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從馬基雅維利看謝長廷們

2012-11-27

〈金恒煒專欄〉從馬基雅維利看謝長廷們


   民進黨中常會在喧騰紛擾下,終於拍板定案,決定成立「中國事務委員會」,同時決定由主席蘇貞昌自任召集人。這個結果,不只重挫了謝長廷,重挫了藍調統媒,當然也重挫中國。
  先說謝長廷的反應。謝長廷引用馬基雅維利的話說:「人類的悲劇,就是情勢變更,但人不變更。」謝把自家重砲披上馬基雅維利外衣,轟擊黨的決議,卻是空包彈。為什麼?民進黨拒絕「投共」或拒絕中共「招安」,可以是謝長廷們的悲劇,如何可能變成「人類的悲劇」?一己的挫折如何能與「昊天無極」連在一起?更何況「人類」以及「人類悲劇」一類空泛而無益的大話,不是馬基雅維利用心所在,而且他也不措意於「悲劇」;倒是寫過兩部喜劇傳世。更重要的是,他念茲在茲的是,十六世紀的佛羅倫斯,或大而言之的擴及到義大利。馬基雅維利一生不遺餘力的勸說義大利的權貴們,把祖國從入侵者、占領軍與異國統治者的暴行中解救出來。殿於最負盛名的《君王論》終篇之末的,是引佩脫拉克詩句:「不要畏懼野蠻的暴政,/拿起武器,/戰鬥將很快結束;/因為祖先的勇氣,/在我們義大利心中,/並未消亡。」所謂馬基雅維利主義的核心,就在於此。謝長廷真要推尊馬基雅維利,就是先要把這首馬氏讚為「真實有用」的詩句高高供奉在良知之內!
  謝長廷有沒有迎合中國?當然要看中國的表態與反應;中國在台灣已有聯合中國等藍調統媒做代理人了,從代理人的言論可以看到中國的嘴臉。且看《中國時報》在社論中所強調的:民進黨「不要採取『中國事務部』,因為『中國事務部』隱含『一邊一國』,這是強北京之所難。」《聯合報》訪問「謝長廷們」的立委趙天麟,同樣認為應稱「大陸事務委員會」或「兩岸事務委員會」。有趣不有趣,謝長廷們與「聯合中國」的藍調統媒一鼻孔出氣。
  趙天麟又說,國民黨已用「大陸事務委員會」的名稱,民進黨的支持者可能也不容易接受,因此,「兩岸事務委員會」是較好的名稱。同樣有趣的是,把謝長廷當成同志般稱為「老謝」的中國廈大台研所副所長陳先才向民進黨喊話,與趙天麟口徑一致,建議用「兩岸事務委員會」。可見謝長廷們不只與藍調統媒同聲相應,也與中國同氣相求;從而形成中國---藍調統媒---謝長廷們的三個同心圓模式。
  陳先才到底只是學者,說著說著就露了餡。他說,稱為「兩岸事務委員會」不但比較中性,中國大陸也沒有從中占任何便宜,「更沒有吃民進黨的豆腐」。理由與趙不同,而是誘之以利,表明中國沒占便宜。這不就洩了天機?原來稱「大陸」是占台灣便宜,是吃民進黨豆腐;謝長廷不稱「中國」改稱「大陸」,真是陳先才「小陳」的好同志!
  從馬基雅維利到謝長廷們所引發的三個同心圓,可不可怕?這個教訓台灣人不怕嗎?綠營支持者不要深思嗎?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雷震說余光中不像個詩人


雷震說余光中不像個詩人


按:余光中又出來替「笨蛋馬」擦屁股、喊萬歲,確有人不知廉恥為何物。下面再附上
        四篇舊作,看看這位御用詩人的嘴臉。




    馬英九這個大笨蛋,真是笨到無以復加,只說他「笨蛋」絕對到不了位,用「笨蛋加三級」還不夠。看他把自己的「笨蛋」炒得熱火朝天欲罷不能,便思過半了。
政治人物如何處理危機,就見到笨與不笨的真章。面對負面新聞報導甚或醜聞,很簡單,三兩下清潔溜溜,絕不容延燒。十七日《經濟學人》打出「笨蛋馬英九」原形,馬立刻下令駐英代表抗議,一躍而成藍調統媒頭版頭題的新聞。可憐,外交部動用國家機器力量,一定威迫兼利誘,非要《經濟學人》表態不可,老實說,《經濟學人》只用e-mail回應,完全是便宜的政治解決,只是愈描愈黑,即使最後勉強刊出駐英代表的投書,也僅放在網站上草草應付,更叫人看破手腳;反而助長「笨蛋」之火繼續燒下去。
這還不夠。「笨蛋馬英九」又玩了「唱雙簧」的「拙」劣把戲,把舞台搭到高雄,請出「御用詩人」余光中出馬,玩起一搭一唱的把式;以為憑口水就能夠把負面字眼硬拗成正面意義。余光中把「笨蛋」換裝成「大巧」,就像把大糞變成黃金,污辱了所有人智商,也把自己的專業踩在腳底。「馬笨蛋」遇到「御用余」,不只有平添笑料,同時笨氣十足、臭氣十足。
說余光中是御用,不是始於今日,也不是因為今天才現形。這話出於《自由中國》創辦人雷震之口。在歷盡蔣家黑牢迫害之後的一九七三年八月十一日的信中,雷震告訴做過他編輯的作家聶華苓說:「余光中現已接近官方,不像個詩人了。」雷震三十八年前對余光中的月旦,可以媲美《經濟學人》之於馬英九;一個是「笨蛋」、一個是「御用」,全都一槌定音,如假包換。
當然,余光中最歷史的一筆,就是一九七七年抨擊鄉土文學論戰的文章〈狼來了〉;余強調「說真話的時候已經到了」,也不諱言給對手「戴帽子」。在肅殺的戒嚴時期,徐復觀指出,余光中的這頂帽子恐怕不是普通帽子,而是「血滴子」,帽子一旦拋出,會使人頭落地。如此「御用」的詩人,最後自己卻跑去投共,與狼共舞,看來是「說真話」的主子換成狼國了,然後踩著人民屍骨享受官方鋪張下的吟詠之樂。這當然是御用的好處,不然誰願意玷污桂冠、糟蹋專業?
不覺想起郭沫若來。郭沫若贏得「四大不要臉」之首,他的才情、學問遠勝過余光中不知多少倍;但一個把遭鞭屍的史魔捧成「不鏽的鋼」,一個把國際認證的「笨蛋」捧成「大巧若拙」,可說前後輝映。問題是,中國已把郭列入「不要臉」之列,台灣呢?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金恒煒專欄》批余光中文言文邏輯              2006/03/06

胡適之一九一六年發動文學革命,到今天整整九十年了,這一場文言與白話的戰爭,在五四運動時勝負已分,白話文徹底打敗了文言文。一九二一年國民黨政府襲用胡適的「國語」給予白話文法定地位,「國語」遂而定於一尊。到了中共政權建立,「國語」為「普通話」所取代,文言文依然沒有取得主流地位。
文言與白話之爭,理應進入歷史。然而不,外文系出身的作家余光中最近又把文言文抬出來,背後當然有很強烈的大中國意識。余光中用文言文來對抗所謂「去中國化」的政治用心,因為太明顯而不可掩蓋;目前有本土社團出面吐槽,就知道余之揚文抑白,是政治化結果。
余光中政治化文言/白話,也就罷了,為了達到自己政治目的而信口雌黃,恐怕問題更大。余光中說:「學生讀進文言文,才能寫出流暢的白話文」,然後補充說:「文言文吃進去,可以吐出很好的白話文」。按余光中的語意,讀文言文「才能」寫出流暢的白話文,真的嗎?如果起胡適於地下,他一定不同意,會訓戒余光中好好讀讀他「文學改良」諸文章。
先問余光中的「文言文」要「文」到什麼時候?上溯三墳五典、八索九丘?還是下及晚清民初林紓的桐城派古文?章太炎大弟子也是樸學大師黃侃的文言文標準是,「八部書外皆狗屁」,余光中自言勤讀的文言文,是「八部書」內?還是「狗屁」?
再者,讀文言文或可以是寫好白話文的充分條件,卻不是必要條件,更不是充要條件。白話文也好、白話詩也好,恐怕歐化、西化的影響遠大過文言文,余光中盛讚的魯迅早就踐履「歐化的國語文學」,按魯迅之見識,可說讀好外文才能寫好白話文。可見余光中「邏輯」不通。何況,中學生「文從字順」即可,誰說一定要當作家?文言文已自成一國曰「古代漢語」,真要有心鑽研文言文,孜孜矻矻、皓首不能窮,才知道胡適之言不我欺了。
余光中說:「文言文讀通的人,腦袋都很清楚!」這又不知何所據而云然?從文言、白話的論諍來看,恐怕剛好相反,不然為什麼吳稚輝主張把線裝書丟進茅廁?
余光中又說,五四運動提倡白話文的改革者如魯迅、胡適全都古文基底深厚,所以才能寫出優美的白話文。要問的是古文底子深厚的魯迅、胡適為什麼反對文言最力?不正是因為飽讀文言才知道文言之不可學?
還是引用余光中佩服的魯迅之言做結。魯迅說:「少看中國書,其結果不過不能作文而已。但現在的青年最要緊的是『行』,不是『言』,只要是活人,不能作文算什麼大不了的事。」在地下的魯迅八十年前給青年的意見,不啻回應「一入文人便無足觀」的余光中的最好教訓?「寫出漂亮白話詩」的余光中,早年反共、讎共,把提倡鄉土文學的打成「狼來了」,晚年卻「親共」起來,自己變成了「狼」!魯迅說「不能作文算什麼大不了的事」,對「行不顧言」的余光中,確是「生為考語,死為壽銘」。
(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金恒煒專欄》問題在腦袋不在語言                    3/20/06

