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9日 星期六

龍應台們要把「公視」變「黨視」

2013-1-20


〈鏗鏘集〉龍應台們要把「公視」變「黨視」            ◎金恒煒                                                                                                
 

從頭到尾,中國國民黨就是要一手操控公視,臥榻之旁不容他人酣睡。要達到這個目的,唯一的手段就是修改公視法,把現行通過董事的門檻從四分三改為二分之一。用意很簡單,一旦修法完成,國民黨憑仗國會多數,就能夠全碗捧去,然後指定董事長,然後為所欲為。那麼,修法完成的一天,就是公視淪為黨視的一天。
依《自由》的報導,日前改選董事不能成局,就是國民黨的策略:先破局,再把責任栽贓到民進黨代表,然後就可以公然的要求修法。文化部長龍應台說:「沒興趣再玩,快修法。」並且強調:「下定決心從制度面著手」。據稱是國民黨評審委員操盤手、金小刀人馬的蔡詩萍也公然嗆聲說,要解散委員會,改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龍蔡兩人,完全不掩飾黨化公視的用心。
二分之一也好,立法院同意也好,就是要把公視當成國民黨的禁臠。問題是,公共電視之設立,就是要擺脫一黨掌控,回歸公共,故而門檻寧可過嚴,不可從寬。四分之三有什麼問題?陳水扁執政時,民進黨國會沒有過半,公視董事在四分之三門檻下,照樣到位,為什麼國民黨執政就不能?而且,在四分之三之下,依然有被提名人過關。可見四分之三不是問題,成問題的是,國民黨/龍應台非要排除異己,完成黨化公視的既定計畫。
以這次投票過程來檢視,公民團體的被提名人幾乎被國民黨的評審悉數封殺;相反的,有濃厚黨派色彩或馬英九人馬以及有嚴重瑕疵的,國民黨卻全部支持,一票不跑。我們看看被民進黨評審公開點名不支持的五人:包括旺中律師李念祖、置入性行銷推手黃肇松、把華視搞得虧損連連的趙雅麗、馬英九人馬的廖咸浩及一再被否決,據說是國民黨全力支持的工人代表程宗明,得到國民黨評審整整九票。相反的,民進黨評審全票所支持的公民團體推出人選:紀政只拿七票、劉銘只拿七票、張正只拿八票、姜雪影只拿八票、劉昌德只拿九票,最多的林麗雲也只拿十票。這代表什麼意思?所有公民團體推出的被提名人,全是國民黨的「非我族類」,一個也不讓過關。這個對比還不可怕嗎?還不讓人心驚膽顫嗎?
如果龍應台修法通過,可以想見的是,只有國民黨要的人可以進入董事會,而公民團體的人選幾乎芟夷殆盡,一個不留。那麼,公視非淪為黨視不可。
台灣全體公民們,我們要這樣的公視嗎?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反對公視修法 鄭同僚:別便宜行事

  • 2013-01-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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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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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祖胤、潘欣彤/綜合報導】

     第五屆公視董事會上周五再度舉行審查會議,仍未能選出足夠法定人數員額。文化部長龍應台昨日重申,將全力推動修法,降低門檻。前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卻反對,昨天他透過臉書發表《給龍部長的一封信》,認為修法推二分之一門檻是便宜行事的做法,呼籲龍應台應盡快提新名單,補足僅剩的四個人選。

選。
     鄭同僚強調,四分之三門檻是保障公視乾淨的重要機制,過去四屆董事審查都沒有問題,如果龍部長修法成功,「只是當下容易提名成功、順遂己意而已。可是,公視將永遠淪為大黨可以一意孤行的囊中物。」
     他說,公視董事會無法順利產生,關鍵不在門檻高低,而在藍綠惡鬥。在野黨推薦的審查委員在審查會前公開聲明將支持其中十人,事後分析也可清楚知道投票動向。可惜國民黨推薦的委員並不支持龍部長,投不出足額董事,明顯是執政黨內訌抵制,不是審查門檻過高。
     他指出,過去幾次審查凡通過四分之三門檻者,都是大家有共識、能接受的,過程雖然辛苦,但長期來看,有正當性,對公視是好的。
     鄭同僚在文中提到,「對龍部長來說,提名被否決很難堪,情緒難免。…但也請龍部長以大局為重,暫時放下自己的委屈,趕快重新提名。」
     鄭同僚強調,「補充四位,遠比修法容易得多,也高明坦蕩得多。」如果堅持不再提名,而去修法降門檻,龍應台將成為讓公視變成黨視的劊子手,「我們就會動員所有的可能性,以龍部長為公敵。」
     龍應台並未針對鄭同僚的信回應,但對於上周公視董事審查會議之後的各種聲音,她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文化部做為政府機關,一切都該依法行事。」
     她說:「行政權、執政黨隨時會換,大家都有機會執政。我覺得公視法,尤其是成立董事會的部分,需要一個永續性的、誠實的、可以看到未來的修法。」
     她表示,可以考慮比照國藝會方式,國藝會也是公設財團法人,董事會由文化部組成遴選委員會,挑選、徵詢董事會成員,送行政院核定後,就可以運作,根本不經過立法院。

蘋論:公視不是黨視

 
如果公視的提名董事無法全數通過立法院的人事審核,應該要求文化部再提名人選呢?還是修法把3/4通過改為1/2通過?
國民黨在立院是多數黨,但不是絕對多數,席次不到3/4,所以提名一些阿里不達的董事無法通過,於是又提一些更不堪的官僚政客型董事,再度被打槍,厭煩之餘竟要修法降低合格門檻,這符合民主常規嗎?
民進黨要罷免總統與立委,但門檻太高,無能為力。假設現在民進黨是國會多數黨,罷免案因門檻太高而失敗,民進黨老羞成怒,硬是要修《選罷法》,降低罷免總統的門檻,合理嗎?能讓他們得逞嗎?

修法是獨裁手段

當初公視董事的任命為什麼要規定3/4的門檻?是為了保障公視不受單一政黨政治力的介入,這項初衷有錯嗎?沒有。如果不通過就修法降低門檻,那反對黨也要修法降低罷免總統和立委的門檻又有什麼不對?
這是先射箭後畫靶的鴨霸行為,是威權獨裁政體的拿手好戲,台灣怎可倒著混,越活越回去?立法院18日審查文化部提名的第5屆公視董事會人選,只通過1/3共5名董事,距離至少9人過關的目標還差4人,讓龍應台十分失望,強調未來從修正制度面下手,目標是修法降低門檻。國民黨立委揚言修法改為1/2同意即可。國民黨席次超過1/2,修改後可為所欲為,讓董事全部都是國民黨的奴才、應聲蟲、傳聲筒,甚至有發明置入性行銷的媒體人,公視就從內到外徹底變成黨視了。 

審查應記名投票

此外,審查委員應該記名投票,表示為提名案負責。事後應該明白表述為什麼支持誰,反對誰,讓民眾可以究責。畢竟,公視不是國營媒體事業,而是公共媒體事業,其特質是去商業化,而非營利化。就因為有這樣的理想性與公共性,審查董事資格應該嚴格,不是阿貓阿狗隨便可以混進去沽名釣譽、尸位素餐,甚至黨同伐異、拉幫結派的。 

龍應台不要鴨霸

龍應台在選擇人選時要兼聽則明,不可偏聽則暗。這麼多人通不過,龍也要分攤部分責任,不可一不耐煩就揚言修法降低門檻,露出鴨霸威權的嘴臉。看看妳提名的某些人是個什麼貨色,就知道為什麼不能順利過關了。 

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

笨得只剩政權!

