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4日 星期一

揭示民視經營權之爭的幕後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揭示民視經營權之爭的幕後

2017-04-25 06:00

民視經營權之爭已到攤牌的地步,四月二十四日同一天,《自由時報》上發生了激烈的廣告肉搏戰:一方是由五十位綠營中有聲望、有公信力的重量級人士發起,公開呼籲進行「台灣價值的保衛戰」;另一方署名「參與民視創辦的小股東」,以「屬於民視的,還給民視,還給台灣」為號召;雙方都是向佔七成(?)的小股東招手。
如何看待民視經營權的爭奪?或許下面幾個指標可以釋疑。
第一個:真偽問題。一方是五十位發起人,有名有姓有頭銜,大部份不是股東,無利益衝突問題;另一方是所謂「小股東」,沒名沒姓,不知是何方神聖?要問的是,寫廣告、付費用,一定有人;是誰?為何不敢亮出姓名?難道有「不可告人」的勾當?
第二個問題:哪一方維持創辦人蔡同榮的民視價值?兩方都引蔡創辦人自重。可知的是,郭倍宏是蔡欽點。指控新經營團隊「背離」蔡同榮,是禁不起事實檢驗的。
第三個問題,民視核心價值。比較一下前後兩位經營者的出身背景,就真相大白了。郭倍宏是海外獨盟領導者,是「黑名單」中頭顱懸賞的政治要犯,終而冒險闖關,導致刑法一○○條的修改。至於陳剛信,至少可知其大女兒陳瑩是馬英九所謂「國宴」的主持人,二女兒陳琳嫁給中國的紅色大肥貓之子;陳不但親藍還親紅。這個價值判斷,不必多費唇舌。
第四個問題:新團隊是民視「危機」嗎?先說答案,非也;不但不是危機,反是轉機。蔡同榮二○一二年想選總統,有人反對說:把民視辦好比選上總統重要,換下陳剛信才能辦好民視。蔡當時的回答有趣,表示當上總統才能換人,才能導正民視。現在答案揭曉了,原來蔡同榮與田再庭當年簽下「不插手民視」切結書給陳剛信。閹割條款下,使陳剛信坐大,把民視當成陳家黨,完全「背離」民視成立的初衷;蔡同榮毫無辦法,除非總統大權在握。
第五個問題,民視批蔡政府就是抹黑?「小股東」們特別咬定民視「攻擊」蔡政府,不免坐實坊間媒體紛紛報導民進黨高層把手伸入民視的傳聞,不得不讓人質疑所謂「小股東」背後,是否有民進黨介入?其次,《自由時報》是不是本土媒體?有沒有批評蔡政府?批評就是抹黑?別說笑了。更何況,連署挺郭的五十人中,多位是蔡政府現任資政,也多位公開批評過蔡政府!又怎麼說?
最後,「小股東」祭出「自由多元」做為「核心價值」,卻又指斥新團隊「攻擊」蔡政府;這是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台灣要深化民主,媒體必須承擔起第四權,擺脫黨同伐異的奴才相。
股權之爭當然是經營權之爭,但五十位連署人豈在乎區區一個媒體的經營權?而是着眼更高層次的台灣價值!召喚「真正」小股東完成當年投資民視的大願,民視二十年踐踏小股東的熱忱還不夠?還要走回親藍親紅的舊民視逆流?真是夠了;這是關鍵時候的關鍵選擇。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4月18日 星期二

「司改會」不要淪為「反動會」!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司改會」不要淪為「反動會」!