   文言與白話之爭本是不值得炒的冷飯,因為勝負得失早已分明。最近余光中用「文言文
讀通的人,腦袋都很清楚」當前提,揚揄文言文貶抑白話文,這是「反歷史」論述。可笑
的是「一犬吠影,眾犬吠聲」,接下來南方朔、林安梧、楊渡等更不入流的,東拉西扯
不只是腦袋不清楚,而且是愈扯愈離譜,吠聲如豹,不得不再分疏,以正視聽。
    先談文言文與腦袋的關係。大家都知道中國在清末時曾國藩、李鴻章變法圖強,推動幼童
留美計畫,由容閎主其事,送出去一百多位幼童,九成回中國,可說大放異采,耳熟能詳
的如建鐵路的詹天佑、出任北洋大學校長的蔡紹基、出任外務大臣的梁敦彥、機器採礦業
的開山鼻祖吳仰曾等…都是不負所學。然而,當時同治皇帝的師傅倭仁激烈反對,他的奏
摺確實文采斐然,動人心弦。他說:「舉聰明雋秀…變而從夷,正氣為之不伸、邪氣因而
彌熾,數年之後,不盡驅中國之眾歸於夷不止」。現在看來,可笑之至。倭仁是皇帝師傅,
文言文之好不容置疑,但腦袋之不清楚,到了駑人的地步。
    從而可知,文言文讀得好的腦袋不見得清楚。再說得清楚一點,腦袋清楚的,讀文言文也
好、白話文也好、外文也好,都可以通;腦袋不好,讀什麼都可以不通,所以,人之可貴,
在腦袋不在文字工具。從倭仁的腦袋看余光中的腦袋,清不清楚?
    至於拾余光中餘唾的,就更等而下之了。南方朔說:「不好好讀文言文,連歌仔戲都看不
懂」。然而,歌仔戲是酬神的野台戲,下里巴人需要「文言文」訓練才聽得懂?林安梧說:
「台語保留 很多文言文,如『你知影否』,語出『爾知也否』。」殊不知台語的「你知影
無」就是白話,不需要考語出何典才知道自己說什麼。由文言文而來的白話文,就是白話文。
比如美文中充斥法文、拉丁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甚至還有漢字如kowtow 這些外文,一
旦為美國人所用,就是美語,難道美國人因此非讀拉丁文、法文才可以讀好美語?日本每年都
要出版《外來語辭典》,外來語即日文?nonsense.
最有趣的是楊渡寫的文章,狗尾續狗,用〈錯亂的語言,錯亂的腦袋〉為題。別的不必說
,單表一點,就知其錯亂到不行。楊渡在文中說「現在的『國語』…是清朝統治中國後發
展出來的北京官話,它代表了滿族的文化與發音系統,與傳統中原音韻不同」。區區一句
話竟然從頭到尾都錯,楊渡的腦袋用「錯誤」來形容還不夠。
    首先,「官話」就是「土話」,是「北方一帶的土話」,王照在精研「京話」的專書,第
一條就說:「吾國文字難通,故欲即北京土語成文,以便俗用;不名為土話而名為官話者,
從俗也。」再者「京話」使用的範圍極廣,「縱橫數千里之土語,皆與京話略通」,所以
「京話推廣最便,故曰官話」。王照說「官者,公也,官話者,公用之話」,而且自唐以
來「京話」/「官話」即為通用語言,如何扯得上滿清?滿洲人自有文字,就是滿文,滿
清帝國漢、滿文字並用。是滿清襲用漢語、官話,不是官話出自滿人。
   從余光中到楊渡,問題可能出在腦袋不在文言或白話。(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没有问题,就没有答案



没有问题,就没有答案  2006年03月18日
  从前当学生在考试的时候,问答题最怕答非所问;作文最怕文不对题。一旦不小心犯了这种错,答案写得再精采,文章再怎么妙笔生花,都难逃不及格的命运。因此,在作答之前,将题目小心的看清楚,是很重要的。

  然而,当我们不再是学生,就没有那么幸运有一张考卷写着题目在那里,很多时候,我们必需自己去找出问题在那里,然后再针对问题解答。如果连问题点都找不到,那么夸夸大言的解答,终究也是一场错误。

  当然,有很多人,尤其是政治人和媒体人,也许并不是不知道问题点在那里,只是他们别有目的,另有立场,所以就故意不针对问题来解答,说了一大堆废话,固然可能达到他们回答问题以外的其他目的,但看在我眼中,就十分的碍眼,如有时间,就要来踢一下!

 像是昨天(2006.3.17),我就在中国时报A4版上看到一篇杨渡的评论,叫作错乱的语言,错乱的脑袋。看完之后,我想错乱的可能是杨渡自己的脑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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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评论》错乱的语言,错乱的脑袋

【杨渡】
  台湾是一个很错乱的地方。尤其是脑袋。
  余光中与杜正胜对文言文的互批,实在是最奇怪的公案。
  要发扬“本土文化”的杜老大,却反对文言文。这表面上看起来有点对,因为中文,而且是古文,简直罪不可赦。但仔细一想,台湾话本就是闽南话,而闽南话是中原最古老的语言之一。根据考证,它是在“五胡乱华”后,东晋灭亡,北方汉人只能南迁入闽。这一批人带来上古汉语,变成闽南语的基础。地点,就在泉州附近。其语音,其实就是现在的鹿港腔。
  第二次汉族大量入闽,是在西元六六九年,唐高宗时期,因当地“蛮獠作乱”,朝廷派河南光州人陈政去平乱。他兄弟二人带了本乡族人五十八姓一起相助,平乱后奉命“世镇漳州”,落地生根。闽南方言有新的发展。唐朝末年,河南光州人王潮和他弟弟乘乱起兵,占据福建,后来据地称王。他们给闽南带来中州话,整个语言系统逐渐改变。但随后的年岁里,闽南地处大陆边陲,地形封锁,形成自己的语言系统,而与其它地方殊异。但它是最接近唐朝的古音,则是可以确定的。
  但现在的“国语”就不一样了。它是清朝统治中国后所发展起来的北京官话,它代表了满族的文化与发音系统,与传统中原音韵不同。而白话文,则是在北京官话的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它当然的,不能代表中原传统音韵。
  所以,闽南语中有许多古字,是白话文所没有的。如“白皙皙”(记得那个洗衣粉广告吗?)是古语。李白诗:“吴儿多白皙,好为荡舟剧”,就是典型。又如《二刻拍案惊奇》写着:“有的不带钱在身边,老大懊悔,急忙取了钱转来。”是典型闽南语。再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写道:“除了呵外国人的卵脬,便是拍大人先生的马屁。”“卵脬”,就是陈唐山说的LP。这一句,可以送给现在的官员。如果还不够,再补一句:“未有新妇澜若流,有了新妇目屎流”意思是未娶老婆之前拚命流口水,娶了老婆,被管得很惨,只有流眼泪。
  至于布袋戏、歌仔戏中的诗歌与口白,就更多文言文了。这样够清楚了吗?要支持台湾话、本土化,就该学习古诗古文,才是原汁原味的台湾话。要去中国化,该去的是北京话,也就是白话文。如果按照“台湾政治正确”,所有课本都该取消白话文,回归文言文。
  但天下事就这么错乱。余光中支持的是古文,要搞“去中国化”的杜正胜却反古文。而反古文,就是反台湾古话,杜正胜难道没搞懂吗?
  语言本来就是随着社会演进而不断前进的,而且它的文化血脉无法割断,永远延续。不要在语言中搞政治了。不然要搞之前,也先读一点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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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恒炜专栏》问题在脑袋不在语言  

