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因為我是謝啟大」
退場的太陽花學生留贈立法院長半部《官場現形記》,其實李伯元的這部譴責小說不過時,今天台灣官場「腐朽、黑暗與無恥」的「升官發財故事」,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郭冠英與謝啟大「酬庸─過水─爽退」不讓人觸目驚心嗎?郭案正受監院調查,原來「高級外省人」可以透過「骯髒用人手法」擠掉其他優秀競爭者而獨佔鰲頭!從郭看謝,知過半了。
謝啟大五月二日被爆料,五月八日下台,僅僅一周,謝啟大「滿口仁義道德」,「滿肚子」是不是「男盜女娼」?可以公評。她的表演,擇其大者解析於下:
先問:開除還是請辭?明明被開除了,謝啟大竟公開宣稱「請辭獲准」。原因呢?謝說「我不容許媒體、民代任意衊我。」事實是,市長郝龍斌遞給她一把自我了斷的手槍。郝看到謝在中國鳳凰衛視節目大罵三一八學運的影片,於是主動去電,要謝「知所進退」,且在次日記者會明確指出這是她「請辭」的重要因素。只要對比謝辭職前巴著官位聲色俱厲的「問心無愧」、「服務市民」及「沒打算退休」的嘴臉,就知道全是無賴的欺人之論。
其次,到底誰污衊她?賤踏她尊嚴的,並非媒體、民代,而是她的親兄弟。知姊莫如弟,她的兄弟指控她市府職務全是「酬庸」,還爆料她的私言:「上班看小花、小草」,期間至少出國三次,故而勸謝「不要再領這不公不義的薪水。」謝啟大的不公不義,搞到自己兄弟都看不下去而「大義滅親」了。
那麼,謝是不是「酬庸」?活活餓死的八歲女孩,當然是謝督導業務下的犧牲者。謝啟大死不承擔,說什麼她去年底已調離督導婦幼保護業務,現在負責市長交辦業務云云,然而,早一天受訪,明確表示她「目前負責受虐、家暴幼童保護…」再前二日,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也表示,郝聘用謝,主要基於社會福利方面的專業與經驗。人在公門,謝不但不修行還作孽,作孽之不足,還卸責,臉不紅氣不喘!
再看,千里求官不為財?謝啟大一再強調一旦回任法官,薪水及退休金是現在三倍,甚至在政論節目中表示,「十年前離開立院,依法可以申請回任法官」,結果被打臉,主持人及名嘴拿出法條,馬上戳破她的謊言;更何況她有不名譽前科,判過刑還被通緝過,再依〈法官法〉「有損法官職位尊嚴」條,她可能永遠回不去。所以拿「回任」以掩蓋「酬庸」,反而愈挖愈臭。
至於有沒有一邊在市府任職一邊當律師?所謂「義務輔佐人」是不是狡飾?當年保證羅福助「不會逃亡」而跳票是不是「黑道輔佐人」?現在不名譽下台卻不避諱利用市府開記者會,是不是公器私用?更別問在中國到處當仲裁人,具不具中國籍了?
謝啟大風波不過一周,「其興也勃,其敗也忽」;活脫脫演了一齣黨國的「官場現形記」。她說:「因為我是謝啟大」,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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