2013-1-15
〈金恒煒專欄〉笨得只剩政權!


過去國外媒體不稱馬英九之名,而用「這個人」取代;這是西方媒體的春秋筆法:「曷為不書名?蔑之也。」馬英九民調掉到十三趴,國外媒體現在連「客氣」都免了,逕自為他戴上「笨蛋」的帽子。笨蛋就是笨蛋,沒得救了。
   面對一一三大遊行,從「建設性」的角度出發,笨蛋馬英九最聰明的對策是,一句話也不要說來藏拙。然而一窩笨蛋,好像「不說會死」,硬要批一一三遊行。據報載,府院黨的馬英九們,竟然用「念茲在茲的,只有政權、只有當總統」回批民進黨,反而像自我昭告,「他,馬的」十三趴,念茲在茲的就是絕對死抱總統不放!一一三遊行中重播馬英九二○○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彰化民生路夜市演說的影片,馬英九放言無忌的痛批:「只要他無能、他做不好、他滿意度掉到十八%」,「就應該自己下台」,又說:「民意已經不支持你,政治責任沒辦法去承擔時,你就應該自己下台」。馬英九六年前就做了「預知下台紀事」,甚至有一刀斃命的強調:「不要等別人來罷免你」,「自己下台」。今昔對比,完全顯示現在「念茲在茲  就要政權」(《聯合報》標題)的死不要臉!
  老實說,十三趴的馬英九已一無所有,真的只有政權。以前炮製的假光環,已像泡沫般一個一個的破了;被人指著鼻子罵「笨蛋」,尊嚴掃地;下鄉開講,被人丟鞋子,外國媒體送他進「丟鞋俱樂部」,榮譽沒了;黨主席成為票房毒藥,還敢趴趴走到各地拜票,連黨員都不買帳,罵聲一片。老實說,馬英九不是「只有」政權,也不是「就要」政權,說得更精確,笨得「只剩」政權;馬英九「念茲在茲」所在,也就不足為怪了。
對付「只剩」政權的馬英九們,也「只剩」罷免一途。無論罷免總統還是立委,依法都必須附上「罷免理由書」。有趣的是,馬英九在二○○六年的發言,也為台灣人民預先寫好了理由書。他說:「人民以頭家身分,把權力拿回來,就是罷免」,「即使他沒有犯罪,只要他無能,他做不好,他滿意度掉到十八%,表示人民已經不信任他,就可以把權力拿回來。」所以,只要一字不漏的把「他,馬的」說法照抄一遍,就大功告成一半了。
  固然,罷免總統很難,罷免立委也不容易;但在民怨如火山之待發的當下,台灣有可能再創民主奇蹟。有笨不世出的馬當超級助選員,民進黨只要拉出得票差距在一萬三千票的罷免紅線,從屏東到新北,至少可以有十二位之多,加上被人恥笑而且顧人怨的薇閣立委等,「換換換」可以成真。一旦完成,立院生態丕變,「換政策」、「換內閣」易如反掌。走到這一步,換不換總統就無關宏旨了。
  台灣命運多舛,不幸的是選出馬統,有幸的是,他是笨蛋!(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以「地區論」取代「兩國論」

蘇永欽的「馬尾論」
--馬以地區論取代兩國論


 金恆煒按:
   此文刊於二○○八十月號香港《開放》。馬甫上任即提出地區論,
開了投共第一槍,即使藍調統媒都有疑慮,時任政大教授的蘇永欽起而為之
解套。
   蘇永欽蘇起兄弟,真學術水準如此!蘇氏兄弟與馬英九同喝黨國奶水長大,
最後蘇永欽賺到了大法官及司法院副院長位置,天可憐見
    此文可以與另一拙作〈「和」就是「降参看。
    又,○二年二月與蘇永欽論戰文章兩篇附後


● 馬英九在墨西哥提出兩岸「地區與地區」的論述,取代李登輝陳水扁的兩國主權論嚇壞了台灣人,連統媒也說馬沒有牌可打了。

有關台灣「國家定位」的「兩岸」問題,從李登輝、陳水扁到馬英九,經過了三個階段:李登輝九九年七月提出「國與國的特殊關係」,是為「兩國論」;陳水扁二年八月更進一步把「特殊」去掉,定位「一邊一國」;馬英九甫上任的八年九月三日,接受墨西哥《太陽報》訪問,改弦更張,推翻掉陳水扁的「一邊一國」,更有趣的是取消了李登輝的「國與國」,只剩「『特別的』關係」。前陸委會主委、駐美代表的吳釗燮抨擊是「主權大倒退」,退回到蔣介石「動員戡亂時期之前」,曾任美國FAPA會長的立委蔡同榮則使用「叛國」的強烈字眼。

王丹和中國時報的批評

 馬英九此一最緊要也最具關鍵性宣示只有《自由時報》放在頭版頭題,藍調或稱統派媒體卻刻意輕忽,《中國時報》放在十四版下欄,配上北京記者的採訪,「大陸學者普遍認為『積極、善意』」,《聯合報》放在六版,認為是馬英九上任後,最具體的論述。

   先還原馬的說法。馬表示「海峽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而是在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同時強調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這點非常重要」,並且引「我們的」與「他們的」憲法當佐證,表示不可能取得包括墨西哥在內的「雙重承認」。接總統府發言人進一步說明,所謂「特別關係」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可見馬英九「特別的」提法,重點在「地區對地區」。流亡美國的「六四民運」領袖王丹隔日(四日)立即做出回應,在《自由時報》上發表〈追隨港澳--邁向統一〉,認為馬英九的「重大調整......隱約看出統一的輪廓」,「『特殊關係』......是可以找到與中共現有憲政體制的空間」,「香港與澳門適用的就是特別行政區的方式,其實也是港澳與大陸之間的『特別關係』的表現。」結論強調:「放棄兩國論,是朝統一的方向邁出重要一步,這點不容置疑。」

    與吳釗燮一樣,王丹看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不僅如此,一向親馬的媒體《中國時報》也發現大事不好了,十一日的社論〈馬英九太早丟掉太多牌〉,為台灣捏一把冷汗:「馬英九總統和國民黨政府反對台獨的立場,已經讓台灣在兩岸博奕裡,手上先就少了『台獨』和『一中一台』的牌可以打......剩下的牌裡,又主動丟棄了『雙重承認』、『兩個中國』、『國與國』」,終而慨乎言之:「現在除了『一個中國』和『統一』,台灣還有甚麼牌可以打?」

