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管爺事件,誰政治化誰不?

由廣場》〈金恒煒專欄〉

2018-02-22 06:00

開年第一天,挺管中閔區區百餘人而已,在凱道高呼「政治黑手退出校園」;好像以校園自主為念。但參加的指標性人物,包括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前環保署長魏國彥及飛象過河的政大副校長王儷伶等,哪一個不是藍丁丁?遑論還有藍天行動聯盟、警校同學會、拔菜總部等顏色鮮明的團體,台大學生反而寥若晨星。
最有趣的是發起人周崇熙主導的「台大自主行動聯盟」了;也參加凱道遊行的退休教授黃光國,一句話就打出所謂「行動聯盟」的原形。黃是前「民主行動聯盟」的成員,他說:「民主行動聯盟旨在監督前總統陳水扁執政、主張兩岸統一,二○○八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後已解散」云云。原來從黃光國到周崇熙是一脈相承,逢綠必反、逢藍就捧,難怪曾志朗、龍應台都會鋌而走險,也難怪挺管隊伍充斥老藍女、老藍男的喧嘩。
游盈隆新書《笨蛋,問題在政治》,再推宕向內,更明白的論述句是:「笨蛋,什麼問題不是政治!」挺管派完全是政治,卻厚顏無恥地指反管派是政治!台大一向甘為政治附隨,一九六六年壓迫殷海光離開台大的決議場地在台大校長錢思亮校舍,參加的除校長、文學院長、教導長外,竟還有警總少將!(詳見拙作《面對獨裁》,頁三三四—三三六)一九七二年台大哲學系事件,軍方總政戰部主任王昇清洗校園師生。最近的一樁,即是所謂「中國好聲音」公然進出台大校園統戰的事件。至於台大歷任校長,公派的無論了,即使後來遴選的,哪一個不是黨國中人?尤其管中閔;被攻擊下台的楊畔池,最大「惡」行,大約是通過陳文成紀念碑了。
這次管爺事件,問題的核心是管中閔的論文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其次,管中閔有沒有故意「自我隱匿」台哥大獨董高薪身分?其三,遴委台哥大副董蔡明興有沒有違背「利益衝突」原則?台大遴選會開會討論後回應教育部,確認管爺當選「毫無疑義」。問題是激辯了六、七小時之久,如之何可能「毫無」疑義?僅此一端,即知騙人,何況其他!
不管藍綠如何爭訟,要回到事件本質:遴選會有沒有枉法將事?台大有沒有輕縱管爺論文?包庇遴委?目前雙方針鋒相對,哪一方合乎程序正義?哪一方違反?略作分疏:①法律面。雙方基本上沒有否定教育部可依大學法做出聘否決定;一方壓迫教育部不問是非「速發聘」,另一方則主張回到校務會議,打開黑盒子,以昭公信。誰政治誰不是一看便知;②組成份子。一方是老藍男/女;一方全屬校內教授及學生。誰政治誰不是一看便知;③訴求面。一方完全置質疑於不顧,一方要檢視所有遴選文件及過程。誰政治誰不是一看便知。
當然,最後的關節在教育部。據報導,教育部已「七卡」遴委,且延宕管爺上任近一個月了。但教育部既沒有或無權檢查遴委所有文件及過程,那麼就交給校務會議罷!如果潘文忠破不了遴委的銅牆鐵壁,最後監委出手,潘文忠勢必陪葬。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8年2月15日 星期四

