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沒有台灣憲法就沒有台灣


沒有台灣憲法就沒有台灣


 「血汗工廠」的大老闆郭台銘說:「民主不能當飯吃!」一語道出了外來政權的黨國心態。因為「憲法」也「不能當飯吃」;難怪「台灣」到現在還「沒有憲法」。(顏厥安說的)
 台灣既然沒有憲法,附麗在憲法上的法律,如何可稱法律呢?那些森嚴條文,儘管望之儼然,儘管有訂有修,也儘管有實行程序、細則,卻全屬既不中看也不中吃的西貝貨;這樣說,當然犯了一根扁擔打翻全船的以偏概全語病。那麼,好罷,我們就看看那些涉及統治與被統治者之權力與位置的條文罷。
 我們號稱有「創制、複決」權,我們有創制法、複決法嗎?我們號稱有「公投法」,我們能公投嗎?我們號稱有「選罷法」,我們能罷免任何一位公職人員嗎?更不必說我們連九趴總統都罷免不了。
 民間發動澎湃的「割蘭尾」運動,有嚇到什麼人嗎?名列前三名的「盲腸」,沒有一個在乎。薇閣立委吳育昇說:「一切悉聽尊便!」涉嫌殺人未遂的冷血立委蔡正元呵呵大笑說:「歡迎來呀!」黨鞭林鴻池則反嗆:「這是民主態度嗎?」誰怕<選罷法>?誰怕人民?
 公投是直接民主,是彌補代議制度不足的憲政設計,也是限制行政、立法權的安全閥。但是我們的公投,從二○○四年「強化國防公投」到「核四公投」,沒有一次成功;甚至尚未出關,先就卡死在「審議委員會」手上。
如果連「公投法」都不能公投,「選罷法」不能罷免,還說得上修憲,制憲嗎?無論根本大法也好,無論一般法律也好,只要涉及「政治決斷」以回歸終極民意的,全被卡在「門檻」上,全部行不得也。這些門檻形同外來統治集團對付台灣所打造的貞操帶,臥塌之旁絕不容台灣人鼾睡;從而保證永遠能夠霸在權力位置上鞭笞台灣人民。
這就是黨國無上妙法!為什麼馬英九要當特務學生?為什麼馬英九要反解嚴?為什麼馬英九要反對刑法一○○及一○一條的修廢?為什麼馬英九要反直選?為什麼馬英九要把唯一非黨國出身的台灣總統陳水扁押在大牢,迫害凌虐到死方休?目的就是不准台灣人「翻身」,就是不准台灣人「當家」,就是不准台灣人「做主」。馬英九「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這些意識形態與做法,正是鳥籠公投、鳥籠罷免、鳥籠憲法(沒有合法性與正當性的所謂<中華民國憲法>,是為箝制台灣人的「偽憲」)「同根生」的孽源。
沒有台灣憲法就沒有台灣;事情就這麼簡單。(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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