馬智囊蘇永欽為「地區論」解套

   從而可見台灣「主流價值」在李扁相繼執政二十年之後,已然成形,即使以「中國」為報名的藍媒也在此社論強調「主權不能擱置」,「一廂情願的善意、一步步狀似無害的退讓,可能逐漸侵(原文如此)蝕到台灣國家利益,甚至累積成難以扭轉的危機」云云;證實馬英九的「地區論」嚇壞台灣人,即使支持馬英九的媒體也怕到用社論來耳提面命,更不必說民進黨綠營用「馬區長」來嘲諷了。

在「四面楚歌」之下,難怪馬英九的智囊蘇永欽只能利用《聯合報》突圍,為馬英九的「地區論」找理論基礎。九月十五日蘇永欽發表題為〈執政時不敢動,你現在盧甚麼?〉的標題,採取了「只攻一點不及其餘」的戰術,就是「縮小打擊面」針對吳釗燮一人而不論王丹與《中時》等,也就是「技術性」的把問題鎖在「藍綠」之爭上,以此取得「利基」。蘇是政大法律系教授,弟弟蘇起即炮製「九二共識」者,現為國安會主委。蘇永欽妻在馬勝選後,由大法官轉到最高行政法院當院長,虛位待蘇,一般推側蘇將出任司法院長。因此蘇永欽為馬「地區」開脫,自不叫人驚詫。

   蘇永欽的立論不過是總統府發言人的「申論」,依然在「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上打轉轉,好像有了此一修正案,就能夠造成蘇所謂的「國家狀態」。在文章中蘇永欽表示〈兩岸條例〉對「大陸地區」所下的定義始終是「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法律教授」蘇永欽振振有辭的說:「區分台灣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的人民,不是中華民國的國籍,而是地區的戶籍」。果然〈兩岸條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大陸地區,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讀者看到這裡一定「噴飯」,誰會天真到以此憲法、此條文,就可以囊括所謂的「大陸地區」,甚而包含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民的「戶籍」在內!

   蘇永欽的錯誤很膚淺,以毫無根據的意見創造出事實。美國總統林肯在擔任訴訟律師期間有生動的故事,完全可以挑戰蘇永欽的說法。據說林肯在法庭這樣反詰證人:

  「一匹馬有幾條腿?」「四條」,證人回應。
  「沒錯」,林肯說。「現在,如果把尾巴也叫一條腿,那麼,一             匹馬有幾條腿?」
   「五條」,證人回答。「錯」林肯說,「把尾巴叫腿並不能真的                  成為一條腿。」

同樣,把無中生有當成現實存在,並不代表真正如此,即使祭出森嚴憲法也一樣,不過是把尾巴當成腿。馬英九們與中國國民黨自願及不自願的「御用學者」們才敢弄虛做假,夸夸其談而自以為得售。

     一九五年三月十三日,蔣介石在「陽明山莊」訓話,題目是〈復職的使命與目的〉,最吃緊的一句話赫然是:「我們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我們今天已成亡國之民......」中華民國云亡,《中華民國憲法》還能存在?最多不過是墓誌銘;在墓誌銘上「踵事增華」,徒惹人笑。真要堅持憲法,只有回到「動員戡亂」的「漢賊不兩立」時代。蘇永欽批判民進黨執政時不敢動,故意用閩南語「盧」(意指硬掰)來笑謔。民進黨不是不動,「公投」的目的,就是要完成「國體」改造,但是國民黨利用立院多數,閹割「公投法」,成為「不能公投」的「鳥籠公投法」,民進黨「非不為也,是不能也」!

港人勸台灣香港學不得

    九月十日,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到香港參加〔台港澳交流與發展〕研討會,賴希望台港能互免簽證,增進三方實質關係。與會的城市大學政治學講座教授鄭宇碩與澳門中西創新學院客座教授譚志強發表聯名報告,大潑冷水。他們認為任何台灣人士都絕不能對目前港澳特區政府存太多幻想,因為天天要「仰首北望」;台灣執政當局要與港澳維持什麼樣的關係,最好還是等執政黨搞清楚究竟是「大陸政策」還是「中國政策」,才可能有進一步討論空間。

    話說得很白,也點得很清楚,馬英九葫蘆裡賣甚麼藥,恐怕沒有人不知道。問題是,民主化的台灣,豈容馬一人「隻手遮天」?《遠見》最新民調,馬的滿意度再度下挫到百分之二十四點九,《聯合報》在小評論中都準備棄馬另立「明主」了。馬不得人心的最大原因,出於人民對台灣前途的焦慮與恐懼,不然,扁執政時碰到金融危機,支持度也沒有如此不堪。(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覆議」與國會連不連續何干?
金恒煒 2002/02/06
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一向是泛藍系的大將,以一己的專業給泛藍軍做理論基礎,過去引發朝野惡鬥的不通之論「立法政府」,就出於此君之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通過後,鬧得沸沸揚揚,成為朝野攻防的焦點,蘇永欽再次發言,為泛藍講話。 
 
 
  
問題很清楚,財政收支劃分法確有不合理之處,現在的歧見是,行政院希望提出覆議,國親兩黨以及提案的北市市長馬英九則強調修法。覆議是取消歸零,修法是在修正的成案上再修正,當然有本質上的差異。不過無論何者,都見出財政劃分法之修正案有瑕疵,所差者在窒礙難行否?
 
 
  
重點是,是否窒礙難行的認定在行政院,而決議權則在立法院;反對黨強調沒有窒礙難行,沒有任何意義;故而雙方的攻防厥在覆議對抗修法。
 
 
  
蘇永欽日前撰文提出「法無二父」之說,他說:「目前大家討論的焦點都放在藍綠對抗的政治問題上,對於跨屆覆議是否合宜,反而未受重視。」依蘇永欽的說法是「國會不連續」,也就是第四屆立法院已經議決的法案,不會因屆滿而消失,如果行政院移請第五屆覆議,將造成「跨屆重議」,違反了憲法上國會不連續原則。
 
 
  
豈然乎?豈其然乎!提覆議案的主體既在行政院不在國會,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法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就行政院而言,關鍵在「法案送達十日內」,至於是不是「跨屆」不在行政院的考量內。行政院是在元月二十八日收到立院有關財劃法的決議案,那麼依法在十日內(即二月六日)可以移請立院覆議,哪有什麼「連不連續」的問題?
 
 
  
蘇永欽援引英國、美國為例,卻完全不提我們憲法的規範,其實是拿杳不相涉的他國憲法「移花接木」妄圖為在野黨解套,明明將「『沒有顏色』的憲法問題」(蘇永欽語)轉化成政治問題,還枉法將事,這樣的學者!
  
