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 星期一

邱太三的腦袋瓜子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邱太三的腦袋瓜子

2017-03-28 06:00

大法官會議召開憲法法庭討論同姓婚姻是否違憲,最有意思的地方,不是正反兩造的攻防,而是法務部長邱太三敲開自己的腦袋,赤裸裸地展現他驚人的前現代或說古代思維,原來他還醬在數千年中國儒家文化的封建福馬林中,耽迷在黨國司法的窠臼而不可自拔。
邱太三的法學建構,可以從兩大方面來驗證:一個是非常中國,一個是非常黨國;完全證成本專欄〈從秦律到黨國司法〉的斷言。
邱太三表示,一九三○年制定《民法》時,是依照「我國人民數千年形成的社會規範跟機制」。把這段話放在時間軸上,突出了兩個時間點:一個是數千年,一個是一九三○年。這兩個數字在邱太三腦袋瓜裡卻是有意義的,由近而遠,最後歸結在「我國人民」上。
一九三○年是什麼年?是蔣介石建立黨國開始的第二年。一九二八年蔣介石帶著黨軍打敗北方軍閥,八月國民黨公布「訓政綱領」六條,次年甚至在泰山勒石六個大字「黨權高於一切」,從而揭開黨國體制的序幕。與「訓政」對著幹的是集結在《新月》的知識份子,以胡適、羅隆基批判力最強。後來胡適把這些抨擊文章集結成《人權論集》問世。重點是,一九三○年所訂《民法》,正在黨國高峰「訓政綱領」之下。邱太三竟照單全收!
再論「數千年」之說。邱太三表示,民法制定的立法理由源自《易經》《序卦傳》:「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但是,邱太三沒有注意到原典下面還有:「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然後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所以這是一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專制淵藪。至於婚姻,見於儒家另一部經典《禮記》:「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婚姻完全是為家族,不為個人。中國的家族,又有兩個特色,一個是父家長制,「男尊女卑,故以男為貴」,父家長專屬男人特權,女性沒有成為一家之主的可能。由家推到政治,就是皇權,也是男性獨佔。為什麼蔡英文選前抽到「武則天坐天」的詩籤屬下下籤?就是拜「牝雞司晨,惟家之索」儒家思想之賜。女人不能治家,也不能治天下,就是邱太三宣稱的「數千年形成的規範與機制」。
至於邱太三念茲在茲的祖先牌位,不過是宗法制度的孑遺;整套宗法制度都崩壞了,「神主牌」能拉住儒家幽靈?老實說,保不住了,保住了也沒有意義,因為個人主義早打垮宗法制度。更重要的是,讓神主牌與國家意識形態脫鉤,私人領域不容國家置喙。
最後談一下「考考」「妣妣」。司改不是要進行白話文化嗎?邱太三還死抱「考妣」,難道司改全是假的?唉,這樣觀念的人竟可以是號稱民主進步政黨的法務部長!可怕不可怕?