  • 1楼
  • 2006-03-20 11:29




文言与白话之争本是不值得炒的冷饭,因为胜负得失早已分明。最近余光中用“文言文读通的人,脑袋都很清楚”当前提,扬揄文言文贬抑白话文,这是“反历史”论述。可笑的是“一犬吠影,众犬吠声”,接下来南方朔、林安梧、杨渡等更不入流的,东拉西扯,不只是脑袋不清楚,而且是愈扯愈离谱,吠声如豹,不得不再分疏,以正视听。

先谈文言文与脑袋的关系。大家都知道清末曾国藩、李鸿章变法图强,推动幼童留美计划,由容闳主其事,送出去一百多位幼童,九成回中国,可说大放异采,耳熟能详的如建铁路的詹天佑、出任北洋大学校长的蔡绍基、出任外务大臣的梁敦彦、机器采矿业的开山鼻祖吴仰曾等…都是不负所学。然而,当时同治皇帝的师傅倭仁激烈反对,他的奏摺确实文采斐然,动人心弦。他说:“举聪明隽秀…变而从夷,正气为之不伸、邪气因而弥炽,数年之后,不尽驱中国之众归于夷不止”。现在看来,可笑之至。倭仁是皇帝师傅,文言文之好不容置疑,但脑袋之不清楚,到了驽人的地步。

从而可知,文言文读得好的脑袋不见得清楚。再说得清楚一点,脑袋清楚的,读文言文也好、白话文也好、外文也好,都可以通;脑袋不好,读什么都可以不通,所以,人之可贵,在脑袋不在文字工具。从倭仁的脑袋看余光中的脑袋,清不清楚?

至于拾余光中余唾的,就更等而下之了。南方朔说:“不好好读文言文,连歌仔戏都看不懂”。然而,歌仔戏是酬神的野台戏,下里巴人需要“文言文”训练才听得懂?林安梧说:“台语保留很多文言文,如‘你知影否’,语出‘尔知也否’。”殊不知台语的“你知影无”就是白话,不需要考语出何典才知道自己说什么。由文言文而来的白话文,就是白话文。比如美文中充斥法文、拉丁文、西班牙文、义大利文,这些外文,一旦为美国人所用,就是美语,难道美国人因此非读拉丁文、法文才可以读好美语?

最有趣的是杨渡写的文章,狗尾续之,用〈错乱的语言,错乱的脑袋〉为题。别的不必说,单表一点,就知其错乱到不行。杨渡在文中说“现在的‘国语’…是清朝统治中国后发展出来的北京官话,它代表了满族的文化与发音系统,与传统中原音韵不同”。区区一句话竟然从头到尾都错,杨渡的脑袋用“错误”来形容还不够。

首先,“官话”就是“土话”,是“北方一带的土话”,王照在精研“京话”的专书,第一条就说:“吾国文字难通,故欲即北京土语成文,以便俗用;不名为土话而名为官话者,从俗也”。再者“京话”使用的范围极广,“纵横数千里之土语,皆与京话略通”,所以“京话推广最便,故曰官话”。王照说“官者,公也,官话者,公用之话”,而且自唐以来“京话”/“官话”即为通用语言,如何扯得上满清?满洲人自有文字,就是满文,满清帝国汉、满文字并用。是满清袭用汉语、官话,不是官话出自满人。

从余光中到杨渡,问题可能出在脑袋不在文言或白话。(作者为《当代》杂志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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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渡的文笔其实还不错,他谈的河洛话和北京话的源流也大致不差。不过,如果回到”问题”意识,杨渡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是什么呢?好像是教育部长杜正胜与抢救国文联盟成员余光中就中学课程大纲中文言文比例要占多少的争议。杜正胜说百分之四十五就好了,余光中说太少了太少了,应该要维持百分六十五!

  因此,如果针对问题来回答,我们应该讨论的是中学生的国文教育中,古文比例占多少,对提升中学生的国文程度最有帮助?我们中学生目前的程度是如何?课程的难易度应该怎样比较恰当?是不是要针对程度不同的学生设计不同的教材?文言文等较难的部分是否可作为国文资优生的补充教材,而程度一般的学生则不需读那么多?等等等等等!

  结果杨渡的文章完全不提这些事,他也忽略了不可能去中国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中学国文课程中文言文的比例较台湾更低;国文课本中文言文比例的多少,是教育问题,而不是中国不中国,或台湾不台湾的问题。而杨渡本人只是以统独意识型态的观点切入,意图批判杜正胜而已,至于中学生的国文教育,根本不是杨渡关心的问题。

  杨渡要批判杜正胜,当然不是不可以,杜正胜是争议人物,有太多面向可以讨论。但如果杨渡只是要这样,就不应该设题错误,扯到中学生的国文教育问题来。先有答案,再乱编问题,这种评论文章在现今报纸上屡见不鲜,我想,脑筋错乱的是谁,答案实在是呼之欲出了! 







 余光中的「血滴子」把式
金恒煒 200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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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應當是進步的,但是也不一定,歷史有時候會有「倒退」的現象;有趣的是,在「倒退」中看到了「所有歷史都是現代史」的意義。比如最近一波的「文言白話」之爭,確實是如教育部長杜正勝所說「倒退到五四以前」,然而,骨子裡卻是「台灣中國」的對立與對抗。
 
 
 
 中山大學外文系教授余光中認為教育部長杜正勝要把教科書中的文言與白話之比,從百分之六十五下修到百分之四十五是刪減幅度過大,會使國文教學倒退。杜部長則以「那些人腦袋還沒有轉過來」為答,並認為這是「進步與保守的鬥爭」。
 
 
 
 余光中的回應,果然馬上把「核心議題」和盤托出。余光中批判杜正勝部長「格局太小」,將台灣文學「狹義化」,更有意思的是余光中指斥杜部長「只想到是『台灣的教育部長』」,故而要杜「放大視野到海外華人地區」去,為了更彰顯其指涉的正確,余補強說:「或者他根本不敢走出去?」所謂「海外華人地區」當然是中國,因為海外華人只有到台灣來學「國文」,台灣人不到「海外」去,有而且只有把「海外華人」當「中國」的替代品,更何況「不敢」二字更清楚點出問題來了。
 
 
 
 有趣的是,杜正勝明明是「台灣教育部長」,為什麼余光中不以此為滿足?杜難道要做余光中口中的「海外華人地區」的教育部長?難怪會說杜「井底之蛙」,也難怪會說杜把台灣文學「狹義化」。
 
 
 
 為了怕「去中國化」才故意揚文言而去白話,這才是余光中的本意。不過說「五四運動提倡白話文學的改革者」「像胡適、魯迅」「都是古文基底深厚,才寫出優美白話文」,不但不為胡、魯所認同,恐怕會有「厚誣」之嫌。不然,為什麼這些「飽讀詩書」之輩會說出「把線裝書丟到茅廁」的話?正是「讀之適足以害之」的痛定思痛之論。
 
 
 
 「白話文學運動」已經徹底打敗「文言文」,今天不問這段已然完成的「戰史」,還要炒冷飯,不怕識者笑?余光中在70年代寫過「降五四半旗」的文章,回到五四前,今天又食林紓的餘唾,只因為中國民族主義作祟。余光中說杜正勝「見風轉舵」,只要拿「鄉土文學論戰」時余光中的「血滴子」來對照,就知道「見風」的是誰?「轉舵」的是誰?不正是余光中自己?
 