  
相關文章:
  
黃昭元 財劃法修正案覆議的憲法爭議[ 2002/2/6]
  
蘇永欽 【法無二父】聯合晚報 2002/2/5《聯合論壇》 
  
行政院迄未決定要不要就財政收支劃分法提出覆議案,目前大家討論的焦點都放在藍綠對抗的政治問題上,對於跨屆覆議是否合宜,這個真正「沒有顏色」的憲法問題,反而未受到重視,實令人不能無言。
 
 
  
國會不連續的原則,濫觴於英國,再移植到美國,早已在民主國家形成通例。背後的思考,不只是機關負擔的合理性-移交給新國會的應該是一個騰空的桌子;更重要的,則是體現全新的民意和政黨組合,劃清前後屆的責任。不連續的內涵包括人、事和規則,此所以每屆改選後,院長、副院長、秘書長都要新選新任,委員會也要重組,各種未審結或議決的法案都自動消失,連國會內規,理論上都要基於自律原則,由新國會重新確認。
 
 
  
其中法律案的不連續,意義尤其重大,國會代表的政治意志,必須是整體的,不能用接力方式完成,一位德國公法學者曾經用「法無二父」來比喻,十分生動。
 
 
  
財劃法特殊之處,是第四屆立法院已經議決,因此不會因屆滿而消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行政院如因窒礙難行,而移請第五屆立法院覆議,反將造成「跨屆重議」,而且只能表達贊成或不贊成,也就是做財劃法的「後父」,違反了憲法上國會不連續原則,對本屆立法院才開始實施的屆期不連續可說是開了倒車。
 
 
  
財劃法如果在政策上確有不妥,或實施上需要過渡,都可以先由總統公布,再提修正案讓新國會做「完整」的考量,這裡涉及的不只是政治安定的問題,更是憲法原則的問題。
 
 
  (
作者為政大法律系教授)
 
 
 
 
  
蘇永欽

  
  
當然和連續不連續有關
  
回應金恒煒探針「覆議與國會連續不連續何干?」
 
 
  
 金恒煒先生昨天在探針專欄中的大作:「覆議與國會連續不連續何干?」,提到我在聯晚的小文,這是第一篇回應此一憲法問題的文章,雖不是出自憲法學者之手,我還是覺得很有意義,希望能再說清楚一點。國會不連續在很多民主國家,都是具有憲法位階的原則,雖然未必規定在憲法上。連續或不連續,可說是區隔行政和立法機關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徵。行政的常和立法的變,使民主政治可以在穩定的基礎上不斷重起爐灶。法案為什麼不能連續,上一個國會審了一半的案子,從頭來過,在立法程序上豈不太浪費?如果我們是共產國家,人代會只是定期換一批人參與立法,這樣的質疑可說非常合理。但對定期改選,目的在反映新民意的民主國家而言,任何連續反而只會混淆了法律所代表的國民意志,「法無二父」就是這個意思。
 
 
  
過去因為國會長期不改選,立法院就只是職司「立法」的機關,無關民意、主權的定期反映,大家對於法案連續習以為常,所以即使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了法案不連續的原則,大部分的人對於法案跨屆,還是不覺得有何不妥。我提出跨屆覆議的問題,是因為它確實非常特殊,此時涉及的是一個已經完成議決程序的法律,換言之,舊國會已經表示了它的政治意志,但行政部門還沒有使用移請覆議的機會,國會就已經改選。如果這時侯行政院還可以把這個上屆通過的法案送到新國會,新國會所受的限制其實比接續「審議」舊法案更大,因為它只能做贊成與否的決定。這個問題同時波及至覆議制度的憲法功能,到底該給行政院移請覆議權,或者為了尊重新國會,並釐清舊國會的責任,而該用另提修正案的方式來處理,確實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憲法問題。
 
 
  
 報載行政院在考慮移請覆議的時候,也對跨屆的合法性做過研究,結論也許不同,怎能說和連不連續無關?台灣在民主化後,大家問題應該學習不要再把所有的焦點都放在政治角力上,民主需要憲法的規範,很多憲法上的問題都值得透過討論來形成共識,誰都不當以權威自居,任意抹黑自然是更不入流了。
 
 
  
 金先生一定要說我是「為泛藍講話」,還說我是「枉法將事」,我只能學米蒂調侃蘇東坡的故事,說他心中有鬼,目中所見自然無一不是鬼了。
 
 資料來源: 鯨魚網站 



從「立法政府」到「法無二父」回應蘇永欽教授
金恒煒 2002/02/08

 前天「探針」刊出(二月六日)批判了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提「跨屆覆議」的課題。蘇教授次日(二月七日)即做出回應,開首說:「這是第一篇回應此一憲法問題的文章,雖不是出自憲法學者之手。」事實不然,二月六日《自由時報》披露憲法學者黃昭元,指出蘇教授之論是「誤解或曲解了覆議的性質、效力等問題」,而做出澄清。
故而非憲法學者與憲法學者都有共同的立論,黃教授的鴻文從更細緻的憲法原則加以論辯與分疏,全文具在,讀者可以覆按,在此不必多言。
   
這裡再度強調的是,「覆議」是憲法賦予行政權以「制約」國會之用,故而蘇教授質疑的「覆議制度的憲法功能,到底該給行政院移請覆議權,或者為了尊重新國會,並釐清舊國會的責任,而該用另提修正案的方式來處理?」老實說答案很明顯,這是行政權對治立法權的憲政設計此係部分。
 從現實運作來看,行政院的覆議案是「憲法」明文規定,行政院提出,立法院只有接受之一途。故而取覆議而棄修法,不但是不刊之論,更是現實如此。所謂事實勝於雄辯。
 
更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一群民主正當性即將消失的立委們竟然可以一兩夜之間哈欠連連地通過數十個法案,然後一走了之,甚至還要剝奪憲法明文賦予行政部門的覆議權,這才真正違反責任政治的憲法精神,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基本原則。」(黃昭元,上引文)改革國會之重要,在此。而蘇教授的論點不僅與國會改革之議背道而馳,更有縱容之嫌。
 
那麼,要問的是,蘇教授為何如此重國會而輕行政?從「立法政府」到「反覆議」要「修法」,不正是因為國會成為泛藍的唯一的政治舞台(雖然愈來愈小)而刻意維護?從此來看,蘇教授或許不只是泛藍「大將」而是「急先鋒」。「立法政府」之說為泛藍力體力為,而「法無二父」刊出後,在野黨也馬上援用,那麼蘇教授所說的「行政院……也對跨屆的合法性做過研究」,不正見出蘇教授與泛藍的前呼後應?「為泛藍講話」可見不是厚誣。
 
○○○年大選民進黨執政,泛藍全淪為在野,蘇教授馬上出版了名為《新野》的論政刊物,「在野聯盟」與「新野」多麼互為表裡至於他人解讀是不是「心中有鬼」?還得看鬼會不會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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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欽
 
