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 星期四
顏清標非法出任鎮瀾宮董事長
自由廣場》(金恆煒專欄)顏清標非法出任鎮瀾宮董事長
2022/01/20 05:30
據傳「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要改選董事了,到底是四月還是五月?哪一天?矇差差。一個財團法人的董事改選都罩在迷霧中,最基本的組織章程祕而不宣,疑竇重重,沒有不法及黑幕才怪。黑道出身的老大顏清標出任董事長垂廿三年之久,黑道與慈悲結合在ㄧ起,好奇怪喔。顏清標還會不會繼續佔下去?憑什麼能夠當萬年董事長?難道藉助他指定的「萬年董事」們?
顏清標與鎮瀾宮的勾勾纏是一直傳說的老故事,誰都對他沒辦法。幸虧台中二選區的立委罷免及改選,逼迫大家非正視不可。顏清標如何成為鎮瀾宮董事長?又如何能夠霸佔宮廟如私囊?這些種種都需要公權力介入調查才能大白於天下。改選期間,信徒代表易錦隆做了多項指控:一是依鎮瀾宮組織章程規定,董監事成員必須設籍大甲、大安、外埔、后里,但顏自一九九九年擔任董事長後,戶籍長年在沙鹿,去年才遷到大甲,明顯違反規定;一個是顏修改組織章程,增加四十位董事,都是指派的。因此向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遞狀檢舉顏清標的鎮瀾宮董事長當選無效。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接受記者訪問說,顏清標是否違法要看鎮瀾宮組織章程規定,又表示台中市議會曾向台中市政府調取大甲鎮瀾宮的組織章程,但市府未提供云云。
易錦隆的抨擊,台中市府民政局全不回應,中央出手後,局長吳世瑋才召開記者會,表示組織章程並未明定董監事一定要設籍在何處。問題來了。那麼組織章程究竟如何規定呢?吳世瑋引了〈「政府資訊公開法〉十八條說,章程有涉及宮廟隱私、工商秘密,原則上可拒絕提供。胡說。十八條固有「政府資訊公開之限制」,不過重點在第三項:「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第九項一字不易再強調一次 ;完全相同的兩條「但書 」重複出現,顯示:重要、重要、重要。鎮瀾宮章程當然屬「對公益有必要者」,自不在「限制」之內。
再依媒體報導:「一月九日中二選區立委補選投票日,顏清標未出面投票,外界本來以為他是因為住院不便去投票,後來才得知因大甲鎮瀾宮今年五月將改選董監事,顏清標去年將戶籍遷至大甲區。」如果吳世瑋所說「章程未規定董監事一定要設籍在何處 」屬實,顏清標為何要脫褲子放屁搬到大甲去?更何況搬了戶籍,形同放棄「本地」地盤,也無法投票給兒子顏寬恆!顏清標會那麼笨?吳世瑋亂掰法條,第一個罪,顏清標用遷籍行動拆穿謊言,第二個罪。證實市府一路包庇顏家。
歸根究柢,其實顏清標根本沒有資格出任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的董、監事,遑論董事長!〈財團法人法 〉第四十二條明文規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的 ,「不得充任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長、代理董事長及監察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顏清標一九八七年因組織犯罪被管訓三年,即使接受媒體訪問顏清標也承認自己出身黑道。「章程」有無規範及如何規範?都不重要,反正市府再也包庇不了。顏清標只剩「當然解任」 一途,沒有二話。(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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