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 星期四

武漢肺炎下的法盲理殘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武漢肺炎下的法盲理殘 2021/06/17 05:30 國民黨真的把疫情當政治鬥爭來耍弄,徒然暴露自己的法盲兼理殘。例子多得很,這裡且先表一事,那就是前衛生署長楊志良糾眾要依「國家賠償法」,為武漢肺炎死亡者進行國賠。更荒誕的是這句:「國賠不能只有人民納稅錢,蔡英文等政府首腦的錢都要拿出來,……法院也應凍結蔡英文和指揮官陳時中、行政院長蘇貞昌的財產。」 武漢肺炎死亡能不能要求國賠?不能。「國家賠償法」明確規範國賠的兩要件:其一是公務人員「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關鍵字是「不法侵害」。那麼,武漢肺炎致死是因為公務人員「不法侵害」?不是;是公務人員「故意或過失」的「不法侵害」?不是。其二是公共設施因瑕疵而造成傷害,國家要賠。國賠是國家理賠,怎麼會叫「政府首腦」賠?全無厘頭。至於「凍結資產」事涉民法,「國賠法」則是公法,民法對不上公法,就像牛頭對不上馬嘴。要法院「凍結資產」,是不是學法西斯中國祭出「國安法」對付黎智英的財產? 為武肺死亡的受害者索賠,必須要找對元凶。美國因疫情而起訴中國至少七案,其中一案的提告者是密蘇里州州政府。美國、澳洲、英國、義大利、德國、奈及利亞、埃及、印度等,宛如八國聯軍攻向中國求取鉅額賠償。美國死了六十萬人,川普本月五日在北卡呼籲全球向中國討「中國病毒」賠償金十幾兆美元。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接著呼應楊志良於後,揭出「集體訴訟」,一樣法盲。江啟臣或許知道「國賠」是笑話,所以絕口不提,改用「慰問」、「補償」取代。無論慰問也好、補償也好,都屬行政命令,皆無法源可依。江啟臣煞有介事端出所謂「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既云辦法,自非法律。何況此一補助辦法是「補助」執行防疫公務而「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的工作人員,補償、慰問的對象不是染疫致死者。江啟臣胡亂截搭,玩法炫眾。 法盲、理殘的人不少,《聯合報》摘登了楊照抨擊蔡政府的臉書;楊照指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是「在民主體制外獨斷做決定,沒有單位可以監督的單位」。胡說。「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陳時中出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見於同法十七條。疫情指揮中心不是體制外的黑單位;身為指揮官的衛福部長要到立院備詢,哪是「沒有單位可以監督」?「權力太大」、「獨斷決定」、「濫用權力」,不過門外橫議,不值一駁。 名嘴郭正亮宣稱「前副總統陳建仁即將接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召集人」,是無知之言。了解陳時中法定職權之所自,就知道「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的指定來自衛福部,要換掉陳時中,先得換掉衛生福利部部長。藍營一再吶喊陳時中下台換上賴清德或蘇貞昌,甚至蔡英文自代。副總統不能兼閣揆,自也不能兼閣員,閣揆也不能自兼閣員,總統能兼閣員就能任閣揆。正理反理都一樣。 瓦釜可以雷鳴,但不能離法而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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