 
  
當然和連續不連續有關
  
回應金恒煒探針「覆議與國會連續不連續何干?」
 
 
  
 金恒煒先生昨天在探針專欄中的大作:「覆議與國會連續不連續何干?」,提到我在聯晚的小文,這是第一篇回應此一憲法問題的文章,雖不是出自憲法學者之手,我還是覺得很有意義,希望能再說清楚一點。國會不連續在很多民主國家,都是具有憲法位階的原則,雖然未必規定在憲法上。連續或不連續,可說是區隔行政和立法機關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徵。行政的常和立法的變,使民主政治可以在穩定的基礎上不斷重起爐灶。法案為什麼不能連續,上一個國會審了一半的案子,從頭來過,在立法程序上豈不太浪費?如果我們是共產國家,人代會只是定期換一批人參與立法,這樣的質疑可說非常合理。但對定期改選,目的在反映新民意的民主國家而言,任何連續反而只會混淆了法律所代表的國民意志,「法無二父」就是這個意思。
 
 
  
過去因為國會長期不改選,立法院就只是職司「立法」的機關,無關民意、主權的定期反映,大家對於法案連續習以為常,所以即使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了法案不連續的原則,大部分的人對於法案跨屆,還是不覺得有何不妥。我提出跨屆覆議的問題,是因為它確實非常特殊,此時涉及的是一個已經完成議決程序的法律,換言之,舊國會已經表示了它的政治意志,但行政部門還沒有使用移請覆議的機會,國會就已經改選。如果這時侯行政院還可以把這個上屆通過的法案送到新國會,新國會所受的限制其實比接續「審議」舊法案更大,因為它只能做贊成與否的決定。這個問題同時波及至覆議制度的憲法功能,到底該給行政院移請覆議權,或者為了尊重新國會,並釐清舊國會的責任,而該用另提修正案的方式來處理,確實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憲法問題。
 
 
  
 報載行政院在考慮移請覆議的時候,也對跨屆的合法性做過研究,結論也許不同,怎能說和連不連續無關?台灣在民主化後,大家問題應該學習不要再把所有的焦點都放在政治角力上,民主需要憲法的規範,很多憲法上的問題都值得透過討論來形成共識,誰都不當以權威自居,任意抹黑自然是更不入流了。
 
 
  
 金先生一定要說我是「為泛藍講話」,還說我是「枉法將事」,我只能學米蒂調侃蘇東坡的故事,說他心中有鬼,目中所見自然無一不是鬼了。
 



蘇永欽「知識詐欺」捉包!
金恒煒 2007/09/16

     違憲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又耍老千手法,這回是主委蘇永欽赤膊上陣,可見事情大條。「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NCC委員解職在即,蘇永欽利用最後期限,忙著修法通過「黑心」條款,就是在〈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中增列「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歧視」條款。老實說禁止性別歧視是陪襯,真正的目的是不讓媒體扒中國國民黨戒嚴統治三十八年的「族群政治」(或說「外省人統治」)之糞。 
蘇永欽不接受中國《九報》的專訪、不發表愚見就罷,反而是「一說就破」,洩漏了「知識詐欺」的底來。蘇永欽「對比國際」,舉了美國與德國當例子,為「黑心條款」找理論根據,卻不堪之極。 

蘇永欽說,美國也有對「仇恨言論」監督,言下是,美國可以,台灣為什麼不可以?蘇永欽據稱是法學博士,不會不知道美國有名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定」「剝奪人民言論或出版之自由」的法律,也就是說,國會不能立任何法律限制媒體的言論,即使真有「煽動族群仇恨」的言論,也不可以違憲立法禁止。引美國憲律,能遮掩蘇永欽的「黑心」? 

美國是有法律禁止「歧視」,這是一九六四年在黑權領袖金恩博士推動下,詹森總統任期內通過的〈公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此法案所重在「民權」的平等上,主要在幫助非裔美國人,沒有一字涉及媒體。所以蘇永欽所謂
「仇視言論」就不知道何所指了。 

至於拿德國與台灣相比,更是不倫之至。德國的納粹在二戰後徹底崩垮,台灣的法西斯政黨中國國民黨的餘毒至今沒有清除;媒體上討論台灣外來政權的族群政治,屬於「轉型正義」未竟之業。納粹的惡行經過紐倫堡大審,正義已還諸天地。蘇永欽祭出「歧視」法條目的,在封媒體之口,就好像黨國法官拿「隱私權」來遮蓋見不得人的黨籍一樣;不問是非,全是為馬英九的大選護航。 

NCC甚而還援引記者協會建議,做為偷渡「黑心條款」的藉口,這又是詐欺。記協只要求「媒體自律」,並沒有要求「立法」箝制媒體之口;因為這違反媒體天職,也違反記協宗旨。NCC之髒兮兮,又見一例。 

重點是,蘇永欽知識詐欺昭然,「黑心條款」見得了光?




2013年1月12日 星期六

馬英九與蔡衍明同穿「中國」褲子!

2013-1-13


馬英九與蔡衍明同穿「中國」褲子!
  

 民進黨推動的廣電三法修正案果然在院會翻船,老實說一點也不出人意表;不封殺才是怪事。廣電三法在交通委員會初審,國民黨立院黨團全力護航,甚至表示樂見完成三讀。但不旋踵兩天之內,在院會中卻見血封喉。檢點結果,共產黨贏了、國民黨贏了、馬英九贏了、蔡衍明贏了。至於輸家,不只民進黨輸了、「反壟斷」的學生輸了、台灣輸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立院黨團輸了、NCC輸了、黨鞭吳育昇輸了、主委石世豪輸了。
  事件的轉折點在十日晚上。先是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不顧行政中立的鐵律,也跳過主委石世豪,公然介入立院的立法,出面砲打初審過關的三法修正案,甚至用「不夠周延」、「殘缺不全」、「令人訝異、無奈」、「失之過苛」、「最壞結果」來抨擊。接著——幾乎同時——國民黨中央也發布新聞稿,用意相同,就是否定三法修正版本,表達要另訂防制媒體獨佔專法。府、黨出手了。
  這樣橫柴入灶的亂搞,很難看,不只打了NCC主委石世豪耳光,也打了黨鞭吳育昇耳光。因為初審時,石世豪不只表示民進黨版本確實切中要害,並且以不表態方式表達同意;吳育昇更神,宣稱全力支持民進黨版本,火速完成三讀。現在府、黨連夜踩煞車,透過《聯合》、《中時》兩報,栽贓石世豪,說他主動向院長陳冲報告,陳冲再向馬英九及黨秘書長曾永權報告。結果被石打槍。石強調是陳冲九、十日兩天兩次電訊,此外,有媒體報導曾永權電話被「當事人」打爆。從這些跡象來判斷,是府、黨決定逆轉在先,石世豪十日白天已鬆口,不料晚上區區處長赤膊上陣嗆聲,然後石世豪定槌,吳育昇也只好用「再想清楚」來遮羞。
  這個結果,不只是蔡衍明獲勝,更是中國的勝利。再說一次,蔡衍明後有中國的黑手,前有馬英九的白手,黑手白手交互為用之下,蔡衍明不贏才怪,中國不贏才怪。馬英九封殺反媒體壟斷入法,正是向民進黨說「不」,向「國是會議」說「不」,也向「一一三遊行」說「不」,更是一種反示威,看你們能奈我們何!
  民調只剩十三趴的馬英九決心與中國、與蔡衍明共死生,即使拿吳育昇與石世豪的人頭祭旗也不惜。一一三遊行,大家出來吧。從「腳」的投票走向用手投票,台中立委補選之後,進行大規格罷免藍委運動;「反媒體壟斷」或許可以是台灣歷史進程的契機。(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民共台北會談:第三類接觸

