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他,馬的」危機處理


〈金恒煒專欄〉「他,馬的」危機處理

對全國人民而言,洪仲丘案是人命關天的軍中凌虐致死事件;但對馬統、馬統政府而言,卻只是棘手的政治危機處理問題。人民要的是真相,馬統們卻忙著掩蓋事實,以免黑幕曝光;人民要的是正義,馬統們卻只想放在棉被裡,讓事情陰乾了事;人民要的是軍中人權,馬統們還要循江國慶模式,大玩官官相護的你奈我何把式;人民要的是司法透明化,馬統們卻半推半就地用技術性手段拖拉敷衍。
馬統政府的行事,為什麼永遠鬼鬼祟祟?永遠「就地還錢」的慢半拍?原因很簡單,就是不把人命當人命看,不把民意當民意看,不把正義當正義看。所以左右支絀、荒謬絕倫,不足怪了!
這一個馬統、這一個國軍,已快被人民掃入垃圾桶了,更不必提洪家的怨恨。洪仲丘出殯,虧馬統還送上旌忠狀,虧國防部還要用下台部長高華柱的名義,送上陸光獎章。目的是摸洪家的頭,向台灣人民示好,用搓湯圓的方式消解民怨;卻不知道這形同在傷口撒鹽,對死者再砍一刀,開民意的玩笑。
看看旌忠狀上寫的褒詞:說「因公殞命」,洪仲丘因什麼「公」而「殞」?說「忠貞為國」,好像洪被關禁閉是因「忠」因「國」?這張旌忠狀上還說「殊堪旌揚」,難道被操死、冤死,值得稱讚表揚?更不堪的是「永垂規範」,虐殺洪仲丘竟是軍中永垂的範式?馬統腦殘,把人民當白痴耍?
陸光獎章同樣可恥。竟然褒揚被操死的洪仲丘「認真負責」、「著有成績」;既然如此,為什麼要關他禁閉?不但關他禁閉,還於法無據;不但於法無據,還要跑公文,非趕在他退伍前懲處不可!這個陸光獎章,不是陸光?而是陸恥。
至於死亡證明書的開列,可以從「意外」,變成「他為」;再從「他為」改成「他殺」!洪仲丘都已火化了,死因卻能一變再變到三變。如果連死亡證明書都能隨危機處理而天蠶百變,還有什麼不可以變?不可以隨機處理?那麼,死亡地點從禁閉室改成自宅,又有何奇?
再看看「最後防線」的法律面。在二十五萬白衫軍壓境下,馬統終於透過江宜樺同意修法了,洪案轉由軍法改為司法審理。那麼要問的是,為什麼一開始不修法?說什麼軍法歸軍法、司法歸司法。然後受不了民意,馬上退一步,說什麼軍法與司法配合。原本大言不慚地說,「不能做強人總統破壞司法體制」,現在為什麼可以修法?為什麼可以破壞司法體制?這種變變變,就是心中除了政治,沒有正義、沒有人道。
最後要鄭重警告馬統們,不要妄想利用廢除軍審法的機會,把核四公投、服貿協議牽拖進來;不要妄想利用洪案的危機,將之變成通過核四、服貿的轉機。人民之怒、之怨,並沒有退場,如果還玩政治把戲,洪仲丘雖死,千萬洪仲丘不會放過你。(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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