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 星期四

大法官的歷史證言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大法官的歷史證言

大法官會議針對「黨產條例」做出七九三號解釋,儼然教訓口吻,狠狠打了國民黨和黨國法官的臉。難怪黨國御用學者蘇永欽、石之瑜、廖元豪之流,滿地找牙之餘也只能不知所云一番。

蘇永欽指控大法官在逐點審查前,先鋪陳用「黨國體制」作「法制背景」,結論是,不然所有合憲理由都立刻不成理由云云。怪咧,中國國民黨數以千億計的黨產,不正是拜黨國體制之賜!沒有黨國體制在背後運作,哪可能積累天大地大的黨產!國民黨的邪惡,黨產還是小焉者;釋憲文所列的如公共利益、國家利益、民主原則、平等原則、政黨不公平競爭等等,民主紅線無不被踐踏殆盡。蘇永欽好意思指控大法官是「政治巨靈」?難道不知道黨國從來是「巨靈」。最反諷的一句是:「司法一旦變成幫凶,會有多大的威力!」難道不知道司法從來是黨國「幫凶」?從「雷震案」到「美麗島案」,戒嚴的白色恐怖血跡斑斑,還不夠證成?何需引德國反猶太的歷史!

釋憲聲請人指「黨產條例」是「個案立法」,專以中國國民黨為對象,違反平等原則。大法官的釋憲文認為此條例規範的政黨有十,唯搜刮民脂民膏積累成黨產的只有國民黨;故此條例「實際適用」的也僅符應國民黨。記不記得陳師孟出任監委時的名言:「辦藍不辦綠」?他說,「會做出傷天害理的法官,除了『藍的』,你能找到一個『綠的』嗎?」大法官與陳監委邏輯一致、論點相同,大法官終還了陳監委公道。

大法官「全部合憲」的釋憲文,一定大出藍丁丁們的意料之外。石之瑜憤憤不平地說,司法院長與大法官們「比黨直接指揮的立法院更激進……」,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說,蔡政府用人唯綠,「大法官早已喪失獨立性,大法官會議已經淪為民進黨附隨組織。」黃虹霞是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上強調:國民黨黨產是民主國家罕見的極端特例,不當利得應回復原狀,尤其這一句:「大法官只有忠於國家、全民及憲法!何背叛之說耶?! 」石之瑜、江啟臣們閉嘴罷。

七九三號釋憲文不僅是憲法文本,更是歷史證言。大法官除坐實黨國體制與不當黨產外,還突出「黨國法官」的可怕。許志雄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點出兩重點:其一,此一釋憲案竟出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們,坦言「非比尋常」;其二,此條例施行已過四年,不當黨產處理卻四處碰壁,主要原因是「司法程序之障礙」。真的。憲法法庭辯論庭前一日,黨產條例釋憲案的聲請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七名悉數拒絕出席,第七庭法官(陳心弘、林淑婷、林麗真)毫不避諱公然挑明說:「黨產條例第一條所稱轉型正義,直白點說,就是新興民主國家怎麼和前朝算帳。」天哪,原來法官們一縷忠誠為「黨國前朝」到名譽掃地也不顧。

難怪有人表示,釋憲結束不是黨產爭議終點,是始點。追本溯源,就是蔡英文擺爛,放縱黨國司法橫行到今的結果。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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