打掃「司法廁所」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打掃「司法廁所」

2018-02-15 06:00

華盛頓政治圈盛行的行話:「不要把自己的窩弄髒。」這句話有兩個關鍵詞:一個是「自己的窩」,一個是「髒」;完全可以用來檢驗台灣的司法「窩」。
司法院長許宗力首度公開回應監委陳師孟要糾彈「辦綠不辦藍」法官的挑戰,他說:「監察權與司法權的行使,的確存在緊張關係,但監察權不管如何行使,都不能觸犯司法官的審判獨立。」陳師孟的回答很簡單,他用「五權」理論來駁斥「三權」之說外,並批評許宗力的說法,「自我防衛的心理太強」,深怕別人「侵犯到他的領域、地盤」。
「自我防衛」也好、「領域」也好、「地盤」也好,都是在保住「自己的窩」;問題在自己的窩有沒有被自己「弄髒」到非除垢不可?
台灣司法的本質,黨國高幹許水德一句話就點睛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是形同正式給司法院貼上「糞坑」招牌。即使政黨輪替了,黨國司法的結構並沒有鬆垮,只要看所有有關民調,司法信任度低到叫人臉紅,就知過半了,台灣司法已被黨國司法人員搞到像陳年不打掃的糞坑那麼「髒」。現在的情形是,司法院自己不打掃,拿著「審判獨立」牌子在廁所門口一放,禁止別人進入清潔。不害臊嗎?不可怕嗎?
監察權與司法權不只有緊張關係,依憲法規定,有而且只有監察權可以制衡司法權,「謂彈劾法官影響司法獨立者」,依憲法權威林紀東(按,這是真的憲法權威,不是陳長文之流可比)的評語,「未免危言聳聽了」。
許宗力的「危言」:所謂監察權不僅在訴訟中不能介入,即使判決確定,也不能及於核心範圍,如果透過「事後監察」方式,對各別法官進行彈劾,會生「秋後算帳」感覺云云。老實說,全不能成立。首先「核心範圍」不是司法人員說了算;其次,法院稟承政治指示,遂行「換法官」;「違反慣例」,接受指示,三審「自為判決」等等,難道就是「核心範圍」?更何況,法律事件當然是「個案」,不對各別法官糾彈,難道對司法院長?胡扯!至於「秋後算帳」,全是政客無賴口吻,哪像法學者應說的話。
監委不能介入訴訟中個案,或許,但司法廁所最髒污穢,就是馬英九們搞出的。舉一個例子。扁案二次金改,一審宣判無罪,馬公開下指令說:「違背人民期望」,並在府中召集司法院長以下,下指導棋。三審,高院果然奉命而行,渾不顧司法「核心範圍」。殷殷以「審判獨立」為念的許大院長,為何一句不吭?可見司法廁所,陳陳相因至今,也可見不只馬一人,司法人員也是積肥高手。
許宗力不清司法廁所,也不准監委打掃,口口聲聲的「司法保留原則」,難不會成為「廁所保留原則」?!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8年2月8日 星期四

馬統推「公投法」,好極了,請君入甕罷!

(金恒煒專欄)馬統推「公投法」,好極了,請君入甕罷!

2018-02-08 06:00

馬英九率領了黨國律師陳長文、小弟羅智強宣佈推動「反妨害司法公正公投法」,誠如新科監委陳師孟的反擊:「馬自己都在幹那些事。」所以有趣的問題是,做強盜的為什麼要立「強盜法」?馬英九們為什麼不推動「反特務學生公投法」?不推動「反圖書館偷書公投法」?獨獨推動「反妨害司法公正公投法」?
表面看來,首要目標是對準監委陳師孟的「除司法敗類」說。然而不然。監委有彈劾司法院失職或違法之權,載於《憲法》第九十九條;隨便扣上「妨害司法公正」的罪名,全不濟事,更何況憲法是位階最高的根本大法,也不容宵小們玩法亂法。
那麼,馬統們要幹什麼營生呢?下面略作分疏。
首先,馬英九作惡太多、犯案累累,至少還背負五大罪。固然八年執政,又藉黨國司法結構,搞出馬友友的司法版圖,但現在政權全失,而且看來重返無門,再加上那些忠心赤膽的藍丁丁司法人員,吃陳青天一喝,恐怕不敢再包庇了。這還不是馬英九的唯一考量。馬最怕的是司法為民進黨所用,深怕民進黨以其道還治其身;過去構陷扁朝政務官,炮製扁案,押扁下牢、凌虐,會不會一一還諸其身?所以「反妨害司法公投」的目的,是建立防火牆。
其次,就是利用「反妨害司法公投」把民進黨抹成妨害司法黨。這個手法,是馬的故伎。二○○六年發動紅衫軍,藉國務機要費把扁打成「貪腐」,不但輕易的洗掉黨國的貪腐本質,更把貪腐標籤貼在民進黨身上,從而贏得大選。
最後就是選舉操作。馬英九們要利用所謂「司法公正」的公投法,取到黨內選舉的主導權,進而做為今年的選舉主軸,以此凝固、號召藍營內部。這是國民黨無牌可打下的險招,用藍丁丁胡佛的話,就是「公投綁選舉」。
問題是,機關算盡有用嗎?民進黨不如以彼之矛攻其之盾,趁機推出研擬中的「妨害司法罪」入法;只要政府推出此法,馬統們的如意算盤全盤摃龜,而且可以請君入甕,藉此法來清算馬英九「都在幹的事」。
陳師孟贊成馬統們的公投法,「如公投案溯及既往,並加重其責,尤其針對總統的部分」;老實說法務部研擬中的「妨害司法罪」完全可以照章立法。至於有沒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可以略加分疏。
「不溯及既往」並非鐵律。二戰後盟國審判納粹戰犯,法庭即不採行被告「既往原則」的抗辯,因為正義不允許技術性的操作。這不是孤例。戰後德國的聯邦政府也不採「既往原則」,將殘害猶太人的國籍法判為違憲。台灣面對轉型正義,早就揚棄「既往原則」了,不然「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如何可能立法?黨產會如何可能成立!
馬英九們要推「公投法」,好極了,請君入甕罷。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8年2月1日 星期四