2017-04-18 06:00

打著司法「改革」旗幟的官方「司改會」(據悉,民間「司改會」將登場),硬是提出「反動」透頂的一條法案,意圖扼殺新聞的第四權。這項提案由委員林照真領銜,姚崇略、王婉瑜及張文貞共同具名,針對的是「尚在偵查或審判之訴訟案件」,修法「嚴禁」廣播、頻道、網路「評論」。乖乖隆地咚,什麼時候「司法改革」不改司法,反要革「媒體」的命?
這還不是大問題。最可笑的是,這四位小將提出的母法依據是「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二條,馬上被打臉,NCC處長謝煥乾當場表示,此法是戒嚴體制的待廢法條。不只如此,戒嚴惡法「出版法」第三十三條同樣禁止平面媒體「不得評論」,「出版法」早已廢除。
此一提案的荒謬有好幾項,舉其犖犖大者來討論。
第一點,偵查中案件的權力者是誰?不是媒體,是檢察官。最可惡的情形是,檢察官故意洩漏案情細節給特定媒體:一辦案、一抹黑,遂行政治或曝光率的操作。只要上網Google一下,血淋淋的個案多不勝數。何況,司改的對象不是媒體,是司法。司法洩密才是問題,目前逮到最大尾的是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而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經典,就是檢方。歷史的一幕:特偵組一字排開,越方如公開誓師:「辦不了扁案就下台!」這不是公開偵查中的案情是什麼?所以,司改會的任務和責任是杜絕檢調法官們遂行政治辦案而與媒體共舞、串供的穢行。
第二點,偵查中的案件能不能評論?英國是法所明禁,也因此常遭嘲弄。在美國的法庭及電視訪談中,法界人士、律師以此公開批評英國司法的落後。確實,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即明文限制國會不得制定剝奪言論、出版自由的法律。所以美國媒體可針對任何案件鉅細靡遺地評之論之,辛普森案即是範例。
第三點,與此提案相應的是另一委員陳瑞仁檢察官提出的藐視法庭罪。在大陸法系下,台灣的檢察官與法官沆瀣一氣,不凌虐、恫嚇被告就上上大吉了,誰敢藐視法庭?!陳瑞仁此議,同樣是志在媒體。實行陪審團制的英美法系,法官手執藐視權,最大宗也最具作用的是威嚇拒不履行陪審義務的公民。
第四點,台灣法官常以「其心如秤」做自我標榜,檢察官也自稱「證據到哪裡辦到哪」,那麼如何可能受評論影響?真的怕受影響的是陪審制下的陪審員;即使如此,美國法官只能叮囑陪審員,絕不敢侵犯媒體權。
從目前發展來看,我們的司改會似非改革惡法、惡檢、惡法官、惡體制,反而是助紂為虐,創造有利不良司法機制繼續作惡的環境?尤其提案的林照真是新聞學者、姚崇略是檢察官、張文貞是法律學者,三方面專家拔劍腰斬第四權不說,竟而借戒嚴惡法還白色恐怖之魂!「司改會」不要淪為「司退會」或「反動會」!(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

李俊敏傳話恐嚇家屬 立委要求陸委會查是否違法

掮客李俊敏傳話恐嚇家屬 立委要求陸委會查是否違法

 2017-04-17 23:09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7日質疑,兩岸人民服務協會執行長李俊敏,未獲主管機關許可接受中國委託,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回應,將盡速處理釐清。圖/取自立院IVOD影片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7日質疑,兩岸人民服務協會執行長李俊敏,未獲主管機關許可接受中國委託,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回應,將盡速處理釐清。圖/取自立院IVOD影片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羅織「危害國家安全」罪名監禁已30天,中國國台辦日前證實,中國海協會委託李俊敏向李明哲妻子李凈瑜通報訊息,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17)日質疑,「兩岸人民服務協會」執行長李俊敏(對中國稱「兩岸人民服務中心」)未獲主管機關許可便接受中國委託,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回應,將盡速會同相關機關處理釐清。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針對「川習會後兩岸關係之發展與因應對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尤美女質詢時表示,李凈瑜展現的勇氣、膽識、不畏強權的精神令人欽佩,並讓中國踢到鐵板,以為找兩岸掮客加以恐嚇、利誘就可以解決事情,但沒想到李太太不為所動,認為人權及尊嚴才是最重要的。
尤美女詢問,中國一直未回應陸委會、海基會,「完全不把我們放在眼裡」,卻透過掮客拼命放話,中國政府迄今,是否有針對此事正式回應陸委會?
張小月回答,中國對我方的3項要求都沒有正面回應,透過中間人傳話,我們是不會接受的,堅持既有的官方管道,不接受第三方的民間管道。
尤美女說,陸委會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管機關,依此條例的第33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或法人、團體、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並訂有罰則。
尤美女追問,李俊敏不論是代表財團法人領航基金會或台灣海峽兩岸人民服務協會,是否違反相關法律?
張小月說,為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旨意,並兼顧交流需求,陸委會在2008年曾針對條例中的「合作行為」作出函釋,「合作行為」必須是雙方在主觀上有合作意思,客觀上有分工協力行為,李俊敏的個案是否構成「合作行為」,還需要根據事實來加以釐清才能確定,依法也必須提供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陸委會將盡速會同相關機關研商處理。
尤美女不滿表示,事發迄今已10天,陸委會是否有會商其他機關、有傳當事人來問嗎?有發出通知嗎?
張小月坦言,目前尚未找到當事人,也沒有發出通知,會儘快的處理。

