没錢;拍電影或許劇本就自己寫了。他喜歡又精於攝影,作品之一就是《巴黎的蠱惑》封面。法國巴黎大學博士論文寫的是民主同盟,是歷史著作。他的評論涉及美學、小說、新詩、繪畫、雕塑、時評……真是不一而足,而且他對書法與書法研究,都有興趣,且下過工夫。比起普希金來,他更是狐狸。他之不能像普希金一樣,主要原因是,他非專業作家。他的專業是教書,「教學」是他的最愛之一。中晚年之後翻譯了十八世紀法國經典小說,如《修女傳》(原作者即大家所熟知的「百科全書」的作者狄德羅,他一定要譯成狄德侯,可見他的固執/堅持),《危險關係》(幾度拍成電影的小說),去世前苦譯盧梭的《隅隅獨行沉思錄》等,還用法文寫了魏崙(Paul Verlaine),種種看來,他比普希金還狐狸,而且是愛教書的狐狸。
  人生固然不能重頭來過,時間不可能倒回頭給第二次機會,但歷史學家可以假設,甚至偷偷的提出「如果」,或用學術術語「反事實歷史」。假設在大環境、小環境不同的境況下,他是否可能成為刺蝟或狐狸中的刺蝟?當然,「反事實歷史」最終淪為無稽,不過,透過反事實歷史的「事實」部分,從而抉發可能而不必然的玄思,有助了解作者的生平。
  我的大哥有很高的文學天份,做為作家,如普希金般從事筆耕,他在散文、小說、評論及詩作上可以有豐富的生產。這裡特別提出兩種文類,都是他的強項,而且,如果持續不斷的書寫下去,他都能夠自成一家。
  大哥是天生小說家,可惜作品不多。收在文集中的是他得香港《亞洲周刊》文學獎首獎,依大嫂明明的序言,時在一九五八年,廿四、五歲。他是台大外文系學生,他的多篇小說都在五八年、五九年發表;發表當年,我年紀不大(大哥大我十歲),我都讀過,而且印象深刻。一九八幾年,殷張蘭熙女士曾送我她編譯的書New Voice: Stories and Poems By Young Chinese Authors裡面收有大哥的小說"The Girl Next Door";英文題目是意譯,時間一久,我已忘記小說原名,後來上網才查到,小說的題目是〈凶手〉。這篇小說的表現方式與手法都有匠心獨到之處,根據他的摯友王文興接受訪問回憶金恒杰的文章,王文興說:

我當時在《文學雜誌》上,讀到金恒杰寫的一篇小說,覺得寫的非常好。寫一個小女孩,性情逐漸開始變化,走向不正常的故事,給人印象深刻。不過他後來並沒有持續小說,是有點令人惋惜。

在訪談中,王文興也解說了〈兇手〉這篇小說:「金恒杰以書信體模擬幼童的語氣,向收信的大哥哥訴說著新鄰居搬來後的變化。鄰居女童性格的變化與暴戾、成人世界的裂痕,隨著書信的進展緩緩浮現。小說在口吻、節奏上的營造十分自然,模仿孩童的語言並未限制小說的表達,反而揭露出孩童視野以外的微小卻無所不在的凶殘與暴力,宛如某種看不見的病毒與氣味,蔓延在日常秩序之中。」(見《文訊》三四八期,〈時間的雕塑――記王文興憶金恒杰〉)
  這篇小說不只使用童言童語的書信體,還是討論變態心理學,此外,我現在猶記得,透過小男孩的嘴把把當年權勢薰天的「立法委員」寫成「理髮委員」,這是他的謔而虐的政治諷刺。另外,一篇發表在《文學雜誌》上的小說是〈繡鳳記〉(查《台灣文學期刊目錄》,在六卷四期,五九年六月二十日),完全張愛玲筆法,或說太張愛玲了;他自己也知道,還對我說了,不過,小說女主角是我們的親戚,我讀了當然有不同感受。收在這本文集中的〈自殺〉,則是披露於《現代文學》上,也是他赴法留學前的最後一篇。
  在法國時,先父曾編過一段時間的《大眾日報》副刊,大哥成為當然作家,寫了不少文章,也有短篇小說,其中的評論部分已收入《巴黎的蠱惑》中。
  在我看來,他最好的小說,就是本文集所收的〈昭和町六帖〉,那是刊在我主編的《當代》第二期上。固然可以把它歸類為散文或極短篇,我一直認為用這個筆法可以寫成長篇,可以成為他的代表作。他没有以小說立名,誠如王文興所說,「令人惋惜」。
  他的評論也很厲害,尤其六○七○年代的台灣,我大哥在知識界中是許多人的偶像。當然,《歐洲雜誌》的出版,在台灣文化沙漠中引進一小片綠洲,而且在存在主義風行的那時,他介紹卡繆,翻譯〈西齊弗斯的神話〉,都是重要貢獻。有人(好像是尉天聰)編輯了《偶像的破壞者》,就是拿我大哥那篇卡繆文章打頭陣。(那本書遍尋不著,依記憶表出。)在台灣那場鄉土文學論戰,我大哥沒有參加任何一邊,也沒寫文章,但一九七六年他為謝里法版畫所寫的文章,一定引發鄉土派的注意,尤其下面開頭兩段:

 離開我住過十幾年的臺灣已有九年多了。如有人問我,今天臺灣的中國人有何面貌心態,叫我抓住幾個代表性的線條,把他們準確地勾畫出來,我已經不能了。但直至九年前,十幾年來,日日月月在我心中孕育成形的中國人樣子並未淡去。相反的,時間的距離淘汰了浮動的線條,留下的側影更為突出。我不禁時時記念著他們:中壢街頭騎樓下替人補鞋的王山東(他十根手指一般長短,根根有香蕉大小,海參般粗糙)、中壢街上拾煙蒂的郭先生(他每於拾煙頭前,必先怯怯地左右睨視,看看有沒有過去的同事或者學生路過)、臺北南機場那些軍眷竹屋裡頑強活下去的朋友、雙手腐蝕成泡屍缸裡等待解剖的屍首顔色的洗衣婦(她是小學教員的太太)、十六歲當兵,到了四五十歲時可以在黃昏時分看到女鬼穿梭的老兵老劉、由戰鬪英雄退伍到基陽賭窟當保鑣的國忠鄉兄……這些社會的邊際人物,也許正是政治社會學者極感興趣的代號,掌握了他們的規律,可以解釋我們這奇異的時代與奇異的文明。而我呢,每當我想起中國人,浮在我眼前的就是他們,還在水面的,半沉沒的和已經沉沒的。
 在法國九年,我不時有機會閱讀臺灣出版的文學書刊,我發覺,我時常掛念的同胞,幾乎完全被一個社會所忽略了。他們既非文學作品的內容,也不是對象,換一句話說,臺灣的文學作品不寫他們,也不為他們而寫。跟過去一樣,他們一直是高牆最底下的一塊磚,負著高牆全部的重量,慢慢地陷到泥土裡去,看不見了。我們的文學作家大都看不到牆腳,即使看到了,他們的視線也都成一個傾斜的附角。

這兩段很能為鄉土文學喝道。他很喜歡鄉土文學派的頭頭陳映真,他有一個筆名「賀釋真」,就是慶賀陳映真被釋。
  最後談一下他苦心經營的文字;上文即是典範。胡適提倡白話文,要人寫文章「務陳言之必去」,大哥完全符合,但更勝一籌。他的文字完全拋除古典漢文(即文言文),我認為揉和了外國文學之美,對與不對,可能要問大嫂。
  關於我大哥,當然可說的還有很多,因付梓在即,就此打住。也算序罷。


