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一個政黨與其同志的交易




〈金恒煒專欄〉一個政黨與其同志的交易
對中國國民黨而言,林益世索賄的大貪腐事件,是難以承受的重擊,尤其「一刀斃命」的錄音在《壹週刊》曝光,像鐵證般揭露臭不可聞的弊情。特偵組被迫非辦不可,然而,特偵組真能徹底查到水落石出?檢驗特偵組的起訴書,不像「偵查」,反像「喬事」;把弊情喬到國民黨損害最小的地步。這就是為什麼起訴書公諸社會後,輿論一片譁然。
《壹週刊》爆林益世索賄情節,特偵組的起訴書現在完全證實所述係真實不二;《壹週刊》繼續扒糞,扒到副總統吳敦義一家,特偵組只憑林益世單口否認的「孤證」下,在「對照表」中認定沒有「黨政高層介入」;既沒有偵也沒有查的過程,如何能取信於人?更何況《壹週刊》爆林益世之事完全無誤,為什麼爆吳敦義之事就全部摃龜?說得通嗎?
特偵組花了四個月「處理」林益世案,既要辦又不能辦到底,難怪一路上左支右絀,也難怪起訴書半吞半吐。要達到「辦與不辦」的兩全目的,首先要做的就是掃除障礙。第一個障礙,當然是揭弊的陳啟祥,第二個就是索賄的林益世。
對付陳啟祥比較容易;最難的是,如何不讓陳啟祥律師看到林益世案內情?所以特偵組把「不可分之效果」的單一性案件,一剖為二:林案歸林案,陳案歸陳案。重要的效應,就是不讓陳啟祥的律師們調閱林案所有卷證,自然看不到所有被告與關係人的口供、筆錄等,也無法在法庭上進行交叉辯論,求得真相。所以林案就由特偵組一手遮天,不容他人染指,要怎麼辦就怎麼辦,要怎麼結就怎麼結。
其次,陳啟祥犯了賄賂罪,要不要網開一面的將之列為污點證人?全操在特偵組手中,陳豈敢不俯首?為了解決林益世賄款中雜有台幣問題,特偵組用「抄家滅族、白色恐怖」手法(陳自稱)要陳翻供;把當初堅稱從頭都是美金的事實,改稱雜有台幣,以符應特偵組所需。問題是,陳及其女友初供非常明確,表示美金體積小,攜帶方便。再看付給他人包括吳門忠夫婦、郭人才等全是美金,為何獨獨給林益世不同?特偵組迫陳翻供,就是不讓林益世的台幣蔓生他案。
不僅把林案只包在地勇一案、林家數口之中,甚至抄出的另外二千萬也不追究,只用「財產來源不明罪」遮蓋。這不是放水是什麼?放水還不只一樁,可笑到用「重聽」縱放林父林仙保,刑不上老父的目的,就是交換林益世的封口,不讓火燒總統府。不然,為什麼不查明陳啟祥為何巴巴到南投找吳門忠?林益世是高雄立委,陳是高雄人,中鋼、中聯、地勇都在高雄,需要跑到南投?原因很簡單,吳門忠是吳敦義的樁腳,有了吳門之鑰,才能開林家的門;精明生意人絕不會捨近求遠。
特偵組用「堅壁」對付陳啟祥,用「清野」處理林益世。特偵組的兵法厲害罷!(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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