2017年4月11日 星期二

民進黨不能只像狗一樣叫叫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民進黨不能只像狗一樣叫叫

2017-04-11 06:00

中共綁架台灣人民李明哲是既定的政策;在李妻李凈瑜上機到中國救夫的前一刻,悍然取消其「台胞證」,擺明就是證成「國台辦」所宣稱「不可能得逞」的恫嚇。中共殺雞而用牛刀,不只是對付李明哲一人一家,而是給全台灣人民顏色看。
中共綁架台灣人民李明哲是既定的政策;在李妻李凈瑜上機到中國救夫的前一刻,悍然取消其「台胞證」,擺明就是證成「國台辦」所宣稱「不可能得逞」的恫嚇。(美聯社)
指認李明哲「被綁架」是「兩岸掮客」李俊敏說的。中共為何綁架李明哲?其實原因不難索解,這是反制台灣羈押共諜周泓旭的強力反擊。周泓旭是三月九日晚間收押禁見,十天後李明哲在珠海被失蹤;兩案最大的不同是,周案由台北地檢署依「國安法」聲押,有事證有人證有法條,符合所有司法程序;至於李案,沒有任何收押訊息,直到李妻召開記者會公開宣布「赴中救夫」之後,才有李俊敏銜命拿出廣東國安單位的李明哲手書「密件」,而且表示一旦李妻飛往北京投訴,將立刻播出「認罪影片」。最後威脅失敗,中共悍然祭出取消「台胞證」手段,赤裸裸地硬幹!
李明哲救得出來救不出來?國際的聲援,包括NGO、人權組織、媒體、輿論等等,中國才不怕。中國最怕的其實不是國際力量,是台灣人民。一旦台灣發動反中大運動,不買中國貨、不到中國旅遊、不進行交流……。這才是救命招術,端看民進黨敢不敢!
至少民進黨總可以先肅清內部替中國跑腿的一切黑幫、組織,可以「打狗給主人看」。即以李俊敏所屬的「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為例,該中心是一九九九年二月由強姦犯馮滬祥創立,而且是先獲得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承諾支持,據其官網:「目前仍為國內唯一獲得『大陸』行政部門認可的民間服務窗口。」二○○三年二月才在台灣正式登記為財團法人,再根據其官網:「對內改稱『兩岸人民服務協會』,對『大陸』仍稱『兩岸人民服務中心』。」原因呢?官網也告白了,原來是為了與「國台辦」所屬「經濟科技交流中心」對口。這不是中共附隨組織是什麼?
放在此一背景,才能明瞭李俊敏是中共的小嘍囉。李妻不受李俊敏的脅迫,憤而抖出內情,李俊敏寫了一千六百字自清,更證實他身分的可疑。只問三點:①「海協會」接觸李明哲家屬,為什麼透過他?為什麼李俊敏有國安單位的李明哲手書?②為何李俊敏強調要救人就不可提台灣人權價值?③為什麼恫嚇李妻一旦上飛機,「馬上播出李明哲認罪影片」?因為這涉及恐嚇罪,李俊敏自供:根據中共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審訊期間的圖像,一定需要進入新聞畫面」。這就是中共威嚇的一貫伎倆;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李榮基就有認罪影片出現在「鳳凰衛視」上。所以有而且只有野蠻中共才會玩認罪影片的把戲,有而且只有中共狗腿子才會拿這個脅迫受害人家屬。
李妻說:「不能沒有尊嚴像狗一樣活著。」勇者李凈瑜!李明哲「被失蹤」,狗腿子明目張膽對李妻動私刑,民進黨不能只像狗一樣叫叫?!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4月3日 星期一