台大 〉遴委會且遴委會≠台大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台大  〉遴委會且遴委會≠台大

2018-02-01 06:00

就法論法,台大校長候選人管中閔失格的最嚴重問題在:一方面管爺沒有自我揭露具有台灣大獨董的身分,有詐騙之嫌;一方面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身兼遴選委員,有具體事實坐實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的利益衝突,違反了遴選法。
「程序正義」是檢驗管中閔與蔡明興有沒有行「詐騙」之實(台大教授劉靜怡直指「詐賭」)的核心議題,不認真提出證據論辯,像前文化部長龍應台斥民進黨立委「無恥」,接著前教育部長曾志朗批教育部「找麻煩」,一前一後的唱和,不過舉起「政治介入」大纛以杜絕教育部合法監管。他們怒急攻心的口不擇言,怕壞了藍營政客、紅頂商人、盤踞教育界的藍丁丁大老們的一盤好棋。費了幾個月奔走、串連、請客吃飯,一步步算無失策的要把管爺送上台大校長寶座,等著「起高樓、宴賓客」,豈甘坐視旦夕「樓塌了」?
如何解決管中閔隱匿台哥大獨董身分的事實?台灣大學法律系校友、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地方法院法官蔡玉玲發難了,她指出:「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是台大核准的,且台大參與簽約,也是上市公司已經對外公開資訊,管教授有什麼好隱瞞,有什麼不揭露的問題?」另一位也是台大法律系校友,現任世新校長的吳永乾表示:「管擔任獨董屬公開資訊,且經台大核准,台大完全知情蔡、管關係」。所以台大知情成為挺管陣營唯一且最大利器。再看台大是如何幫腔的?台大主秘林達德接受訪問時說,管有依規定,在去年六月向校方提出出任台灣大獨董的申請,並獲核准同意,言下是完全證實台大的知情的說法。
「台大」知情是不是代表「遴委」必然知情?用一個小學生都懂的數學公式來檢視,就知道完全不成立。以A代表台大,B代表遴委會,公式如下:A 〉B且B≠A。根據「政經看民視」記者的採訪,台大人事室主任黃韻如說,候選人資料都交給遴委會了;校長室秘書郭書紳說,由遴委統一發言;台大更清楚告訴教育部:「這是遴委會認定,而不是台大校方的講法」,強調「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不等於台大」,還表示「遴委是任務編組,獨立行使職權」云云。可見台大固可組成遴委會,一旦組成,遴委會即脫離學校。重點是,台大不等於遴委,台大自台大,遴委會自遴委會,台大知情、同意並不代表遴委知情、同意,更何況在遴選過程中, 管中閔、蔡明興不是對台大負責,而是要對遴委會負責。A既不等於B,如何可妄用「台大」的認知以取代「遴委」的知情、同意?不通呀不通。
管中閔是問題人物,既謊言國籍的不誠實於前,現在又爆發論文有「抄襲之嫌」,再加上故意隱匿獨董,詐取大位。教育部雖發回遴委更審,並不能澆熄台大師生、校友的怒火。遴委會已遭到企業及政治勢力等禿鷹的操控與襲擊,回到校務會議,才能正本清源。民進黨、教育部、台大及遴委會不要低估此一情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