民共台北會談:第三類接觸               金恒煒
──民主與認同的水溝不通

  國共交流不稀奇,民共交流才是破天荒一等一的大事。二○一二年歲末的十二月十日、十一日兩天,經過一再延宕,統派團體「兩岸統合學會」終於得以邀請中國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等三十九名「學者」與台灣一○○位藍綠學者,共同參加研討會。重點是,形同寇讎的台灣民進黨與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公開且堂皇的對仗,「民共會」宛如「第三類接觸」,不僅具有實質與象徵意涵,會爆出什麼火花,更是媒體關注焦點。

藍綠媒拚仙

  先看看藍綠兩營如何看待這個「民共會」。以第一天研討會的報導為例,藍營統媒的《聯合報》與《中國時報》幾乎像《人民日報》的台灣版,完全以中國為中心,台灣淪為陪襯。以《聯合報》為例,在所謂的「兩岸版」(十三版)中闢出半版,共四篇報導,中國獨佔三篇,台灣(綠營)只佔一篇,而且壓在右下角,形同搭配。從字數來看,更不成比例;中方用字高達二千二百零二,台灣方面只分配區區三百七十二字,台灣出席百人,中方僅三分之一強的三九人,篇幅全不合比例原則;不僅沒有達到平衡報導的要求,甚至是輕重倒置。更何況,中方說法百變不離其宗,毫不新鮮,讀者有興趣的端民進黨怎麼說;《聯合報》在回應讀者「知的權力」上,似乎別有所圖。其次,頭題的大標只突出孫亞夫,曰:〈國台辦副主任(小字,以下大字)孫亞夫:把握「一中主張」連結〉,二條與三條的新聞,其一仍引孫亞夫之言:「和平促統,言過其實」,一引「大陸學者」之言:「別聞政治就色變」,完全像為中國代言。報導綠營的一小則,標題選了負面用語,帶著調侃與戲弄的字句:〈陳明通請對岸民選/被笑「心中有統一」〉,完全忽略陳明通的嚴肅發言內容;其尊其卑,一目了然。至於《中國時報》也不遑多讓。值得注意的是,兩報頭題都以孫亞夫為主,並不奇怪,怪的是全用孫亞夫的「『一中』連結」當主標;兩個不同報刊好像開過共同編輯會議,異口卻同聲;透顯了一色一樣的「統戰思惟」;難怪台灣有人把兩報連在一起,稱為「聯合中國」。
  在台灣舉辦政治性的會談,怪不怪,地主國的台灣,在媒體上竟沒有主場優勢,再說,中國一再放言「台灣是中國一省」,台灣藍媒卻反而站在中方,連中國學者都嘖嘖稱奇。剛好人在台北的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十二月十三日接受BBC中文網駐台記者林楠森的訪問:「〔賀衛方〕說他在中國通過互聯網看到台灣一些媒體,很訝異發現其口徑完全像是中國官方傳媒」。不知道當時人在台灣的賀教授,有沒有看到「聯合中國」的在地表演?恐怕不只訝異而已罷。
  不過還好,台灣的最大報《自由時報》就完全是不同面貌。在「政治新聞」的六版,闢出半版多,關於「台北會談」有兩篇報導。頭題大標是〈孫亞夫高談兩岸認同〉,其後小標兩個,一是〈朝野痛批搞統戰〉,另一是〈兩岸統合學會中國國台辦大放厥辭〉;一個邊欄是〈陳明通駁促統言論 中國學者臉色青〉。再配二文,一是訪問政大台史所教授陳翠蓮,反駁孫亞夫言論,另一是訪問民進黨主席,標題是〈台灣是一個國家主張 蘇貞昌:絕不放棄〉。《自由時報》完全站在台灣立場;過去還有《台灣日報》,兩報在台灣也贏得合稱,那就是「自由台灣」,與「聯合中國」恰成為強烈對比。

「去中國化」與「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化」

  兩天的會談,固然非常混雜,但整理三份報章的報導,基本上每天都有一個攻防的主軸。第一天是「去中國化」的問題,第二天的重點在民主化或說認同的問題。而出席擔任閉幕式致詞的民進黨政策執行長吳釗燮則援引民調對此二問題都做出回應,既強而有力,也很有代表性與針對性。
  第一天挑起論辯戰火的應當出於孫亞夫;他八股官方言論可以略而不談。但他非常有準備的直接攻擊台灣政治、文化、教育領域出現「嚴重的去中國化逆流,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後果」。之所以有此走向,孫亞夫認為是:j受到日本殖民五十年與二二八事件的歷史影響;k再加上兩岸隔閡三十八年;l又實施不同制度,尤其是在「九○年到二○○八這十多年間」推動去中國化,造成兩岸認同極「惡劣」的影響。
  孫亞夫一定不了解台灣歷史,也沒有從事台灣研究,更不必說同情的了解;台灣人其實從沒有「去中國化」,且舉兩部電影為例。一部是「一八九五」,是台灣客家大老也是小說家李喬《情歸大地》改編,敘述甲午戰後,日本接收台灣,客家人起而抗日,結果遭到幾乎屠村的慘遇。一部是描述一九三○年原住民抗日而爆發「霧社事件」的電影「塞德克˙巴萊」。在一九八五與一九三○年之前及之後,台灣人抗日運動從未停止,一直到「請願運動」。至於二二八事變,用小說家郭松棻的話,那是「落伍的國民黨遇到現代化的台灣所造成的悲劇」,他又補充說,現在又是同樣境況。他的論斷很有道理,且舉一例,日治時代的一九三○年,台灣即開始實施全台的地方議員選舉,相反,國民黨一到台灣即實施戒嚴,報禁、黨禁,更不必說選舉了。至於說兩岸隔閡,反問一句,為什麼反共起家的「外省集團」如中國國民黨、新黨等,馬上可以從「反攻大陸」變成「投奔祖國」?可見隔閡不是問題;一定還有更深刻的原因。至於說九○年到二○○八年的十年,正是李登輝與陳水扁兩位總統的執政,也是台灣從戒嚴走上民主的光榮發展;台灣終於進入「第三波民主」行列。所以要問的是,「中國化」與「民主化」之間是不是發生了不相容的牴觸。
  現場回應孫亞夫挑戰的,是擔任民進黨政府陸委會主委的陳明通,政黨再輪替後,他回到台大任教。他的回答,簡單的說,認為台灣不是「去中國化」,而是「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化」,理由是,他認為中國只想強化「中國認同」,但是台灣的中國認同持續下降,原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想要壟斷「中國」代表權,台灣人覺得認同中國划不來,自然無法接受云云。不知道這是代表他的理念如此,還是律師式的辯論技巧,目的只在壓倒對手?因為這句話形同用尖刀刺向中共的心臓,尖銳是尖銳,卻沒有觸及「深層結構」――這是哈佛大學中國思想史教授史華慈(B· Schwartz)討論中國政治走不出王權所用的名詞。換句話說,中國能不能走出二千年的「深層結構」而開出民主?這才是民主在台灣要不要「去中國化」的主因。「民主化」必然導至「去中國化」、「去中國國民黨化」及「去中國共產黨化」。不覺想起殷海光為《自由中國》最後一期所寫社論題目:「大江東去擋不住」,完全可以做為反映。
  陳明通如此不給面子的痛詆,想不到沒有人正面迎擊,中國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周永懷竟用戲謔語句打發說,陳只是「去中國共產黨化」,證明他「心中有中國」;統戰到這樣入骨,叫人看不起。