政客再不要臉也不能出賣正義

自由廣場》《金恆煒專欄》政客再不要臉也不能出賣正義

2017-04-04 06:00

柯文哲為什麼會變成馬英九?馬英九說,對蔣介石的評價要功過並陳,不要急著下結論。柯文哲在大馬也說,要給蔣介石公平正確的評論,不要一開始就持否定的態度。柯文哲和馬英九是不是一鼻子出氣?!
許多人說,柯文哲是為了連任,這話不假。自從民進黨決定台北市市長選舉不推派候選人,其實就是支持柯文哲連任,柯文哲勝出或連任最重要的利基就在民進黨禮讓。民進黨一讓,綠營選民票就搞定了,柯文哲馬上轉頭開拓藍票,什麼話都敢說;活脫脫政客一個。
政客再不要臉也不能出賣正義。(資料照,記者沈佩瑤攝)
柯文哲反對「去蔣化」:「不能夠我看你不順眼,就把你幹掉。」什麼跟什麼呀!首先,蔣介石問題不是私人恩怨,用英文講就是nothing personal,跟看不看得順眼,八竿子打不著。其次,蔣介石問題涉及的是正義原則,用羅爾斯(John Rawls)的定義:「有一些人反對自由思想,他們又掌握大權,在這種情況下,對他們寬容,就是違背正義原則,或者至少他們不需要這種寬容。」對專制獨裁、殺人如麻的蔣介石寬容,就違背了正義原則,換句話說,蔣不配享有這種寬容。對蔣寬容,就是對正義褻瀆。
馬英九說,蔣介石有什麼樣的責任,要留待後人仔細斟酌,才能得到比較正確的評斷;柯文哲也表示要給蔣介石公平正確的評價,甚至強調轉型正義不要變成勝利者的正義。柯文哲與馬英九一樣,要把蔣介石的功過留待後人去做;後人憑什麼比受蔣介石迫害的同時代的人更有資格?難道我們還停留在封建史學「誅奸諛於既死」的無力時代?!何況正義與勝不勝利無關,寫《少女日記》的安妮與進行「白玫瑰運動」反希特勒的慕尼黑大學生,與後來勝利而剷除納粹的人,都是正義維護者。
雷震在五○年代記錄時人對蔣介石的考語,說蔣最愛權力,其次是自己,第三才輪到兒子,人民排在最後。再舉實例,中共佔領中國,準備鯨吞台灣,美國出手軍援台灣的唯一條件,就是驅逐蔣介石;只要蔣下台,台灣就可保。蔣為了一己權力,寧願讓台灣有落入中共之手的危機,也悍然非「復行視事」不可;讀當年駐美大使顧維鈞的回憶錄,即可了然。後來發生韓戰,蔣介石權力穩固,於是放逐吳國楨、幽囚孫立人,逮捕雷震、傅正等、廹害殷海光、終於氣死胡適,接下來對付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絕不手軟。雙手沾滿了血的蔣介石還需要後人評斷?柯P,您說笑了罷。
柯P要當政客,是他的選擇,我們不能置喙。即使政客也不是什麼都能賣,至少至少正義是不能出售的,正義原則是不能跨越的紅線。政客再不要臉,再犯賤,也不能出賣正義。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