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周泓旭案」會不會發展成「王炳忠案」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周泓旭案」會不會發展成「王炳忠案」

2018-01-04 06:00推文到plurk

針對周泓旭匪諜案,北檢召開偵結記者會提出最強而有力的證據,就是復原被周泓旭刪去的「我系統開展台灣統派工作的做法體會」等電腦資料,呈現吸收王炳忠等的歷歷過程。重要的含意是,搜索王炳忠三人,完全合法且有據。北檢發言人周士榆表示,未來如有更強證據出現,不排除王等會從他字案轉為偵字案被告。
北檢偵結報告中,確實只有周匪泓旭一人的「片面之辭」,新黨指控北檢用「自白書」故入人罪則說不通。周匪自稱的「工作總結報告」是鐵證而非口供;搜索王炳忠三人有憑有據,沒有綠色恐怖的問題。
問題是,從周泓旭的「總結報告」中,能不能順藤摸瓜?一步一步的偵知王等三人的犯行?這要看檢調的功力與工夫夠不夠。既然北檢已扣押王等三嫌各類可疑帳本、各種簡體字繕寫的文件,大批百元人民幣及一些周泓旭私人物品,還有王炳忠的電腦硬碟等證物,大約不需太多時日便可取得內證,再配合繼續偵查的外證,大約可以水落石出。
世界各國的間諜案,最重要的線索皆在「錢」上入手。從北檢破解的周匪報告中赫然載明:「燎原網站目前由國台辦全額支持,截至二○一五年底,啟用資金到二十萬美元,因王(炳忠)父保管不慎遺失二萬,目前可用資金十八萬美元左右。」這段文字非常明確,而最有證據力的是「王父不慎遺失二萬」云云;有人、有錢、有故事,可以互證了。
按王炳忠父親王進步為兒子申冤接受記者訪問時,特別提到美金二十萬一事。王進步說:「檢調說王炳忠收資助美金二十萬元,我也是看電視才知道有這件事。」接著重點來了:「兒子一年多前確有拿錢給我,當時用報紙包著,我沒有打開來看,以為是兒子的孝親費」;完全吻合周匪的陳述。接下來王父坦承:「我自己沒有打開那個紙袋,所以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也不知是美金還是台幣」,然而又表示:「國台辦若有補助,我們現在生活也不會那麼苦」云云。這裡有兩個疑點:第一,為什麼生活那麼苦的情形下,收一包錢卻不打開?完全背反經驗法則;第二,既是孝親錢,為什麼一猜先猜「美金」?王炳忠們要「打倒美日漢奸」,隨手即二萬美金?更重要的是,美金數正符合周匪陳述外,也驗證「王父保管不慎遺失二萬」的說法。
二萬美金不是戔戔小數,掉了,有沒有報警?如果沒有報警,不奇怪嗎?為什麼周匪連王家瑣事是都一清二楚?不啟人疑竇嗎。
王炳忠否認自己知道「星火T計畫」,但坦承「燎原網」成立在認識周之後,也不諱言問過周一些意見。再參見周匪陳述:「擔任『燎原新聞網』之顧問並參與經營」;兩人之說若合符節。周且表示要以「燎原網」做為落實「星火T計畫」之執行,可見「燎原」是第一步,「星火」是第二步。更且「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出於毛語錄:「現在雖只有一點小小的力量,但是它的發展是很快的。」王炳忠們可以撇清其一,能撇清其二?
「周泓旭案」會不會成為「王炳忠案」?等著瞧罷。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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