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林輝煌是「最優秀」的「累犯」
憲法強姦犯赫然要成為憲法保護者!這可是對民主台灣的無上褻瀆。特務學生馬英九提名錦衣衛林輝煌出任大法官,雖然「天殺的」,但不奇怪。
馬英九與林輝煌都是蔣經國豢養的鷹犬,一個拿中山獎學金外放到美國當特務學生,一個被提拔為美麗島事件的軍事檢察官。馬英九與林輝煌是同一塊料子剪出來的兩塊布,是蔣記政權刻意栽培的黨國衛士。
馬英九當特務學生的殘害忠良,已經由法院判定,寫在判決書上,也寫在「歷史定位」上;林輝煌的為虎作倀則尚未清算。法務部長羅瑩雪竟然說他是「最優秀的」,又說「沒有人是零缺點的,時間久遠也是取捨原因」,還強調「就算刑法上的累犯,也要五年內才算」。短短一席話,聽得人吐血;既然高標「最優秀」,卻又舉「累犯」為例,難道是「最優秀」的「累犯」!「時間久遠」云云,只證明台灣沒有進行轉型正義,不代表久遠就允許不正義橫行。
最叫人不解的是前台北地院審判長陳博文律師的說法,他認為外界指責林輝煌不夠厚道,「當時台灣處於威權體制,林只是一個軍法預官,受上級指示擔任公訴檢察官」。馬統炮製扁案都可以有御用特偵組、用周守訓換周占春,何況兩蔣威權體制下的司法誅殺;擔任劊子手的軍事檢察官的人選,豈容隨便指定?
美麗島事件的政治安排,雖出土資料不足,但蔣介石對付雷震,已有許多文獻,從而看到兩蔣如何精挑細選審判長與檢察官。下面錄自警總司令黃杰日記。
〔一九六○年八月二十日〕黃杰晉謁蔣介石。蔣問:高等審判庭之審判長及法官人選是否曾經嚴格選拔?黃答:都很不錯,學識經歷均稱上選(黃即以高等審判庭組成人員之簡歷冊呈閱)。蔣指示:告訴他們多作準備、多研究案情。黃答:已經交代,並將總統於結案後召見承辦法官之德意傳示諸同志。蔣問:判決書何時可以擬就?黃答:預計十月六日可以擬妥,八日可以呈閱。〔十月四日〕黃召見軍法處長周正少將、審判長海軍上校王有樑、檢察官蔡墨卿中校等…。然後偕副司令李立柏、審判長王有樑、檢察官蔡墨卿晉見蔣。蔣一一垂詢,還要蒞庭檢察官報告。
看到沒?原來審判長、檢察官都是「嚴格選拔」下,意識形態「均稱優秀」的同志;所以羅瑩雪的「最優秀」說,是有所本的。更重要的,不只是「上級指示」而已,而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揀擇。這裡涉及個人的選擇與承擔取向;從林輝煌一再丑表功:「你們知道我是誰嗎?我就是美麗島事件的起訴檢察官!」明顯此人毫無「良心危機」。至於有論者輕描淡寫指林只是「體制螺絲釘」,不了解這個螺絲釘絕不尋常,可是黨國煉鋼廠特別煉就成的,是邪惡黨國一片天的支柱。
馬英九選用林輝煌,意圖通過歷史傳承,一棒接一棒,讓蔣介石、蔣經國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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