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

汪笨湖的獨步台灣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汪笨湖的獨步台灣

2017-03-21 06:00

說起來慚愧,我認識汪笨湖,卻完全不認識王瑞振。當然,我一定看過王瑞振這個名字,也知道他是誰,然而卻沒有在大腦海馬與皮質上留下深刻印象;也就是說,汪笨湖名聲愈大,王瑞振也就被掩蓋了;像只知名小說家七等生,不知劉武雄。同樣地,愈認識汪笨湖,愈關注汪笨湖,反而讓王瑞振成為陌生名字、陌生的人。
說起來慚愧,我認識汪笨湖,卻完全不認識王瑞振。(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我一定接觸過、也知道「汪笨湖=王瑞振」此一事實。汪笨湖的處女作〈吹鼓吹,一吹到草堆〉是參加一九八四年度《中國時報》小說獎的徵文。當時我是副刊主編,初選過的作品,我大半會看,至少瀏覽一下,甚至沒入選的,我也會翻讀、過目,是怕有遺珠之憾。儘管主編對文學獎評審過程不能置一詞,事實上主編還是有一定說話—或說說服—的影響力;我年輕時進入《時報》當小編輯,就目睹過主編向文學獎評審強力推薦他心目中的作品,而且有效。不介入評審過程則是我的原則,但讓死裡的鹹魚翻生,卻是我的職責。汪笨湖的〈吹鼓吹〉就是在這樣的機緣下得以刊出。
笨湖一直不知道他的伯樂是誰。多年後,也是台南人的當年同事,後來成為中研院副院長的王汎森,當時他應是研究員,遇到笨湖,笨湖還問他,他應感謝誰?或許那是笨湖第一次知道我與他的關聯。關於汪笨湖這篇小說終於披露的曲折,文翊已在紀念笨湖的文字中細述,請參看,這裡打住。
我與笨湖真的是從文字交始。
我確定知道或說看到笨湖的本名,是身為主編要核發稿費,稿費支出單上不但有作者筆名,還要有真名及地址。我看到汪笨湖的通訊處是監獄時,馬上聯想到法國知名小偷作家尚.惹內(Jean Genet)—這位被沙特封為「聖者」的小說家。至少,他們都是監獄作家,兩人的小說都相同有敢於衝破社會禁忌的特色。笨湖因為受到這篇小說得以刊出的鼓勵,他為自己生涯開出另一扇門;就像追逐兔子的愛麗絲,掉進了深井之中,然後進入了奇幻人生漫遊。
笨湖能寫小說,能主持節目,能做生意,他不是只專一事的刺蝟型,而是多才多藝狐狸型怪才。他做媒體,無論叩應節目還是本土劇,都能計算到市場,且願意遊走在不同陣營間;他屬於本土派則無可疑。這是他的本事,卻不是我能置喙的。我與他相交,只知汪笨湖,不知王振瑞。直到他生病住院,我才第一次見到他的夫人、女兒及女婿,當然他的三哥在蕃薯台時就熟識外。
「知人者智」,我雖不是智者,但我看重笨湖小說之才,我也看重笨湖主持節目,尤其戶外開講的功力,而且他也確實發光發熱。笨湖是我們的夥伴,台灣走到今天,他有一份貢獻。(全文請見《汪笨湖紀念集》)(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預告【汪笨湖紀念會:最後一場的「台灣心聲」】,時間:2017年3月26日下午2時開始;地點:台北市議會B1會議廳;主持人:彭文正、曹長青)

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

從秦律到黨國司法

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從秦律到黨國司法

2017-03-14 06:00

我們要一個怎樣的台灣?台灣要有一個怎樣的將來?固然每一個人都可以有見仁見智的想像,重點是,我們究竟有沒有可以涵蓋台灣共同意志的終極目標?
政黨全盤輪替,我們也確實看到一些政治工程在啟動,比如不當黨產的清理、比如轉型正義的推動、比如蔣介石塑像的清除、比如蔣廟的最終解決、比如教官全面退出校園、比如「同心圓」本土教科書的再次深耕…,這些林林總總的改變,不能說不是回應並落實台灣人民的期望,但這只是破,不是立。
為什麼有一生矢志推動台灣獨立建國的大老不滿?前閣揆蘇貞昌如是說。彭明敏前資政日前發表新書《寫給台灣的備忘錄》,距離一九六四年推出《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已五十多年了,耄耋之年的彭教授,念念不忘的是:「我們的國家在哪裡?是何種國家?並坦白說明我們處於何種困境?國民作何種貢獻和犧牲?」歸結的重點:「沒有確定台灣的領土是台、澎、一切免談。」另一位也是奉獻台灣民主與獨立運動的陳師孟教授,他接受監委提名的目的,是希望藉監察權清除黨國意識形態的法官與檢察官,他的宏願有三:訂定「除垢法」;完成陪審團制;法官民選。
耄耋之年的彭教授,念念不忘的是:「我們的國家在哪裡?是何種國家?並坦白說明我們處於何種困境?國民作何種貢獻和犧牲?」歸結的重點:「沒有確定台灣的領土是台、澎、一切免談。」。(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無論彭資政還是陳教授,其實代表了台灣人的共同願望,就是希望台灣完成政治上的「典範轉移」。台灣的「典範轉移」為何?一句話就可以明白表示,曰:建立台灣主體性,取代以中國為主的黨國體制。
司法改革就是關鍵。台灣黨國司法是積澱下來深層結構的基礎,這個結構不只是大陸法系與黨國司法以惡濟惡的結果,背後還有中國二千年的司法體系的幽靈,從秦律到大清律,都具體而微的複製在黨國司法上。大陸法系與黨國司法的血肉相連,走到今天已到盡頭,不然,司法信任度為何趨零,同意停止法官終身職的,為何高達九十二.三%?台灣司法正面臨「技術性的崩潰」,正顯示新典範非建立不可。
台灣的「典範轉移」,從李前總統提出「寧靜革命」開始,接著陳前總統更把新典範濃縮成「一邊一國」四個字,等到二○一六年政黨完全輪替後,真正轉型工程才有落實的力道。
台灣人民選出並寄望於蔡總統的歷史任務,即在完成新典範的轉移;「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背後的深刻意義在此。陳教授的「三條件」,就是新典範的突破口,彭資政的「台灣領土」的確定,則是新典範的完成。
蔡總統不要尸位素餐;大位不是給你享受權力的,而是肩負結束黨國的責任。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與其大法官下海 不如陪審團上陣