余光中仍操作意識形態 / 金恆煒   2007/07/08
[自由時報]

余光中仍操作意識形態

    今年大學指考的所謂「國文」科與歷史科試題,明顯出格。國文科文言文配分高達七成四,
開大學入學考試未有之奇,歷史科的台灣史只佔十八分,大爆冷門。這還不說,連數學科乙
也有一題用文言文命題,據高中數學科老師說,讀懂不易,出題目的似乎不在測驗考生數學
程度。

     可見這樣的考試操作,不是為考生謀、不是為教育謀、也不是為大學入學謀,出題者只是
進行赤裸裸的意識形態鬥爭,置專業於不顧,這叫做可恥加三級。

    「狼來了」的余光中接受媒體訪問,大剌剌的說:「命題老師顯然不認同教育部長杜正勝的
『意識形態』」云云,夠白了吧。余光中們毫不避諱的把大學指考當成「意識形態」的鬥爭
場域,心中哪有考生?把國家大典當武器,虧余光中說得出口!

     國文科破天荒的要考生把中國二○○○多年前李斯〈諫逐客書〉翻成白話文,余光中切入出題者
的政治用心說,「泰山不讓土壤」是借古諷今,「要執政者廣納人才,不要太本土化」。有趣
雖有趣,卻更彰顯「去中國化」的必要。

    先不要說「諫逐客」的李斯最後腰斬咸陽市,客死於秦土。重點是,〈諫逐客書〉完全是封建
帝國下文士無可奈何的「乞官」呼求,也是「學得文武藝,賣於帝王家」文類的濫觴。真說
「教訓」,恐怕回看李斯文章才知道民主之可貴,才知道中國二十五史充斥的意識形態之可怕!

     一部二十五史不過是相砍書,而中國文人只能歌功頌德,匍匐於帝王淫風下,用華麗的辭藻當
晉身階,口頌「天王聖明,臣罪當誅」而不已。遠的不說,獨夫蔣介石帶著滿手鮮血到墳墓,
余光中還能操典雅的中文做舔痔之徒;古文再好,養出來的只是封建頭腦,到今天還鑽不出
「微言大義」的魔咒,才是可悲。

       文字、語言是思想的載體,哲學家維根思坦說:「語言的盡頭,就是思想的盡頭」,那麼台灣
今天需要活在「古代漢語」(即余光中所說的「文言文」)的語境中?在文言文的文化下,開
不出民主,而且缺乏「公共性」(publicity)的思維;只要看唯文言是尚的余光中們,憑手上的
公器就敢玩弄眾生;最後只會引發反彈,讓台灣人早一點覺悟,早一點知道操弄「文言文」背
後的意識形態的不文明。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笨拙」的知識詐欺!


2012-11-20

〈金恒煒專欄〉


馬英九被國際權威雜誌《經濟學人》指著鼻子罵「笨蛋」,真是醜莫大焉。如此嚴重的侮辱,藍調統媒在無計可施之下,只好用最原始的欺瞞手法遮醜,把「笨蛋」硬掰成「笨拙」;這不是誤譯,而是詐欺,是笨拙的知識詐欺。
《經濟學人》的內文強調「馬英九是無能的笨蛋」,「笨蛋」(bumbler)是名詞,「笨拙」則是形容詞或副詞,名詞絕不能譯成副詞;所以「馬英九是(一個)笨蛋」,通;譯為「馬英九是(一個)笨拙」,就不通了。即使在遂行知識詐欺的《聯合報》投書文章中,掛教授之名的,引用《經濟學人》也非得譯為「馬英九是笨蛋」,即使沿用《聯合報》詐譯的,也只能是「笨拙的總統」,而該報記者指馬命令外交部向《經濟學人》抗議,根本是「笨拙的澄清方式」;看罷,笨拙是形容詞。文法也有律法,不可以逾越,逾越了就形同犯法,藍調統媒犯的是知識詐欺罪。
再就意義分析來說,「笨蛋」是負面貶義,「笨拙」就不然了;「余詩文笨拙」或「余笨拙不解伶倫」(伶倫,樂師名。)哪有帶污辱性?有人會污辱自己?如果《經濟學人》指馬只是「笨拙」,為什麼馬要下令外交部替他抗議?為什麼有藍委反擊《經濟學人》是「欺人太甚!」可見英國媒體定調的馬是「笨蛋」,而非「笨拙」。問題是,把「笨蛋」說成「笨拙」,馬就不笨了?
至於龍應台的回應更有趣,她說:「把外國媒體的報導,當做上級機關的樣子,有點小題大作。」如果巴掌呼在臉上示眾都算小題,那麼大題是什麼?龍應台的自我防禦心態很類似習近平在墨西哥的態度,習說:「有些吃飽沒事幹的外國人,對我們的事情指手畫腳。」中國人真是義和團。
無論是評價也好,或如龍應台所說的所謂「報導」也好,馬英九要怎樣「抗議」?抗議必須從事實出發,《經濟學人》引用事實有像《聯合報》等詐欺不實嗎?與中國貿易造成中資大舉入侵炒樓,結果房價大漲。有造假嗎?電費調漲、政策反覆。有造假嗎?退休制度只圖利特權族群,不改,二十年內破產,改則得罪國民黨狂熱支持者,馬左右失措。有造假嗎?林益世案重挫馬形象。有造假嗎?《經濟學人》援引TVBS民調,馬支持度只剩十三%,不是事實嗎?文末殿以連勝文的「丐幫說」,指出國民黨內重要政治人物批馬而鬧內訌。不是事實嗎?
馬英九要如何向《經濟學人》抗議?難道要學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向奧勒崗州的市長抗議,要求去除台美人經營的餐廳外牆批中國的壁畫?「笨蛋馬英九」的抗議,連藍媒都反對,終究匆匆急踩煞車,卻謊稱沒有下令。馬英九說謊,難道以為大家都像他一樣笨?跟他媲美的,恐怕只有用「笨拙」搞「笨蛋」的藍調統媒如《聯合報》之流了;他們笨拙的詐欺,除了自愚還能愚人嗎?(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馬英九職業學生案始末


按:○七年七月二日晚上,謝志偉以新聞局長的身份,應陳文成基金會之邀致詞,指明馬英 
     九在美國當職業學生。明明當過抓耙仔的馬英九竟敢以民事和刑事雙管齊下控告謝志偉,                   
     要把謝告到死。老天有眼的是,馬英九年輕時為了進革命實踐院,掏心掏肺的把自己效忠                                    
     黨國在美當校園特務的豐功偉業毫不隱瞞的和盤托出。這個〈自述〉被輔仁大學大傳系
    賢德教授挖出,發表於《傳記文學》第八十八卷第六期(二○○六年六月)上。鐵證如                 
     下,刑事不起訴,馬英九只好乖乖撤回民事。本人寫了〈「真實的故事」:周美青偷     
   事件〉,同時邀謝志偉寫馬英九職業學生的官司始末,兩文同時發表於一○年六月《當代》                      復出號第一期〈總二四○期〉,馬英九與周美青原來貨色。後來李敖在年代call-in節目又透露祕辛,歷歷指證周美青偷書,事證愈出愈多,以後還會有出土資料。可見馬英九不止如《經濟學人》所刻畫的「笨蛋」而且壞到骨子,真是又笨又壞;為馬英九効力的更等而下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看不起中國黨人的原因

