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 星期一

中國怎麼「親」?!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中國怎麼「親」?!

2017-06-13 06:00

五二○之後,台灣政壇突然聒起了「捧中」的蛙鳴聲,高雄市長陳菊公開鼓吹「和中」、台北市長柯文哲揭出「友中」、桃園市長鄭文燦也說「和中」、台南市長賴清德則說「親中」,而總統府立刻聲明與政府同調。這種種論調的前提固是「愛台/保台」。問題是,李明哲被中國無法無天扣押九十天的此刻,聽到「親中」和「友中」,豈止令人不悅!只能問:這是什麼話?
專欄作家李筱峰寫了文章,為這些說法找出合理解套論述,當然,我們知道說者、解者都是向中國遞出橄欖枝。李筱峰說:「我們釋出善意,但能否實踐,非我一廂情願,必得中國一起來實踐。」李筱峰點出「一廂情願」,其實已預留了退路;聖誕禮物送到門前,要等對方的善意回饋了。
先提一個理論。政治哲學家史特勞斯(Leo Strauss)特別彰顯馬基雅維利的歷史性貢獻,在於他「所關注的是事實性的、實踐性的真理,而非想像」,即重「實然面」而不取一廂情願的「應然面」。台灣與中國是赤裸裸的現實問題,善意的一廂情願,如果能達到目的,也就不是一廂情願了。
台灣與中國能否如英國與美國?這是筱峰兄的比喻。首先,英國不得不承認獨立戰爭後美國成為新國家的事實;其次,英國與美國都是「民主」國家,能夠用「和平」方式解決爭論;第三,兩個國家都屬新教,沒有宗教上你死我活的對立;更重要的是,美國取代英國成為強權,英國仍然受惠美國:一戰時英法同盟對抗德國,到二戰結束後,同盟關係沒有改變,背後全靠美國的支持力量。
最後,大略解釋一下筱峰兄所說的「做為主詞的台灣是主體,做為受詞的中國是客體」云云。這是文法上的位格,完全不能夠挪用到解決中國所強調的「一中原則」。誰是主體、誰是客體?台灣與中國的僵局,就是兩個「一廂情願」的對撞。現在看來,民進黨或親綠的市長們要退兵三千里來言和。
退兵有用嗎?
馬英九明的用「九二共識、一中共表」,暗中其實完全投合中國的「一中原則」。中國滿意嗎?如果滿意,洪秀柱就不必更進一步要「深化」為「一中同表」來全盤投降了。中國只會一步一步逼台灣到「投降」的絕境,從WHA的打壓、國際空間的壓縮,到李明哲的被捕及最近最高學術界學者被刻意「原機遣返」的污衊。台灣的善意不過是與虎謀皮。至於用「聯邦」解消「一中原則」,更是痴心妄想。
救台灣的不是親、和、友,而是對抗策略、自強策略。美國的中國研究學者林培瑞(Perry Link)形容崛起的中國,曾有「水晶燈裡的巨蟒」的妙喻。台灣人看到「水晶燈」而「親」而「和」而「友」,小心被巨蟒蠶食鯨吞了。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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