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 星期四

人民要讓渡多少權利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人民要讓渡多少權利 2021/07/01 05:30 武漢肺炎是全球問題,值得觀察的是,為了解決疫情,國家/政府的權力可以擴張到什麼程度?人民的基本權利會受到幾多侵蝕?也就是人民可以讓渡自己權利到幾多?從而看到專制政權與民主政體之間的天壤之別。 獨裁專制的國家,人民啥權力也沒有,要殺要剮,任憑政府為所欲為;中國是一個例子,北韓是另一個例子。武漢爆發肺炎,中國要封門就封門,要封城就封城,人權是個屁;染疫成災,建方艙把病人鎖在裡面,人命是個屁。北韓在疫情初起,金正恩一開始就痛下殺手,染疫者死,違反防疫措施的也死罪一條,沒有二話。 民主政體到底不同,重點在人民的基本權利能讓渡多少?民主國家的憲法,其實是權利保證書。民主理論的基本,是政治權力固然必要但也危險,任何預防權力濫用的手段都難以達標,將足夠權力交給政府多少帶有冒險成分;所以在讓權與限權之間會有抗爭。菲律賓與巴基斯坦都是民主國家:菲律賓總統杜特蒂揚言,不打疫苖的可以選擇離開菲律賓或坐牢,儘管國內有律師表示:「就算緊急事態,沒有一條法律容許總統用這個理由逮捕民眾。」問題是,二○一六年杜特蒂宣布販毒者死,至今大約有六千一百名犯人因販毒或有關罪名遭判死刑,即使國際刑事法庭為此展開調查,能奈他何?巴基斯坦有地方政府宣布,拒絕接種疫苗的會對他們採取手機斷訊的手段,人口最多的旁遮普省更表示,公務人員不接種,將停發薪水。美國是民主國家,個人主義當道:戴口罩,有人抗議;封城,有人抗議;打疫苗,有人抗議……,不一而足。 回頭來看台灣。武漢肺炎的肆虐,台灣要面對的政治現象是,政府權力與人民權力的拔河;換句話說,為撲滅疫情,人民願意讓渡多少權力給執政當局?這條紅線要怎麼劃?下面舉四個例子來看看。 第一例。實聯制是台灣一大創發,目的在幫助疫調人員掌握個案相關活動史及匡列接觸者。重點是,實聯制會不會侵犯隱私權?會不會遭到警方「挪用」?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與司改會的質疑有道理,即使抗議無效,至少警告政府不可逾越。 第二例,都出於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出公文表示,不打疫苗的醫護人員要提出不打的診斷相關證明,否則開罰。同樣的,對違法特權施打的前立委張顯耀裁罰。高市府的鐵桿作風,遭到「侵權」與「濫權」的批評。但高雄市政府強調於法有據,且符合正義公平原則;在法治下,若不服,自可提起訴願。 第三個例子是台北市政府獨創「打假新聞專區」,用看板點名蔡姓媒體記者「以假消息當獨家」,質疑議員陳怡君「質詢有誤」。台北市府違反憲法的「言論自由」及〈直轄市自治法〉的「言論免責權」,明顯逾越紅線,無辯論的餘地。 第四例是監院傳出要約談陳時中,調查四案,看來會胎死腹中。監院當然有權調查,為什麼民意反彈那麼大?人民不願讓權給監院,凸顯監院憲政地位的難局。 台灣人民固然像給空白支票般授權給執政黨防疫,但授權與限權之間,自有或大或小的緊張和鬥爭關係。至少我們是民主國家,選舉時可再授權或收回。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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