「職業學生」:馬英九的不可「告人」之密 謝志偉       

「外來者」的「侵門踏戶」

        被告知道自己是被告,卻不知罪名,也不知法庭何在;到處找法庭時,又驚覺法庭無所不在。這是法律系畢業的卡夫卡(一八八三-一九二四)離世後才問世的小說《審判》(一九二五)的關鍵內容,可說是點出「無所不在的權力」透過「綿密的法網」把「無語問蒼天的人民」逼成「無頭蒼蠅」兼「熱鍋螞蟻」的經典代表。小說開頭第一句就是:「一定是有人誣告了他,因為他沒作什麼錯事,就被逮捕了」。(此為本人自譯)荒謬的是,當事人雖沒被立即捉將入獄,卻在不知所犯何罪的情況下,上窮碧落下黃泉地耗盡心思找尋。找尋什麼?尋找他的「罪名」!還有更荒謬的是,尋找審理他的「法庭」!結果:罪名是「莫須有」,法庭是「到處有」,「判決」是「該死」。刑場在一野地上,一刀捅死。小說主角最後一句話是「像狗一樣」。狗,可為忠犬的代表,可作鷹犬的同義,兩極並存,負負得正,判的沒有罪名,卻也死得沒有掙扎。刑責自負的歹命對上咎由自取的認命,荒涼的刑場加上謬離的的審判,唯「荒謬」兩字形容得準。法網舖天一蓋,立即撲朔迷離不見天日,歹命與認命竟是同一人。弄了半天,網內互打,沒有比較便宜。法律與哲思揉出文學,存在主義源頭之一由此而起,這張SIM卡就叫卡夫卡。SIM者,"Since I Am"也。
        從熱鍋螞蟻到冷屍一具,如同卡夫卡其他作品,《審判》這部小說有多重解讀的可能性,其中一個肯定是以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德意志社會(含普魯士及奧匈帝國)裡無辜小民面對權力體制之嚴刑峻法時的無力與抗及無奈承受的遭運來作為詮釋之出發點。誠然,若說整部作品係以法網之包山包海來譬喻「命運」的凶悍,亦無不可,而,這不恰恰說明了,在現實世界裡,法律在權力者的手裡可以來去無蹤地掌握人民的命運到何地步?!再者,被告四處找尋罪名和面對法庭的焦慮正足以證成權力者之難以捉摸的可怕,而這正是中國春秋時代的孔子聽到晉國將刑法鑄於鼎上並公佈天下時,十分常氣急敗壞的原因。他說:
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衍,所謂度也。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註一)
「貴賤無序,何以為國?」用白話文來說,就是「統治階層(貴)與被統治者(賤)之間若無次序區隔,那這個國家要怎麼管啊?」,亦即,「法」是用來維持上對下的統治,而不是用來追求貴賤之間的公平!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指的是「被統治者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一律」者,「一樣殘忍的法律」也),與統治者無關,這正是「刑不上大夫」的真諦。放在當今來看,就是,既然是藍營統治,那當然是「辦藍不辦綠」!然而,要問的是,在解嚴超過三十年的今天,台灣人還須忍受這種「藍綠無序,何以為國」的封建戒嚴思惟和行徑嗎?
        依孔子之見,一旦人民能將刑徵於書(將判刑的刑度拿來和已公布的條文作比對),那麼再嚴厲的法律也將被框住;就在斷民手腳的同時,也將被人民看破手腳而自己綁手綁腳。蓋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註二)也。這個體認並非中國所獨有。十九世紀末德國著名社會學家齊默爾 (Georg Simmel, 1858-1918)就對類此現象作出觀察。他指出:
如果在專制獨裁的政體之下,統治者以賞賜和刑罰來處理命令之執行與否及成果優劣,意味著他願意被徵於令〔或被徵於書〕,也就是說,不管刑罰定得多高,屬下百姓應有權利要求。一旦明文形諸文字,則獨裁者亦不得逾越之。(註三)
當然,在任何權力之擁有者(如君王)與權力之對象(如百姓)之間沒有授權關係的社會裡,前者之於後者,永遠是個「外來」者,因其對後者之「侵門踏戶」是無所顧忌而不需要原因的,而後者也因前者之無所不在而無從防衛起。此即形成台灣話所說的「吃人夠夠」,以目前正夯的說法正是典型的ECFA也(Everywhere Cannibal Foreign Authorities =四處攏是吃人夠夠的外來政權)!
        由此觀之,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雖然不得不進入司法程序,但既有檢察官侯寬仁對他的「從寬認定,不加以為難和處處著想」(侯寬仁對馬案一審宣判後之語,見二○○七年八月十四日及十五日各媒體相關報導),還有法官蔡守訓百般費神搬出千百年前中國宋朝的「公使錢」為馬解套,即便民間一陣嘩然,依舊橫材入灶,你奈他何?至於「公使錢」(註四)歪理不敷用,再來個案發前「大水庫」理論,案發後「大捐款」動作;阿扁入牢獄日關夜關到今天,阿九入主總統府爽暗爽到今天,真正天差地別。儘管馬英九是七百多萬票選出來的,但看他上任以來,台灣的司法在「辦綠不辦藍」的最高指導原則下忽焉在前,忽焉在後,刑不再明鑄於鼎,而是踐踏於地,好不容易慢慢建立起來而仍脆弱的公信立即引來國內外有識之士的憂心與關切。從檢調、法官、法務行政系統到監察院幾乎頃巢而出,再加上特定媒體和不肖政客的輪番凌虐,罪名像免費軟體般地自動安裝,法庭像手提電腦般地走到哪開到哪,連戒嚴時代的打手(如調查局人員)也都還能出來繼續打人。可嘆,轉型正義轉到天旋地轉;人間寧有是非?自前故宮院長石守謙和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的遭遇就可看到,只要是扁時代用的人,所謂「政務官」就是「沒有『證物』也要抓去『關』」!相較起來,我算是幸運的,(還)沒坐一天牢,(還)沒判一毛錢,但馬政府及其打手也糾纏至今而依然陰魂不散。

局長一年官司五個

        我於二○○七年五月二一日至二○○八年五月十九日擔任行政院新聞局局長兼政府發言人,期間僅短短一年,但就破了空前紀錄:就任沒幾個月,我就連續被告了五次,名目如下:

職業學生案 96訴字7617號, 原告 馬英九
職業學生案96他字案5814號,原告 馬英九
中廣案他字5859號 , 原告 趙少康
中廣案他字5860號,原告 徐少萍
三中案96自字190號,原告 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

這五個案子當中,最精彩的當然是馬英九告我妨害名譽的民事和刑事兩案了,其發展及結果如後。就在馬英九告我(二○○七年七月三日)大約一年之後的二○○八年七月二一日我們看到媒體報導馬英九的撤告聲明:
為了彌平因選舉而撕裂的社會,因此我決定將選舉中對於謝長廷先生以及其他相關人士所提出的訴訟,全部加以撤回;已經判決的案件,也不再提起上訴。我也希望這些曾經以不實指控攻擊我的人士,也能夠停止攻訐,共同為台灣創造一個和解共生的社會。(《大紀元》等各媒體)
這聲明是針對馬英九告謝長廷,告台北市市議員徐佳青及前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和我,總共六個案子。就告訴原因來看,由於我直指他是「職業學生」抓耙仔而被告,最具「轉型正義」的意涵。(其他案子當然各也具其意義)看起來,此撤告是基於馬的「寬宏大量」。而實情是什麼呢?所有這些案子,不是已敗訴且過了上訴或再議的時間,就是開了最後一庭即將宣判。讓我們看看「飛碟晚餐陳輝文時間」網路討論欄裡的NOWNEWS報導為例:
馬英九總統二一日透過聲明說,決定將選舉中對於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以及其他人所提出的訴訟,全部撤回;已經判決或偵查終結的案件,也不再提起上訴。外界並非對造當事人,一時之間頗為好評,不過,過了半天,當事人的現身說法,才發現馬總統撤回告訴的真正原因並未明說,但是很多人都已猜到,被外界視為還不討厭告人的馬英九,可能最後在這些案件中都告不贏,甚至還有可能會被反控誣告,不如認賠出場?(○八年七月二一日:二三:十二)
這篇報導相當持平地點出了關鍵所在:不是馬的寬宏,而是他的敗訴,才是重點。否則,若真是「寬宏」,何以周美青告政論家金恆煒之案沒撤,難道敗訴的馬總統可以「寬宏彌平社會的撕裂」,勝訴(目前)的馬夫人就不必「彌平選舉恩怨」?同樣是職業學生抓耙仔案,周美青告金恆煒告到底,馬英九卻宣布「撤告」是何道理?就是因為馬無法反駁我的證據,而周認為金的證據不為法官所採信。(本案還沒結束!)(按:詳見金恆煒〈「真實的故事」:周美青偷書事件〉,《當代》第二四○期,頁四六--五九)