2017年11月9日 星期四

關於「車輪旗」的幾個思辯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關於「車輪旗」的幾個思辯

2017-11-09 06:00

最近所謂「國旗」議題又被推上新聞焦點,因為高院周盈文、林孟皇、林海祥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裁定停止審判「割裂國旗」案,並聲請大法官釋憲。裁定的理由是,「為了彰顯國旗的自由、平等、博愛精神,應該包容(被告)陳儀庭等三人毀損國旗的『表意行為』」,並表示侮辱國旗罪已牴觸憲法所保障的言論及思想自由,也違反刑法的比例原則云云。
當然,高院三位法官把毀損國旗案送大法官釋憲,基本上是贊成二審的無罪判決,但又要解決初審援引毀損國旗罪,希望藉由大法官釋憲,判定毀損國旗罪違憲,從而根本解決言論自由與毀損國旗的矛盾。
高院法官在國旗「精神」上的解釋,應是習用孫逸仙說法,但孫還認為三色係代表三民主義;且紅色除了「博愛」外,尚有「革命鮮血」的意涵,換句話說,也就是「革命血如花」的寫照。如果用〈推背圖〉或〈燒餅歌〉的讖緯,早暗示紅色共產黨會把藍色國民黨逼到一角去。重點是,這面「國旗」從構思到成形,全與台灣及台灣人無關,也因此車輪旗的「表意」,誰知道?誰在乎!
關於這個議題有些值得討論的地方。
其一。毀損「青天白日旗」也好,「車輪旗」也好,到底是言論自由問題還是意識形態問題?政大教授廖元豪認為廢除侮辱國旗罪或許可行,未來遇到民眾毀壞國旗,在「不考慮意識形態前提下」,或可用毀損罪論處。要問的是,這屬民法還是刑法?是公訴還是告訴乃論?而且都是毀損,如何判定具不具「意識形態」?徒見法律教授不敢逆言論自由的大不韙又想用毀損罪恫嚇毀旗者;自陷左右維谷的窘境。
其二。被告學生強調毀旗動機出於中華民國沒有合法性,青天白日不是我國國旗,「若果是,會用生命保護」,所以在意的不是言論問題而在國家認同;一旦認同確定,會用生命護旗。基本上還是認為國旗有無上尊嚴,不可輕侮。問題是,「上帝我們尚可批評」,還有什麼不可批評?(胡適一九二九年的話);即使是台灣國的國旗,也不可以凌駕在言論自由之上。
其三。法學家陳志龍表示,毀損國旗等損害國家法益的罪,都是假的,應只有民事賠償問題。這個說法比廖元豪的主張明確且周詳多了;而且只有毀損他人所攜的「國旗」,才有民事賠償官司。陳教授不贊成釋憲,主張法官自為裁判。
結論。毀旗案不過是再度戳破「國王沒有穿衣服」。中華民國在台灣裸奔了六十八年,也就是不要臉了六十八年,自以為穿上「中華民國」、手持「車輪旗」即儼然是國家了。毀旗案不只是所謂國旗案,而且也是國家認同案。從這個角度看,大法官釋憲只能解決台灣國成員的刑責,證成不了他們的政治主張。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

蘋論:毀損國旗是表意自由


蘋論:毀損國旗是表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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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時間:2017/11/08
   


主張台獨的台灣國成員陳儀庭、陳妙婷及友人吳馨恩,前年國慶日割損新北市中正橋上十多面國旗,一審新北地院簡易庭依侮辱國旗罪判拘役20天,但新北地院二審改認3人政治意見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改判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刑法》侮辱國旗罪確有牴觸《憲法》言論(表意)自由、思想自由及比例原則之虞,前天裁定本案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

必須實踐程序正義

中國最近立法規定對國歌若有不敬將判處徒刑。台灣的民主經過多次的選舉,已經鞏固穩定,不再懼怕對國家的象徵與符號──國旗、國歌、國號等出現羞辱破壞的行為,並將其視為言論自由的表徵。依此類推,有人舉五星旗在台灣大街小巷亂竄,也被視為表意自由而惠予寬容。
自由主義一向視個人高於集體,高於國族,並推翻「目的使手段正確」的古老命題,而強調「手段使目的正確」,不再認定「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是道德正確,即使目的是崇高偉大且符合正義公平。所以修正鄧小平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其實此話邏輯不通,因為所謂「真理」在定義上是已經經過實踐的檢驗,若將真理改成「理論」就通了),改為「手段是檢驗目的的唯一標準」,就符合自由主義的原則;也是孟子所說的「殺一人而得天下,不為也」的道理。落實在法的實踐,就是「程序正義」,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缺乏自由主義傳統

1980年代,某美國公民抗議政府,在國會大門前焚燒美國國旗,被控告毀損國旗罪。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後判決無罪,理由就是焚燒國旗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廣泛來看,表意自由也包含「公民不服從」的概念,是我們法官判決「太陽花運動」無罪的根據。
台灣與中國都沒有自由主義的傳統,唯一出現曇花一現的自由主義運動是五四運動,但其民族主義(抗日)成分遠濃於自由主義。由於兩者間的內在邏輯相互矛盾牴觸,國家的現實處境又岌岌可危,最終,民族主義大敗自由主義,成就了蔣、毛在海峽兩岸各自成立恐怖的威權專制黨國體制以及個人的獨裁政權。
換句話說,民族主義的非理性部分與情緒部分,無法與理性、啟蒙的自由主義相容,中國的知識份子在「危急存亡之秋」的危機意識下,倒向民族主義或威權主義乃是弱者之路。
在台灣,若連號稱中國自由主義之父的胡適,都在蔣介石威權之下屈服而不敢維護雷震和殷海光,並自圓其說「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只剩雷、殷等極少數知識份子相信自由主義,當然擋不住威力強大的民族威權主義(見金恆煒新著《面對獨裁──胡適與殷海光的兩種態度》)。在中國,由於對五四運動自由主義的不虔誠與背叛,種下日後文革的種子。 

