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

李俊敏傳話恐嚇家屬 立委要求陸委會查是否違法

掮客李俊敏傳話恐嚇家屬 立委要求陸委會查是否違法

 2017-04-17 23:09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7日質疑,兩岸人民服務協會執行長李俊敏,未獲主管機關許可接受中國委託,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回應,將盡速處理釐清。圖/取自立院IVOD影片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7日質疑,兩岸人民服務協會執行長李俊敏,未獲主管機關許可接受中國委託,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回應,將盡速處理釐清。圖/取自立院IVOD影片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羅織「危害國家安全」罪名監禁已30天,中國國台辦日前證實,中國海協會委託李俊敏向李明哲妻子李凈瑜通報訊息,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17)日質疑,「兩岸人民服務協會」執行長李俊敏(對中國稱「兩岸人民服務中心」)未獲主管機關許可便接受中國委託,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回應,將盡速會同相關機關處理釐清。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針對「川習會後兩岸關係之發展與因應對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尤美女質詢時表示,李凈瑜展現的勇氣、膽識、不畏強權的精神令人欽佩,並讓中國踢到鐵板,以為找兩岸掮客加以恐嚇、利誘就可以解決事情,但沒想到李太太不為所動,認為人權及尊嚴才是最重要的。
尤美女詢問,中國一直未回應陸委會、海基會,「完全不把我們放在眼裡」,卻透過掮客拼命放話,中國政府迄今,是否有針對此事正式回應陸委會?
張小月回答,中國對我方的3項要求都沒有正面回應,透過中間人傳話,我們是不會接受的,堅持既有的官方管道,不接受第三方的民間管道。
尤美女說,陸委會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管機關,依此條例的第33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或法人、團體、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並訂有罰則。
尤美女追問,李俊敏不論是代表財團法人領航基金會或台灣海峽兩岸人民服務協會,是否違反相關法律?
張小月說,為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旨意,並兼顧交流需求,陸委會在2008年曾針對條例中的「合作行為」作出函釋,「合作行為」必須是雙方在主觀上有合作意思,客觀上有分工協力行為,李俊敏的個案是否構成「合作行為」,還需要根據事實來加以釐清才能確定,依法也必須提供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陸委會將盡速會同相關機關研商處理。
尤美女不滿表示,事發迄今已10天,陸委會是否有會商其他機關、有傳當事人來問嗎?有發出通知嗎?
張小月坦言,目前尚未找到當事人,也沒有發出通知,會儘快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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