「叮叮噹噹」vs.「吃香喝辣」

        馬英九為何告我誹謗?緣起是我在○七年七月二日晚上以新聞局長的身份應陳文成基金會之邀所發表的一段致詞,隔天的部分報導如下: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昨晚舉辦「人權之路」日文版新書發表會。謝志偉意有所指地說,當年陳文成與馬英九同一時間在美國,但在同一時間卻有二種人;謝志偉說,一個是拿國民黨的中山獎學金,在海外監視具有民主思想的台灣海外留學生,陳文成則是支持台灣民主。這兩人回台後一個不經考試就出任總統府秘書,另一個則橫屍台大校園,由此對照,當年是誰在做危害人權的事。(《大紀元》,○七年七月三日)
我仍清楚記得,當晚我的致詞大約是如此開始的:
不要告訴我們,那個戒嚴的年代沒有別的選擇!不要告訴我們,那個戒嚴的年代,只有一個選擇!曾經有兩個人都出生於一九五○年,同樣在台灣受教育。一九七○年代,這兩個人同樣都到美國讀書,同樣拿到博士。一個行有餘力,上街參與抗議國民黨在台灣迫害民主,自知愛台;一個使盡全力,上告國民黨,台灣留學生在美國抗議什麼,自稱愛國。一九八一年,這兩個人先後回到台灣,其中一人被約進情治單位,之後陳屍於台大校園。另外一人則被約進總統府,之後飛黃騰達到如今成了總統候選人。前者留下孤兒寡母,後者留下翩翩身影。前者手銬腳鐐,叮叮噹噹,後者吃香喝辣,風風光光。前者就是陳文成,後者就是馬英九。所以,不要告訴我們,那個時代沒有別的選擇。陳文成和馬英九就分別作了不同的選擇。
當晚我回到住處不久,就接到許多媒體要我回應馬英九辦公室說要求我道歉並收回發言,否則將提告等等的電話。我只有一句話:作職業學生明明是「不可告人之密」,怎麼還要告人呢?果然,第二天馬就派人按鈴申告,而且民事、刑事兩者都來,又要我被關,又要我賠償兩百萬台幣並在各報刊登道歉啟事。陸續開庭後,先是時任馬英九辦公室的主任羅智強代表出庭,我委請洪貴參的公子洪偉勝律師陪同答辯。我們備妥各項資料,嚴陣應戰。一回合下來,第二次開庭時,對方就改派兩名律師出席,而我方陣容不變。審理本案的一位年輕,約莫三十歲的女性檢察官,相當平和,不疾不徐地進行兩造辯論並發問。除了提出海內外台灣人各類對馬英九在美時期的相關抓耙仔指控之報導及記錄外,我最強的子彈就是輔仁大學大傳系習賢德教授於二○○六年六月發表於《傳記文學》第八十八卷第六期(頁四―二四)的文章〈馬鶴凌、馬英九父子與革命實踐研究院〉。在這篇文章中,習教授引用了馬英九於一九八二年四月至五月間受訓於「國民黨實踐研究院」(「革命實踐講習班」第二十四期,學號24016)時所親撰的〈研究員自述〉,指出馬在自述裡引以為傲地在美反共、反台獨之愛國事蹟。將反共事蹟定位為愛國行為,某種程度來講,只要不是藉以羅織罪名迫害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人民,而是和中國共產黨對抗,我沒啥意見,因為馬英九也沒辦法以國家暴力來對付當時的中共。但是所謂「反台獨」的行徑卻是以自己人民為打擊對象,配合國民黨八大情治系統在國內外以「反台獨」之名行追殺異議分子之實的殘害民主之罪行,如何能稱是「愛國」行為?馬英九這些抓耙仔們每「愛一次國」,台灣監獄就多好幾個人,海內外就多好幾個黑名單,甚至多好幾個冤魂。簡言之,愛國行動沒有以自己的同胞為對象的。馬英九在一九八二年為進「革命實踐研究院」而書寫自己在美國讀書時報效黨國的「豐功偉業」時,還料不到,有一天台灣會解嚴,有一天黨國會分家,民主會生根。

成也〈自述〉敗也〈自述〉

在那篇〈自述〉裡,我們讀到以下馬英九「坦承不諱」的「豐功偉業」:
六十五年秋赴哈佛後,任留學生反共刊物「波士頓通訊」主編和主筆前後五年…批判中共、台獨和海外左派…迭獲中央海工會獎勵…(頁十八)
六十九年初,在趕寫博士論文中,奉命編撰「高雄暴動真相」(Myth and Reality of the Kaohsiung Riot)英文特刊(二十四頁),以因應「高雄事件」發生後海外宣傳真空、台獨讕言充斥之困境,出版後各地紛紛索取運用。我北美事務事務協調委員會華府辦事處(前大使館)國會組曾以五百份分送國會有關議員,對澄清污衊,頗具效果。事後曾獲海工會及其他長官獎勵。(頁十九)
七十年三月,赴紐約實習後,奉命研究遇上台獨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餘多處蒐集資料,撰成「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Terrorism and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八十四頁英文論文一篇,送交有關單位在美運用。因該文內容翔實,蒐證充分,曾獲外交部錢部長復及海工會曾主任廣順嘉勉。(頁十九)
總結上述愛國活動所費時間當在三年左右,幾為余留美時間之一半,究其原因,一則以身受「中山獎學金」資助留美,理應以身作則報效黨國;一則已有哈佛大學博士候選人資格,一切活動事半功倍,深感責無旁貸;三則面對多方敦促特約為黨國服務,義不容辭。(頁二十)

在庭上辯論時,馬的開庭代表向檢察官表示,是我指控馬英九為職業學生,我必須負舉證之責,必須明確指出馬所打小報告的「人、地、物」,而且「馬先生當初只有反共而已」。檢察官看著我,問道:「你能舉證嗎?」我的回答如下:

馬英九針對台獨寫了各種報告,這是我根據他自己(在我給庭上看過的證物《傳記文學》第八十八卷第六期那篇文章裡引用之)〈自述〉裡所親自寫的。這些報告都因此使他受到〈海工會〉或〈外交部〉嘉勉,所以我確定那些報告不是寫給自己看的,而是有送交相關單位。我從而確認了兩件事。第一,除了讀書以外,馬英九另有執行國民黨賦予的其他任務;「〈海工會〉是黨組織,〈外交部〉是國家機構,正是黨國共構藉這些黨員陷害忠良的明證。時間累積長達三年之多,所以他是職業學生,毫無疑問。第二,這些報告還一再將台獨運動與恐怖主義放在一起,所以馬英九有沒有把台獨人士或學生列為在報告對象,非常清楚,不必爭論。
我也留學過,留學不脫就是就是「讀書、交友、煮飯、運動、旅遊或打工」,至於「寫報告」是一定有,但不會交給〈海工會〉或〈外交部〉,而是交給教授或助教。馬先生的律師要我舉證他報告裡的「人、地、物」,我作不到,但是馬有打報告給〈海工會〉和〈外交部〉,這是肯定賴不掉的。我拿不出他寫的報告,但是有交出了他寫報告的證據,如果馬將他的報告拿出來,倘若裡面不是誣陷在美讀書的台灣人,而是在稱讚他們為民主發聲,那不必繼續開庭,我認輸。

說完後,立即再把《傳記文學》那篇文章拿出來。檢察官要我把上述段落念出來給書記官記錄,同時問馬的律師代表,能否下次將其當事人當年寫的報告帶來,好確認事實。馬的律師聞言,一臉尷尬,良久,才說了,他現在無法說「要或不要」。再下回,開庭辯論時,我就此事問庭上,可否請控方代表拿出馬的報告。結果,馬的律師說「沒有拿到這些報告。」辯論立即開始,當我問他,馬到底有無寫反台獨的小報告,還有,這些報告交給誰了?他情急之下竟然迸出一句「至理名言」:「反台獨是當事人的言論自由!」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大聲回說:

在那個戒嚴獨裁年代,要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的人民常被國民黨政府冠以「台獨」而和「叛國」一起入罪。被抓到的無不關的關、殺的殺,抓不到的就成了黑名單,流亡海外,有家歸不得,連父母去世都無法回來送終。在這種情況下,馬先生反台獨還需要用到言論自由嗎?
我還記得,當時我有些激動地說:「假如馬英九不是這個獨裁集團的一分子,他的反台獨言行不會對其他人產生被迫害的後果,那我可以接受那是言論自由。但他與『海工會』如此緊密合作,黑名單不就是這麼來的嗎?不然像慘死台大校園的陳文成博士在美國大學校園裡的各種言論和抗議活動,遠在台灣的『警備總部』及『調查局』是如何得知的?」年輕的檢察官對這些言詞辯論的背景瞭解多少,我不確定,但我注意到她在聽我答覆的神態是專注的。我當時心裡迅即閃過一個念頭:「幸福的一代,妳可聽過『黑名單』這概念?妳能想像,不是因為訂不到機位,而是由於得不到國民黨政府的入境證,造成至親亡故時海外遊子無法返國奔喪的痛楚嗎?」。約一個月後,二○○八年六月二十日,我收到了〈不起訴處分書〉!裡面特別引媒體報導我要求馬英九應有懺悔之心的談論,尤其重要的是,更引了馬英九在《傳記文學》裡的那篇〈自述〉。不起訴處分書最後一段寫著:
告訴人亦自陳以中山獎學金求學海外,從事反共愛國活動甚為積極,及撰寫高雄暴動真相等英文特刊,以因應高雄事件發生後海外宣傳真空,台獨讕言充斥之困境,事後曾獲海工會及其他長官獎勵等語,有關該期傳記文學刊登之文章在卷可佐,被告所辯係依據前已公開之報導所為之言論,應非無據,並無逾越「合理評論原則」之範疇。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何公然侮辱及誹謗之犯行,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意旨,應認其罪嫌上有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之處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97年度偵字第5479號)(頁三)
老天有眼,馬英九被自己打敗了!這麼多受害者嘗試向馬英九討回公道,他從來置之不理,甚至高傲地回以一句「謝謝指教」了事。自此,馬英九當年是「職業學生」的惡行,可說是拍板定案。我特別要向那些無數的職業學生受害者致敬,先有他們前仆後繼的努力,馬的〈自述〉也才能夠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也對檢察官並未同意已就任總統而予以禮遇致敬。

在事實下俯首「不爭論」

        兩個星期後,○八年七月四日,民事庭又開庭了。我已經先將刑事庭〈不起訴處分書〉寄給承審法官。這回,馬英九派了兩個律師,一男一女。雙方一陣激辯後,年約四十出頭的男性法官問我何以沒有先親自查證引用之報章雜誌的相關報導?我及洪律師力主,在已是多方媒體的報導且多是受害人(黑名單)現身說法的情況下,查證責任不在本人。法官則認為「不一定」,且似乎對「馬」的那篇〈自述〉興趣並非很大,反而對「查證」這部分又逗留甚久。氣氛有點僵了。我開始覺得手心有點冒汗,就直攻馬的「留學期間三年報效黨國說」以作為「職業學生」之明證,並要求對方回答「既然馬先生自認只是一般留學生,那為何會奉命撰寫反獨報告?奉命?奉誰的命?」。對方律師閃爍其辭一陣後,法官終於忍不住地問:「我要請問兩位律師一個直接的問題,請直接、簡單地回答『有』或『沒有』。你們的當事人馬英九先生在留學期間到底有無從事黨務工作?請回答『有』或『沒有』?」剎時,控辯雙方四人都有點愣住了,彷彿撲克牌大賭局有人要梭哈掀底牌了。這時只見馬的兩位律師面面相覷,一時不知如何才好。我和洪律師則眼睛眨也不眨地緊盯著對方,等他們反應。時間彷彿凝固在空中,約莫十秒鐘過後,馬的一位律師向法官說:「請給我們一分鐘時間討論。」法官點點頭後,兩個律師湊頭一陣低語。一分鐘好似一小時般長。然後,男律師代表發言了:「有關我們的當事人在美留學時,有沒有從事黨務工作這個問題,我們的答覆是:不予爭論」。我和洪律師一聽,原本七上八下的一顆心頓時安了下來;「不予爭論」就是「認了」。我知道,贏定了。兩星期之後,推估就要宣判了,馬英九發表「撤回告訴」的聲明。洪律師問我,要不要接受?因為已開過最後一次庭,我可以不接受控方撤告而逕自要求法院做出判決。我說,我想知道法官怎麼判。但是洪律師說,其實我們已經贏了刑事庭,再加上有這麼多的證據,照道理,民事庭沒道理輸。但是,馬已經就任,情勢丕變,他不建議等判決。我思考再三,決定接受;反正,馬英九是職業學生抓耙仔,沒得賴了。

「監院」出手「公懲會」平反

        然而麻煩並未結束。○八年七月二一日馬聲明撤告;兩個星期後,馬提名的監委馬秀如就開始查前朝時代新聞局○七年到○八年的「入聯案」,目標當然是「前新聞局長」,我也。查了四、五個月後,新聞局一干人都被約談後,馬監委於○九年一月十二日約我到監察院問詢。當天申請動用理由等等之來龍去脈外,也談到我作為一個所謂的「外省子弟」何以會成為民進黨政府的一員以及我當年留學德國和後來的駐德經驗對我的影響等等。整體來說,我們的爭論的焦點在,馬監委認為,十月過後,「入聯」文宣已沒必要,因為聯合國大會雖已閉幕,但是我清楚指出,由於隔年的立委和總統選舉都有「入聯」或「返聯」重大議題,國際媒體關注。因此我一再告訴她,當時總統及政院高層均一再指示應對國內外強調「台灣人不分黨派都要成為國際組織一員的意願」,而且,這是我國第一次宣示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和國,全球矚目。我告訴馬監委,這是民進黨政府的國際參與政策,與國民黨的政策不同,事屬正常;不能因為政黨輪替後,就拿來當調查的對象,否則日後政黨再輪替,新政府也如法炮製,那將伊於胡底?!
憑良心說,整個面談還算愉快,但卻遲不結案,我估計,很有可能是,有高層對調查結果不滿意;這本來就是政治案件嘛。然而拖到整整一年又一個月後,調查報告出爐:彈劾我並送公懲會。彈劾報告裡,藍營論調一以貫之,只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可形容。這當中,我已送過申辯書到公懲會,並已於三月二十五日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司法大廈公懲會口頭申辯。近日可能就會有結果。以下就是我的申辯書內容,不需太細讀,也能感受我的憤怒及藍營透過立院移送監院,監委再作球回藍營立委好繼續施壓審計部透過新聞局再向我要求「國賠」的惡毒設計。以下為我的申辯書,讀者可上監院網站看監察院我的調查結果彈劾文,比對之下,更能洞察藍營監院之荒謬及令人厭惡的行徑:
就在這篇文章即將刊出之際,五月二十二日忽見報載公懲會已就監察院彈劾我的案子作成「謝志偉不受懲戒」之議決。一星期不到,我果然也收到公懲會的「謝志偉不受懲戒」通知書。我除了感謝公懲會的明察秋毫外,只有感概,沒有喜悅,我這件案子不就是馬英九上台前後,抹著良心,有計畫、有系統地抹黑扁政府的其中一例?我的「不受懲戒」與其說是「幸運」,毋寧說是「意外」,其他的案子呢?被結結實實打了一巴掌的馬秀如和馬以工兩位監委和提名她倆的馬英九先生,還有整個案子的原始發動者 ─ 國民黨立委們,請問:大費周章地惡意污名並彈劾我,而最後,我雖「不受懲戒」,但,從這件事,你們除了「受傷」和「受辱」外,可有「受教」?
下回,我當再就這齣惡臭不堪的「彈劾」戲寫出其中曲折。
又,日前雲科大科法所講師羅承宗於台灣法學雜誌第一四九期(頁三八-四六)以我的監察員調查案寫了一篇論文〈違法動支的二備金?〉,也頗有參考價值。(作者為東吳大學德文系教授、前新聞局局長兼政府發言人)http://wenichin.blogspot.tw/


