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蟲說害蟲是害蟲
「通匪」的馬英九(《自由時報》社論說的)當然是台灣最大咖的害蟲;有趣的是,大害蟲馬英九卻指控小害蟲張顯耀是害蟲。這個「害蟲說害蟲是害蟲」的故事,真叫人不知從何說起。
張顯耀案已鬧到喧騰國際了,逼得涉案人之一的中國,不得不出面說話,連美國也被捲入,AIT公開聲明,以正視聽,更不必說台灣朝野以及輿論、媒體的砲聲隆隆了。然而「決策者也是關係人」(蔡英文語)的馬英九卻龜縮在總統府,一句也不吭,只有外界把矛頭紛紛擲向馬英九他那不是「閨中」的「密友」金溥聰後,馬英九才召開記者會,做出回應。
馬英九力挺王郁琦,卻撇開眾矢之的金溥聰不談。說王郁琦是「啄木鳥」,張顯耀是「害蟲」,還做出失當的引喻,什麼「兩岸關係好比一棵大樹」,一旦發現樹上有「害蟲」,一定要以「啄木鳥」的態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並讚王處置適當、正確。「害蟲」張顯耀,已被「找出」,也被「除掉」,現在只看誅殺到什麼程度。
問題是「國家安全體系」已然內爆。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指控馬英九,要他負起政治責任,應當向全民道歉。有錯嗎?老實說,馬英九無能到製造出動搖國本的國際級大醜聞,蔡主席竟只要求道歉,而不是嗆聲馬統下台,實在客氣到不行。馬英九反而大扣蔡英文帽子,指她不重視「人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馬統又「鹿耳毛」了,錯錯錯。既然說還在「調查」,既然說重視「人權」,既然說「要等事實調查清楚之後再下結論」,「他馬的」憑什麼一口咬定張顯耀是「害蟲」?要除之而後快?第二錯更離譜,蔡英文指控的明明是造成「國安體系與決策、指揮權利與憲政分際」崩解的馬英九,與張顯耀何干,與程序正義何關?蔡指的是馬英九案,不是張顯耀案。
馬英九撇清說張案不涉及政治鬥爭?「我們自己的同仁,怎麼會鬥爭他呢?」真的嗎?貴為立法院院長的王金平,馬英九都鬥到不死不休;王金平做過黨副主席耶,比「同仁」還「同仁」。王金平都鬥,自己同仁不鬥?
只是發展到現在,大事不妙了,馬英九急急要「收尾」;馬英九們已玩不起張顯耀案了。注意,不是玩不起張顯耀,是玩不起「張顯耀案」。反正已無臉可打,馬統哪怕改口?大事化小的指稱張案是「小波瀾」。接著林中森趕到中國向小匪幹陳德銘叩頭賠罪,表示張案不過「細枝末結」而已,中共當面赤裸裸立下指令,辦張案「不要影響大的、共同的東西」。果然,北檢不顧「證據走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的鐵律,急急乎要在立院開議前了結張案,防堵金溥聰、王郁琦、張顯耀被拘到立院「大對質」;黨國再度一體,看來行政、司法要聯手要作掉張案。沸沸揚揚的小波瀾,在中共「大的、共同」的指令下,害蟲無害了。(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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