民主與所謂「中國式民主」

  民主的問題,正是次(十二日)的主要爭議點之一,再加上國家認同的討論,果然挑動中國來客的敏感神經。吳釗燮先發言,指出,今年(二○一二)初馬英九勝選後,傳出國台辦大開香檳慶祝,但台灣民意卻與中國期待方向背道而馳。他擧出政大選舉中心最新民調顯示,台灣人民認同自己是「台灣人」比率,創歷史新高,達五十三˙七%,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反而下滑至三˙一%的新低點;TVBS民調也顯示,支持台灣獨立的達六成多,贊成統一的只有十六至十七%。另一分民調更顯示,高達六十七%台灣人認為兩岸「一邊一國」,認為「兩岸一國」,只有二˙九%。從吳教授的諸民調看來,台灣意識在馬英九執政後比在陳水扁任內還高,才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吳釗燮的發言是不是針對前一天孫亞夫的質問?有可能是。接下來民進黨智庫副執行長游盈隆(也是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接下吳釗燮話頭,他說,中國若想增加台灣民眾的認同感,用金錢、武力「霸王硬上弓」,反會加深台灣的「不認同感」,他建議有六件事可以先做,分別是:釋放異議人士劉曉波和劉霞、平反「六四」、建立兩岸人權對話機制、宣佈終止兩岸敵對狀態、撤除一千六百枚飛彈以及放棄以武力解決兩岸爭議。吳釗燮用民調數字的理性分析,當然讓中會者臉上很掛不住,卻也不能疾言厲色回擊,但游盈隆的「六點」雖以「認同」當幌子,涉及的核心問題是民主體制,形同捅了馬蜂窩,馬上有激烈的回應。所以第二天的焦點就在「認同」與「民主」上打轉;台灣學者都強調兩岸認同卡在中國政治體制不民主。
  先談「游六點」。南開大學台灣經濟所所長曹永衡語帶激動的說:「這太強人所難了!」上海台研所副所長倪永杰到底來自上海,比曹永衡世故圓滑多了,他說,劉曉波是法律問題,平反六四會影響「大陸」穩定,台灣應不會樂見,至於大陸軍事部署也非針對台灣,反而有助台灣安全保障。然而「強人所難」才是中共最誠實的回答,答案就是全做不到。
  做不到的原因,就是出於體制的不民主上。中方如何辯護民主問題,才能看出「問題性」來:
  第一類是表示不能追求西方民主。曹永衡率直的認為,若追求「西方式民主,恐怕會變成另一個俄羅斯和菲律賓。」中國社科院台研所所長余克禮表示,大陸不是不喜歡民主,「共產黨就是靠民主人權起家的」,但國家社會穩定發展很重要,世界各國選舉方式都不同,西方及台灣民主也有不完善地方。孫亞夫在閉幕致詞時也表示,今後五年「將堅定走中國特色道路,不會照抄西方模式」。
  第二類就是強調中國有中國式的所謂「民主」。孫亞夫說,「人民民主也是社會主義的生命,中國特色民主道路,應該會得到多數人民支持。」余克禮也說,不能認為大陸選舉方式與制度不同,就不是民主。
  余克禮所說,中共靠民主與人權起家,倒非虛言。這裡且只談民主。毛澤東用民主壓蔣介石,一九三二年八月二十五日針對國民黨二中全會寫了一封信,建議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並經過普選權選出來的國會,成立「中華民主共和國」。毛得到天下後,取消「民主」,讓位給「人民」,遂而產生「人民民主」(「人民民專政」載於憲法)怪胎。中國一再強調不學西方的民主,又強調「中國特色的民主」,又說,中國的選舉方式、制度與西方不同,不能說不民主。
  首先,民主是西方產物,中國與中國文化從來就沒有民主可言,要談民主,只有學步西方之一途。許多大中國主義者常拿「禪讓」當中國有民主的樣板,禪讓是民主嗎?讀讀韓非的〈五蠢〉罷:「古之讓天下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意思是當酋長的要吃苦耐勞,誰也不想幹。)所以韓非認為這種讓天下沒有什麼值得稱讚的。再看今典。胡錦濤裸退,是不是禪讓? 是,但是不是民主?不是。民主不是用幾個名詞就可以裝點,經過各國民主學者積久的研究,也是有公式可循的。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教授道爾(Robert Dahl)就列出五個標準,來證成民主過程:首先是「有效的參與」(就是有同等、有效機會參予政策的建構,簡單說,就是可以組政黨);其次就是「投票的平等」;再來是「充分的知情」(訊息透明化,就是新聞自由);最重要是「議程的最終控制」(議程如何進行、內容如何,不能掌握少數人手中。中國十八大就是反面教材);最後是「成年人的公民資格」。
  中國要談民主,可以;談中國式的民主,也可以,先要看合不合上列五個標準!恐怕一個標準也達不到!
  「民共會」的結論,中國清大法學院院長王振民一句話可做總結:「對民進黨很失望!」