(註一):《春秋左傳註》,楊伯駿編著,台北,中華書局,(無出版日期),頁一五 (昭公二十九年)。筆者曾就「知識與權力」之間的辯證關係寫過一篇文章,有意者可參考:〈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知識與權力」,從德語文學的一個例子談起〉,《東吳哲學學報》,第二期,一九九七,頁一五九一八四。
(註二):沈剛伯,〈從中國古代禮刑的運用探討法家的來歷〉,載於《中國哲學思想論集》,總論篇,台北,水牛,一九八八, (初版:一九七六)頁二二三。從階級鬥爭的觀點來看,要求成文法的公佈,正反映著「在奴隸制時代,法律不公佈出來,這樣貴族可以任意斷罪量刑。新興地主反對貴族壟斷法律,堅決要求把成文法律公佈出來,以保護他們的私有財產權和其他權利。代表新興地主的法家,要求公佈成文法」(李用兵,《中國古代法制史話》,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八三,頁三九
(註三):Georg Simmel, Soziologie. Untersuchungen über die Formen der Vergesellschaftung, hg. v. Otthein Rammstedt, F./a.M.: Suhrkamp 1992, p. 165,166。 此處尤其關鍵者為:"Der Untergeordnete soll das Recht haben, etwas von ihm zu fordern, der Despot bindet sich mit der Straffestsetzung, so horrend sie sei, keine höhere aufzuerlegen" (p.166)。 齊默爾接著又指出,拉丁文的「法律」這個字 "Lex", 原義即為和約,雖然是由統治者制定,再交由被統治者接受,但是由於這個動作的前提是,雖有主體客體之別,當雙方均互為個體。雙方都看得到「法有明文」。(參閱p.167)
(註四):有關引「公使錢」來為馬英九的貪污脫罪,其實正好證實馬A錢之不誣。參見輔仁大學歷史系陳君愷教授的文章〈公使錢不是這樣用的〉(《自由時報》,自由廣場,二○○七年八月十六日)及中興大學中文系吳子平副教授的文章〈法官這一課:公使錢〉(《自由時報》,自由廣場,○七.○八.二○)。陳文指出的公使錢應該用於餽贈、送往迎來的放到口袋裡,原本就應是貪污,但因為管也管不了,因而只好遷就現實,別立公用錢名目。」吳文更引元人馬端臨的《文獻通考》(卷二四‧國用二)等書,指出以公使錢為馬脫罪,其實是將不軌的「實然」取代正軌的「應然」之惡例。有意思的是,本人親查《宋會要輯稿》,第四十二冊,禮六二之二三(的確寫的是「公用錢」而非「公使錢」,但二者為一,殆無疑義),上亦註明「公用錢/……/皆隨月給受如祿俸焉」,而此話是指「發放公用錢之時間和俸祿之發放時間一致」,抑或「指公用錢之性質和俸祿等同觀之」,容或會有爭論,但可確定的是,碰到藍的,全作有利選擇,碰到綠的,皆引弊處。是何道理,就留給讀者細品了。總之,公使/用錢的來龍去脈正是中國官場貪賄的縮影,只真不假,而二十一世紀民主時代的台灣法官竟須引十二、三世紀專制皇朝的中國弊例來為馬解套,然後綠營從阿扁以降到前朝各級政務官則查翻天,可見「貴賤無序,何以治國?」的思惟,毫無疑問已在台灣復辟了。至於孔老夫子應該沒有「地下有知」的問題,因為他看到蔡守訓如此守訓,大概早已「飄飄昇天」了吧。

2012年11月17日 星期六

我不笨,我沒選「笨蛋」!


2012-11-18

《鑑鏘集》

金恒煒
英國《經濟學人》用 "Ma the bumbler"來刻劃馬英九,不是信手拈來的侮弄,而是有傳統的英國史家一貫褒貶手法;從"William the Conqueror"(征服者威廉),一路下來,著名的如"Richard the Lionheart"(獅心理查)、"Mary the Bloody"(血腥瑪麗)等,都為人所熟知。《自由時報》以頭版頭題援引《經濟學人》此文,譯為「笨蛋,馬英九」,自然信守「信雅達」譯事準守則。不過,把中間逗號去掉,譯為「笨蛋馬英九」,更合乎《經濟學人》虐而謔的寓意。
譯成「笨蛋」自是貼切。有趣的觀察是,大大為難了藍調統媒如聯合、中時的編輯大人了。《聯合報》硬翻成「笨拙」,然而也不得不報導網友冷嘲熱諷的「笨蛋」論調;《中時》雖誠實地譯為「笨蛋」,但又要為馬緩頰,引經據典說「這個字不完全指笨蛋或阿呆」,甚至拉歐巴馬下水,說美國前新罕布夏州州長蘇努努就用此字嘲笑「白宮裡有個笨蛋」。
然而《經濟學人》在此名詞前加上「無能」(ineffectual)的形容詞,有「無能的笨拙」嗎?所以,「笨蛋」就是「笨蛋」,不要塗脂抹粉了。
重點是,蘇努努用「笨蛋」嘲弄歐巴馬,引發了大爭論,但《經濟學人》的「笨蛋」侮蔑馬英九,卻是天呼地應、人同此心。以後不引用就算了,一旦引用絕對是「笨蛋」而非「笨拙」!
馬英九既是笨蛋,看到民進黨的前後任主席蔡英文與蘇貞昌建議「笨蛋馬」召開國是會議,不免覺得有些荒唐與突兀;與虎不能謀皮,與「笨蛋」豈能談國是?李登輝召開國是會議,是引外部力量解決內部的反動派,以此完成民主改革。「笨蛋馬」領導下的中國黨哪有「正義公平」可言?在野三黨意圖在國會提 案要求「笨蛋馬」召開「國是會議」以解決退休慰問金的危機,形同取消「笨蛋一族」的特權利得,未遭封殺才怪。
問題是,台灣不只有「笨蛋一族」,英國媒體用如此輕侮、蔑視的字眼貼在「他,馬的」額頭上,反映的固是「笨蛋馬」一人、中國黨一黨,但連累沒有選「笨蛋」的人無辜受辱。現在是印製「我不笨,我沒選笨蛋!」T恤的時候了;穿在身上,以免被當成「笨蛋一族」。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部落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虐扁「十大恨」

 虐扁「十大恨」
                  2012/11/13
                                                                                                                 
陳總統到目前為止,依然是民進黨內唯一的天王。民進黨人有哪個選上過「天龍國」的台北市長?一個也沒有!有哪一個取得總統大位?一個也沒有!遑論連贏兩任了。扁被「馬統」押入馬牢後,民進黨固然刻意與扁切割,事實上人人心中懷著「陳水扁迷思」。如果沒有陳總統達陣於前,民進黨恐怕只能停留在「地方包圍中央」的策略中,哪有摩拳擦掌要取大位的想像?就此而言,也可說民進黨被扁害了。
問題是,陳水扁能贏,不代表民進黨必贏。打個比方,兩馬競逐,藍馬一貫領先綠馬,兩千年大選,許信良說,台灣是危機社會,人民不會讓民進黨執政;二○○四年扁第一任屆滿,黨內一片悲觀,認為藍大於綠之下一對一,民進黨不可能勝出。為什麼綠終能超藍趕橘?不是綠強於藍,而是騎綠馬的陳總統,隻身從馬鞍上飛越「連宋配」的藍橘馬而奪冠。扁八年執政,動搖了國共兩黨的「統一」大夢,這就是為什麼黨國一復辟,馬英九非下令銬扁不可的原因。
「扁案」,一言蔽之,罪名都是假的,刑期才是真的;用什麼罪名不重要,把扁關到死才見真章。以三審定讞的龍潭案為例,「特偵組」是「扁偵組」先不談;法官有問題(換法官)、證人有問題(教唆、脅迫證人做偽證)、判決有問題(馬英九公然介入,高院立刻遵命自為判決)、論罪有問題(「實質影響說」,違憲違法)。司法程序被破壞殆盡;「扁案」不只「自始無效」,而是至終也無效。
馬英九破壞司法獨立,只為了「去扁化」而已。面對台灣第一個本土政黨的總統,國共有「十大恨」:
扁完成台灣民主轉型,結束一黨專政;政黨輪替成為國民黨夢魘。此第一恨。
毛澤東斬斷不了的所謂「法統」,被扁終結。國防部印製建軍史漫畫,去李去扁,發言人說,不然會「亂了套」。亂套云何,就是亂了法統之套;可見扁破壞力之大。此第二恨。
台灣四百年殖民史告終,台灣人終而出頭天。此第三恨。
確立台灣本土政權。李登輝終究是中國國民黨的台灣總統,陳水扁則是道道地地本土政黨的台灣總統。此第四恨。
提出「一邊一國」、宣佈「制憲公投」,這是從根本取消「外來政權」以及切斷與中國臍帶的政治決斷。此第五恨。
把台灣帶入世界民主國家之林,保台遂而成為民主國家間的責任。此第六恨。
絕不投共,也不准投共;連戰「聯共制台」是其反制。此第七恨。
台灣的民主指數、人權指數、媒體自由指數以及自由度飆高;與中國的差距愈大,統一愈難。此第八恨。
本土論述逐漸確立,台灣文化超越中國文化而成為主流。此第九恨。
台灣人的認同,把過去「我是中國人」遠遠拋到後面;本土教科書深植人心。此第十恨。
滿洲努爾哈赤對明有「七大恨」,國共對扁有「十大恨」;國共恨之所至,即扁功之所在。陳總統蒙難四年的今天,謹以此文為他立碑。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