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郭冠英辱台風波 2011年3月 香港《開放》

郭冠英辱台風波
 金恆煒


● 編者按:台駐多倫多新聞官郭冠英在網上發文章,辱罵台灣人,更向中共建言武力攻台後對台灣人進行鎮壓。統派媒體為郭狡辯。激起民情怒潮,郭遂被停職。事件反應統派部份人士的大中國劣根性遠未消除。

● 3月15日中華民國駐外公務員郭冠英被召返國說清辱台言論事件,在機場被記者包圍。
最近在台灣爆「紅」的郭冠英,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安迪‧沃荷(Andy Wahol)的名言「每個人都有他的十五分鐘」來形容?不過好萊塢電影「Insider」重新做了詮釋:只有「好」名聲才有十五分鐘,「壞」名聲則永遠甩不掉。當然,「好」、「壞」是相對的,尤其放在郭冠英的言行上特別顯著;中國官方網站已不避諱的在郭被新聞局「免職」後,公開聲援,質問郭所說「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難道有錯嗎?」甚至為郭抱不平,認為郭之被打壓,代表「島內統派陷困境」。可見郭至少在中國可以享受他的「十五分鐘」。

公然主張台灣統一後要鎮反

郭案像剝洋蔥一樣曝光。三月十一日立法委員管碧玲揭露駐加拿大多倫多的新聞秘書郭冠英用「范蘭欽」的筆名在網路上發表仇台、反台的文章,他自稱是「高級外省人」,用下流不堪入目的「台巴子」稱「台灣人」,明白的向中共建言,非用「專政」手法對付「台巴子」不可:「武力保台後也不能談任何政治開放,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做好思想改造,徹底根除癌細胞」,因為「陳儀就是在台灣行仁政,結果給倭寇造反之機,起了二二八」。又說「敵國無外交,台灣不是國家,當然更無外交。」如此赤裸裸的言詞,郭冠英隔海不認帳。然而,經過管碧玲及網友大軍透過網路上的爬梳整理以及用郭本名發表的文字和各種相關報導比對,郭冠英的真面目終而浮現,真相了了。
十一日到十三日,管碧玲拿出大量的資料證實郭冠英用「范蘭欽」的筆名寫了數以十計的極其不得體的文章,但郭只承認「范蘭欽」是一群朋友的「共同筆名」,而且一面急忙刪除網頁上敏感文章,甚至關閉部落格。風波愈演愈大,新聞局於是下令「召回」郭冠英,進行調查。十五日郭返台,十六日新聞局人事室以「無法逕自判定」為理由,將郭「調離主管職」,但表示掌握證據與郭自供不同,決定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調查。輿論大譁中,郭回加拿大,二十三日卻在華盛頓接受媒體訪問,承認他就是範蘭欽,而且自讚是「了不起的概念」。新聞局看到電視專訪後,下令「停職」。

統派大報以言論自由為郭辯白

郭冠英的「范蘭欽」事件,平面媒體中,《自由時報》追得最緊,大幅版面外,社論、專欄甚至讀者投書充斥。此外,電子媒體也亦步亦趨,但「Call-in」政論節目只有《三立》與「民視」以此為主題。有趣且值得觀察的是所謂「聯合中國」兩報。《聯合報》也好,《中國時報》也好,應該最知道郭冠英等於「范蘭欽」,因為郭冠英出身《聯合報》,而且用本名、筆名在《中時》發表文章。怪的是,「聯合中國」兩報,竟而有志一同的使出「吃新聞」的手法,在漫天烽火下,《聯合報》晚到十四日在四版上刊出兩則新聞,一是〈郭冠英辱台?劉揆震怒:屬實就辦〉,一是替郭辯白〈硬被套頭上!郭冠英:我不是范蘭欽〉,一個「問號」,一個「驚嘆號」,套用王國維筆法,真是「境界全出」;而十五日的《自由時報》已經「定論」了,四版頭題打出的黑體大字是〈郭冠英就是范蘭欽〉。《中時》更絕,到十六日才在四版下右角刊出郭返台的消息,輕描淡寫的「補述」事之本末;真好像是「新」聞。

雖然只小小報導,但事件已排山倒海而至,不容不回應。十六日《中時》的言論版開始有文章出現,一是社內人專欄,一是投書,都持批判角度,但不同卻值得重視的是頭銜打著「台大政治系教授」的石之瑜文章,舉著「思想自由」的大纛為郭張目,指稱「腦袋中有什麼古怪缺德的想法,就只有極權國家才會徹查」,而「二十一世紀私人園地之一,就是像範蘭欽這樣的部落格。」雖然次日就有政大法律系學生江廷振用「公務員倫理」加以反駁,突顯了「挺郭」的用言論或思想「自由」當理論基礎,而「反郭」的提出「公務人員倫理」,孰站得住孰站不住,很明確。十八日《中時》推出社論,再出一計,除了繼續彈「言論自由」的調子外,提出「網路獵巫可以休」的新武器。