〈金恒煒專欄〉與其大法官下海 不如陪審團上陣

2017-03-07 06:00

最新的台灣智庫民調,在司法改革議題上,九十三.二%民眾同意建立司法官淘汰機制;這個民調其實顯示民眾對司法官的全盤不信任!
司改會知不知道?當然知道。昨天高懸「全民信賴、公正專業的司法」為目標的司改會第二組,提出「裁判憲法審查」的建議,其實就是回應人民對司法完全喪失信任的訴求。讓大法官出任第四審,是在地方、高等、最高的法官們三審判決失效、失靈下的補救方案。此一設計固然不必修改司法官終身職的憲法第八十一條,而且又解決司法公信力闕如的問題。然而大法官的職權在解釋憲法、法律、命令,憲法並未賦予大法官承擔司法訴訟的責任;更何況我們三審,由事實審而法律審,都明文規定,那麼第四審的大法官們,要事實審?法律審?還是從事實到法律全審?其中涉及的不只是憲法、法條的問題,也涉及大法官承載得了承載不了的問題。
除了把大法官拉下來當第四審外,解決監委提名人陳師孟口中的「黨國思想司法官」、「司法敗類」或律師張靜口中的「司法之屎」,有沒有功用相當而比較簡易可行的方法?有,那就是陪審團制。
陪審團制是不是如司法院長許宗力所說,有嚴重違憲之嫌?如果大法官下海從事憲法所無的「第四審」都不違憲,陪審團為何就嚴重違憲?且挪用英美法的陪審團制,不只能解決黨國法官、烏龍法官、受賄法官的司法之屎,而且是杜絕黨國法官的不二法門。
此話怎講?大陸法系與黨國司法具有互相依存的結構關係,大陸法系最適宜黨國司法的衍發,黨國司法也最能依賴大陸法系而完成。美國傑出的庭審法官杜維爾(William Dwyer)說:「大陸法系制度所賴以存在的基礎,在邏輯、成文法與高度的中央集權,這一切都通過法官來實現,而法官則是接受訓練的政府僱員(government employee)」,如此倚重法官的制度,勢必造成「懶惰、無力還有腐化」的司法,法官統治下的法庭遂淪為賄賂和暴力的犧牲品,他更提醒二十世紀歐洲法西斯政權正是與大陸法系緊密結合的產品。可惜的是,這位杜維爾法官不知道國民黨製造的黨國法官能完全證成他的理論。大陸法系與黨國司法的依存關係,就像蛋生雞與雞生蛋般的難分難解,而援引陪審團制不只拔本塞源,而且符應人民的司改殷望。
最後談一下參審制,同樣是杜維爾的說法;他表示職業法官與外行的參審法官共審,最後職業法官主導,外行法官成為點綴花瓶。所以參審制是偽陪審制。
結論:台灣司改工程最小、成本最少、最能回應人民司改要求的,陪審團制絕對是簡易可行的正確第一步。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