也應要維護反對者

自由主義不但保護主張自由主義的人、保護不懂自由主義的人,也維護反對自由主義的人──主要是威權主義的當權派和民族主義的愚蠢激情派,這需要強大的道德和理念的力量以及寬容的胸襟。讓我們用心培養這一符合人類利他演化的正向念力吧。 

2017年11月4日 星期六

憲法不是為強者存在」憲改、公投、入聯 人民做主的三個關鍵(風傳媒)


憲法不是為強者存在」憲改、公投、入聯 人民做主的三個關鍵

金恆煒:至今尚未有創制權被實行


金恆煒在座談會一開始提到,憲法保障人民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但至今尚未有創制權被實行的案例,目前實行的代議制度雖然是由民眾所推派,但他認為,公投是更直接民主的作法,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凱達格蘭學校校長金恆煒認為,公投是直接民主最好的作法。(黃宇綸攝)
凱達格蘭學校校長金恆煒認為,公投是直接民主最好的作法。(黃宇綸攝)

黃帝穎:修憲門檻過高 牴觸國民主權疑慮

針對憲改議題,黃帝穎提到,因修憲的門檻過高,導致憲改常以失敗收場,根據台灣的司法制度,需要有1/4的立委提案申請,再經由3/4的立委同意,才可以修改憲法條文。黃帝穎說明,其他的國家如韓國、日本、美國均只要1/3的立委同意,為什麼台灣卻需高達到3/4的修憲門檻?他認為憲法雖然比法律穩定,但不應該穩定到不會變動,修憲門檻過高,也有牴觸國民主權的疑慮。
律師黃帝穎期盼未來大法官能釋憲,說明修憲門檻需要3/4立委通過違憲,仿效其他國家調整成1/3立委通過。(黃宇綸攝)
律師黃帝穎期盼未來大法官能釋憲,說明修憲門檻需要3/4立委通過違憲,仿效其他國家調整成1/3立委通過。(黃宇綸攝)
黃帝穎表示,目前最有可能通過的修憲案,為本國國民年滿18歲即可擁有公民權,他說明,在立法院內,這條修憲案是比較有可能取得3/4立委同意,但他認為台灣應向日本、美國等國家學習,將修憲門檻放低,讓憲改不再一次又一次的被駁回。

鄭文龍:公投是人民基本的權利

談到公投議題,鄭文龍直指,公投是人民基本的權利,他舉例,社會上有非常多國家是透過公投而獨立,如東帝汶在1999年8月獨立,3年後便加入了聯合國,他認為,公投能夠制定新的憲法,避免走入修憲的程序,才是正確的道路。

律師鄭文龍期盼能夠藉由公投來制定新憲法,不要再走入修憲的程序。(黃宇綸攝)
律師鄭文龍期盼能夠藉由公投來制定新憲法,不要再走入修憲的程序。(黃宇綸攝)
此外,鄭文龍也提到,中華民國的國名早已滅亡,不了解現今政府為何繼續使用。他舉例,美國保護台灣的法條根據為《台灣關係法》,而非《中華民國關係法》,他認為,台灣正名也是目前需要被解決的事情。

張國城:台灣政治定位確立,再談如何入聯

關於入聯議題,張國城表示,在聯合國出現之後,國家成立的要件多了一項,從原本的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四要素之外,更需要的是「國際承認」,才能被稱得上是一個「國家」。他進一步說明,在李登輝總統的時代,入聯是一種「外交戰」的手段,他認為必須先把台灣對內對外的政治定位確立,再來談如何入聯。
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張國城認為,自從聯合國出現之後,一個殖民地或是政治體系,必須經由國際承認,才能算是一個國家。(黃宇綸攝)
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張國城認為,自從聯合國出現之後,一個殖民地或是政治體系,必須經由國際承認,才能算是一個國家。(黃宇綸攝)

許玉秀:《憲法》實現的是法治國的理想

許玉秀最後做出總結,她認為憲法不是為強者存在,而是為社會上受到不公平對待、沒有獲得相對多資源的弱勢所存在,《憲法》實現的是法治國的理想,《人權法》則是法治國的核心,許玉秀認為,「入聯就是向國際社會說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期待人民都能勇於開口爭取應有的權利。
前大法官許玉秀認為,失去創制權就是失去民主主權,期盼能進行憲政改革,讓人民的權利受到保障。(黃宇綸攝)
前大法官許玉秀認為,失去創制權就是失去民主主權,期盼能進行憲政改革,讓人民的權利受到保障。(黃宇綸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