中共的哈姆雷特的選擇

  最後,可以談談中國中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大力推的《舊制度與大革命》〈一八六五年法國歷史學家托克維爾作品〉。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我在劉曉波被胡錦濤壓入大牢時,寫了短文,特別提到托氏此書。這本書對中國最重要的現實意義,是托氏的短短這段話:「革命的發生並非總因為人們的處境愈來愈壞,對一個壞政府來說,最危險的時刻通常就是開始改革的時刻。」我是看到中國前總理溫家寶在CNN公開表白,要「推動政治改革,風雨不倒、至死方休」的感觸。想到劉曉波為爭取民主而入獄,再看到溫家寶的表演,遂問了一個問題:「劉曉波的得獎會不會是壓倒中共政權那一根稻草?」明顯中國正處托克維爾刻劃的「向上提昇還是向下沈淪」的關鍵時刻;王岐山或是看到了,預感了這個險峻的挑戰的來臨。中國要一邊改革、一邊壓制革命?還是自行政改,以免革命?對中共而言,要政改還是不要?到底是不是哈姆雷特式的選擇?不過以中共那麼怕民主的黨性以及拿中國文化的和諧當麻醉劑來看,只能像鄧小平那樣,「摸著石頭過河」罷。〈http://wenichin.blogspot.tw/)〈原刋於香港《開放》雜誌,二○○三年一月號〉




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蔡衍明背後的黑白兩手  


蔡衍明背後的黑白兩手
 
 「反旺中」運動其實有兩個主軸:一個當然是反媒體壟斷,另一個則是更嚴重的「反中國黑手介入」;後者在此運動中的驅力,可能大過前者。如果旺中集團只是擴張與兼併媒體版圖,壟斷固然可怕,但背後若沒有中國因素,那麼社會力的反彈就不會如此激烈,抗議的聲音與力道不會排山倒海般強大,抗爭的時間也不見得會持續到今天。正因為旺中背後的中國勢力,使得「壟斷」成為政治,受威脅的不只是媒體,而是台灣!這才使得反旺中蔚成風潮。尤其莘莘學子站出來,他們對抗的不只是米果商人,而是戴了紅帽的商人。
 這就是為什麼「旺中」集團傾全力打擊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卻全然無效;蘇貞昌不只一次提出「國家安全」做為抗爭的理由,三一三遊行的主題之一,也是「反媒體壟斷」,顯示這是人民「火大」的原因之一。當然,「反媒體壟斷」之火,不僅台灣延燒,中研院院士、學者挺身連署支持,形成沛然的公民運動,更燒到國外,尤其國際級的大師,從余英時到桑德爾到杭士基都公開挺身。國內國外結成一體,「反旺中」已進入世界舞台,看來情勢大好。
   但是,不要高興太早,「反媒體壟斷」的對手,絕不是區區的紅色米果商人而已。這是一場敵暗我明的戰爭。「反」的一邊可以全員出動,但「暗」的一邊卻滿城兵甲。只舉一例。元旦跨年的寒冬守夜,大學生二千多人,先在自由廣場後移師凱道,人數不能說少,陣仗不能說小,但電子媒體幾乎視而不見,不是虛應故事,就是虛幌一招。「旺中」的中嘉併購尚未成功,實力已大大展現。「你很大」,絕不是虛言,「我很怕」也不是虛言。
 「旺中」背後的「黑手」是共產黨,但「白手」則是國民黨;黑手可恨,但白手可惡。「旺中」倚仗黑白兩手的幫襯,自是有恃無恐;這叫做「旺中易反,黨國難抗」。要反中國之黑手,先要斷馬統之白手。從目前發展來看,國民黨顯是俯首甘為「旺中」牛。「反旺中」的學生向馬英九抗議,馬英九說:「不該也不能介入併購案」,然而,馬為什麼可以介入「醫糾法」?為什麼龍潭案判陳前總統無罪,馬公開介入,表示有違社會觀感?再看看行政院長陳沖,他說政府不能管媒體的政治立場,但為什麼不強調壟斷?政府總能管壟斷罷!國民黨立院黨鞭吳育昇更毫不避諱,嗆「反媒體巨獸聯盟」的學生是「非法集會」,又說「中天」刪青蜂「反壟斷」言論是「媒體自由」。所以馬統政府是保「旺中」的白手套。
 至於期望NCC、公平會與金融監督委員會去「卡」,可能嗎?上既有所好,如何可期望「下流」?至於立院修法、立法,連NCC專案報告都可以流會,哪能倚靠?
不只是媒體壟斷與否,而是台灣要死還是要活。示威無用,遊行又有何用?只有選票才是硬道理。二月台中立委補選,五月罷免吳育昇等,台灣人出來罷!(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3年1月5日 星期六

誰是性騷擾的幫凶?

2013-1-6


誰是性騷擾的幫凶?
台北市政府的顧問原來可以「藉勢藉端」地「顧」到性上面去!許博允的性騷擾案,固然比不上當過立委的大學教授馮滬祥性侵那麼惡劣,但醜聞則一。
現在,許案的原委已然浮現,不只是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判定許博允性騷擾案成立,北檢也將許的性騷擾由他字案轉簽偵字案偵辦。許博允繼續頑抗,召開記者會質疑決議文,有趣的是,他還放言要幫助市府「除奸除弊」、幫市府「清理門戶」。難道不知道「奸」、「弊」是誰?不知道所要清理的「門戶」是誰?根據報導,醜聞爆發後,在臉書上按讚的網友,也遭到許博允控告,人數竟高達二十人。國民黨用官司箝人之口,想不到許博允也會!
反正許博允躲不開司法這一關,到時候真相了了,什麼手段都無路用。問題是,為什麼區區顧問可以為所欲為?拉著女團員,又是吃飯又是續攤、上夜店,誰令致之!市長郝龍斌有沒有包庇?要不要負責?北市府難道成了罪惡淵藪?
性騷擾事件發生在去年八月廿七日,北藝大林姓教授憤而向文化局抗議,結果市府高層、文化局與市交不但沒有為兩位女聲樂家討公道,還由團長黃維明夫人帶著許博允到處擺平,企圖用專業當威脅,要知情者閉口。若不是九月十九日《壹週刊》爆出內幕,市府不得已下才趕快處理,這樁醜聞恐怕不是壓掉而是吃掉。北市府、北市交不是許博允的幫凶是什麼?難怪許博允膽大包天。
北市府壓案在前,調查結果出爐之後,明明已定奪,市長郝龍斌還要硬挺許博允,等於在受害人傷口上撒鹽,同時也犧牲了正義公平。文化局副局長林慧芬原本允諾專簽給市長,由市長決定解除許的顧問職,到傍晚又改口,當然出於郝龍斌的偏袒。郝說,此案在申訴階段,也進入司法程序,將等最後結果出爐再決定。
要質問的有二:第一,難道市府成立的委員會是騙人用的?難道三個月的調查也是騙人的?那麼成立委員會幹啥?那麼一再宣導性騷擾防治幹啥?其次,既然最後結果不知,為什麼認定黃維明知悉性騷擾事件而未有效糾正補救?而且罰鍰市交?對許,案子未到最後,為何對黃就已結案?這樣兩套標準,擺明了就是視性騷擾防治法如無物,與加害人站在一國,置被害人於不問。
有這樣的市長,就會有這樣的顧問;市府顧問可惡,市長更可惡。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