「言論自由」與「網路獵巫」只是「防禦」的「攻勢」,並不能使「反郭派」停止行動,於是另生一計,那就是由藍調作家蔡詩萍出手,引用了「自由主義指標人物」(括弧援蔡文,下同)胡適「容忍比自由重要」的流行諺,目的很簡單,就是要求容忍郭冠英的「異議」,克制侵犯、凌辱郭冠英的自由。問題是,蔡詩萍太不用功,連胡適這句話的出處文章都沒有細查,胡謅是《自由中國》發行人雷震被蔣家按上匪諜名時所寫,甚而「閉門造車」,說什麼引起「胡適的朋友們」一陣錯愕。

胡適的這句話出於〈容忍與自由〉,刊載於《自由中國》第六期(一九五九、三月二十日)上,文章披露後,殷海光與毛子水都有回應。《自由中國》十周年紀念日胡適之再以〈容忍與自由〉為題,兼答殷、毛二文外,再做申論;雷震被捕是一年半之後的事。胡、殷之不同,殷先生用「自我訓練」(self-discipline)定義「容忍」最抓得住綱領。無論如何,「容忍」是在思想、言論甚至「意的牢結」(ideology,殷先生譯名)上,但是「歧視」的用語,或鼓吹共產黨的「整肅」、「鎮反」、「思想改造」絕對不可能「容忍」,如何可能叫被歧視、被迫害的猶太人「容忍」納粹?更何況郭冠英「落籍」的加拿大把「種族歧視」列為刑事罪;蔡詩萍不只知識不足,當「幫兇」的資格恐怕都不夠。然而看到挺郭的統派們,已經嗅到「范蘭欽」帶來的風暴難消,只好盡全力鋌而走險找理由對抗。

藍媒內部有分歧,郭案牽連馬路線

《中時》如此,《聯合報》堪稱難兄難弟。十八日《中時》用社論聲討「網路獵巫」,十九日《聯合》刊出用「余豈」當筆名的文章〈法律制度擋不住政治獵巫〉,與《中時》明顯的是「策略」一致,把批郭文當成「獵巫」,說「范蘭欽......公職生涯已經歷經十任上司都未曾撰文賈禍,」「突然在政治不穩時給抓出舊帳」云云。然後有佛光大學的教授謝大寧見到新聞局「免職」處分郭冠英,於是把「公務員」的郭冠英與「部落格」的範蘭欽劃為兩橛,質問新聞局「范蘭欽」有沒有言論自由;重點是「民進黨的邏輯就是把郭冠英和馬總統掛鉤,藉此在馬總統的『省籍傷口』上不斷撒鹽,今天郭冠英解任了,明天還會找到第二個乃至第N個郭冠英」。

換句話說,這形同中國官方網站指出的「統派困境」一樣。不過,就在謝文隔壁,《聯合報》同仁卻有不同意見,既反對他的言論:「駐外官員,拿台灣俸祿,卻處處貶低台灣,更可怕的是......竟然說謊」;可見《聯合報》在郭案上的內部分歧了。難怪唯一討論郭的「社論」也前言不對後語起來,先說范蘭欽一方面反對台獨,但另一方面不啻與台獨同調,亦即也否定中華民國,然而,下文又說,是陳水扁公然詛咒「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於是才有郭「你要摧毀『中華民國』,我就不放過『台灣』」,與事實完全不符!郭冠英二十四日再度接受TVBS專訪,表示要「生活在統一後的中國台灣省」。夠白了罷。

郭冠英在新聞局二十五年,一向考績乙等,馬英九勝出之後,郭由乙變成甲,而且以九職等卻佔了多倫多十二職等的主管職;多倫多是肥缺,有資格且職級相當的卻望門興嘆。如此飛上枝頭,難怪事發了,新聞局不敢或沒能下重手;從調查到調整主管職到停職,惹了多少麻煩,最後還是保不住。

原因很簡單,郭冠英的「台巴子」不只罵了「獨派」人士,也污衊了國民黨的台籍人士,同時又像「國王新衣」般,戳破了國民黨「外省人」幫的「當家」結構,連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楊瓊櫻都向新聞局長施俊賓施壓:「你不處理郭冠英,我就處理施俊賓」。這是在內外相煎下,不得不下重手。

問題一是,斬了郭冠英能止血嗎?不見得。問題二是,這是不是「統派的困境」?馬英九上台之後,依據政大選研中心的民調,○八年十二月自認是台灣人的過半,高達百分之五○.八,自認中國人的只有百分之四.三,重點是,比陳水扁執政時還懸殊。所以「統派」如郭冠英的「囂張」,當然是馬英九路線的外顯,但是,郭被「斬首」,何嘗不是主流民意的巨大壓力?在郭冠英事件上,「統派」的「困境」不過是小挫折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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